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甲研究院研制出一种新药技术,向我国有关部门申请专利后,与乙制药公司签订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并依法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乙公司依法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之前,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未生效
B.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合同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C.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D.如该专利申请因缺乏新颖性被驳回,乙公司可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请求解除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正确答案:C
[考点] 技术合同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取得行政许可,而未经审批或者许可的,不影响当事人订立的相关技术合同的效力。”故乙公司尚未依法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不影响甲、乙公司订立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因此A项错误。《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据此,转让专利申请权须办理登记;未登记的,不发生专利申请权转让的效果,但不影响转让合同的生效。因此C项正确,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以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为由请求解除合同,该事实发生在依照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之前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发生在转让登记之后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甲、乙已经办理完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手续,虽然专利申请因缺乏新颖性被驳回,但乙公司无权解除合同。因此D项错误。
2. 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租给乙住,乙擅自将房屋租给丙住,丙在租赁期间损坏了房屋地板和墙面。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甲有权要求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
B.甲无权要求乙赔偿因丙损坏房屋地板和墙面造成的损失
C.甲有权要求丙搬出房屋
D.甲无权要求丙支付租金
正确答案:B
[考点] 违约责任
[解析]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承租人非法转租的,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有权解除自己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因此A项正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本案中,乙非法转租,次承租人丙损坏房屋,甲有权请求丙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乙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违约责任,乙对甲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丙追偿。因此B项错误。《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案中,甲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丙为非法转租的次承租人,相对于甲属于无权占有人,甲对丙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因此C项正确。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出租人不得要求次承租人向自己支付租金,也不得要求次承租人对自己承担违约责任。因此D项正确。
3. 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______
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
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
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
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
正确答案:D
[考点] 民法概述
[解析] 本案中,银行对张某享有两项权利,即80万元债权以及房屋的抵押权,债权为主权利,抵押权为从权利,房屋被洪水冲毁后,银行对房屋的抵押权消灭。根据主影响从、从不影响主的主从关系原理,作为从权利的抵押权消灭,并不会导致作为主权利的债权也随之消灭,因此,银行的债权仍然存在。综合分析,A、B两项,说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错误;C项,说银行应将贷款作为坏账处理,错误;D项,张某还债属于履行债务,符合诚信原则,表述正确。故选D。
4. 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B.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D.B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正确答案:C
[考点] 债与合同概述
[解析] 本题中,神牛公司为赠与合同的赠与人,S省红十字会为赠与合同的受赠人,B中学为赠与合同中的利益第三人(并非合同当事人),H省电视台与该赠与合同无法律上的关系。《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据此,一般情形下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存在上述情形的例外。神牛公司向S省红十字会的赠与属于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对于尚未交付的50万元,神牛公司不享有任意撤销权,受赠人S省红十字会有权要求神牛公司支付剩余的50万元。因此A项错误,C项正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相对性规则,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无权要求合同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只有受赠人S省红十字会有权要求神牛公司交付其余的50万元。B中学为赠与合同中的利益第三人,并非合同当事人,H省电视台与该赠与合同无法律上的关系,也非合同当事人,均不享有请求神牛公司履行赠与合同的权利。因此BD项错误。
5. 某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签署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合同必须召开股东会。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在未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与另一公司签订了标的额为150万元的合同。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理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合同无效,因为公司章程已经禁止在未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订立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合同
B.合同有效,合同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签署,法定代表人的一切行为皆由公司负责
C.合同效力待定,因为该法定代表人在签署合同时并未告知对方公司其代表权限受到限制的情形
D.合同有效,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对外所签订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正确答案:D
[考点]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解析] 《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

泽熙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