不定项选择题
1. 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
B.因未经乙的同意丙不能取得质权
C.甲对电动车的毁损、灭失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对电动车毁损、灭失,乙可向丙索赔
正确答案:ACD
[考点] 转质;善意取得
[解析]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的动产出质,是无权处分,若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则第三人可善意取得质权。本题中,质权人甲谎称自己为所有权人,将电动车出质给不知情的丙,丙基于善意取得质权。故A项正确,B项错误。
《民法典》第431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434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若质权人实施无权处分,给出质人乙造成损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
《民法典》第432条第1歉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质权人对质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本题中,丙善意取得质权后,丙对质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若因保管不善导致质物毁损、灭失的,丙应承担过错责任(“保管不善”的要求就是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故D项正确。
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下面问题。
2. 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玉石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交付给了乙
正确答案:BD
[考点] 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交付
[解析]《民法典》第224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若未完成交付,则不发生动产物权变动。交付是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交付有四种方式: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在买卖合同中采取任何一种交付方式都可以导致动产所有权的移转。本题中,甲、乙间的买卖合同生效之时,甲尚未以任何一种方式向乙完成玉石的交付,乙未于买卖合同生效之时取得玉石所有权。故A项错误。
《民法典》第228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这是关于占有改定的规定。占有改定包含两个约定:(1)第一个约定,动产所有权移转的约定;(2)第二个约定,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成立委托、保管、租赁、承揽、借用等占有媒介关系,受让人基于该占有媒介关系取得动产的间接占有,以代替现实交付。本题中,甲与乙先签订了买卖合同,随后又签订了借用合同,约定由出卖人甲继续占有该玉石,此时双方已经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完成了交付,乙自此时取得玉石所有权。故B、D项正确,C项错误。
3. 关于丙、丁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将玉石交付给丙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丙的买卖合同成立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丙将玉石交给丁时,丁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丁不能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C
[考点] 善意取得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311条的规定,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五:(1)标的物须为占有委托物(盗赃、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为占有脱离物,原则上不能善意取得);(2)动产占有人实施无权处分;(3)受让人主观上为善意;(4)约定以合理的价格受让(不要求实际支付);(5)已经完成了动产的交付(但以占有改定方式完成交付的,不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
本题中,甲通过占有改定方式将玉石所有权移转给了乙,乙已经取得了玉石的所有权,甲再将玉石出卖给丙构成无权处分,但丙知情,是恶意受让人,因此丙不能善意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故A、B项错误。
既然丙没有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那么,丙将玉石交付与丁的抵债行为也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在这一无权处分行为中,相对人丁是善意的,交易价格为9000元,与甲乙之间约定的11000元价金相仿,可以认定为合理的价格,丙也完成了玉石的交付,因此,符合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故C项正确,D项错误。
4. 关于该玉石的返还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戊已取得了该玉石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无权请求返还该玉石
B.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请求己返还该玉石不受时间限制
C.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可以在戊与己的转让行为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己返还该玉石
D.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玉石的受让人己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己返还该玉石
正确答案:D
[考点] 遗失物的返还请求权
[解析]《民法典》第312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据此,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转让遗失物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权利人有两个选择:一是选择向无权处分人请求损害赔偿;二是选择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必须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行使。
本题中,丁基于善意取得已经取得了该玉石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乙则丧失了所有权,因此,丁是该玉石真正的所有权人。现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是该玉石的拾得人。因玉石是遗失物,戊不能基于拾得玉石而取得其所有权,丁有权要求其返还该玉石。故A项错误。后戊将玉石转卖给己。因玉石为遗失物,不发生善意取得,丁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己之日起2年内请求己返还。故D项正确,B、C项错误。
5. 2014年6月1日,家住北京顺义区的梁某乘坐马航飞机从马来西亚飞往北京,途中飞机失联,至今下落不明。梁某妻子言某欲将儿子小梁送养,梁某的父母不知如何是好,向律师咨询。关于律师的答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梁某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有先后顺序的限制
B.梁某的父母申请宣告死亡,妻子言某申请宣告失踪,顺义区法院应根据父母的申请作出死亡宣告的判决
C.如果顺义区法院宣告梁某死亡,则判决作出之日为死亡日期
D.如果顺义区法院宣告梁某死亡但实际并未死亡的,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梁某实施的法律行为效力未定
正确答案:B
[考点] 宣告死亡

泽熙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