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某女星甲成名之前曾有吸毒史,并且拍摄过不雅照片,致使甲受到影视公司封杀,甲因精神痛苦自杀未遂造成残疾。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______
A.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正确答案:B
[考点] 隐私权
《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3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报社的行为显然侵害了甲的隐私权。但是甲自杀受伤害与报社侵权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2. 甲到某影楼拍写真,甲看到照片后非常满意,欣然同意影楼使用其中一张作为橱窗广告。后甲发现该照片被用到一本宣传妇科病治疗的杂志上。经查证,是该杂志社花500元从影楼购买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某影楼侵害了甲的肖像权
B.某影楼享有甲写真照片的版权
C.某影楼的行为构成违约
D.杂志社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正确答案:D
[考点] 人身侵权和著作权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3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杂志社从影楼花500元买到照片用在杂志上,超出了影楼与甲约定的范围,因此影楼的行为构成违约,并且侵害了甲的肖像权。本题中的写真应属于艺术照,更倾向于肖像范畴,所以杂志社的行为并没有侵犯甲的个人隐私权。
3. 孕妇甲某日公园散步,碰到乙的藏獒向自己直冲过来。甲虽拼命奔跑,右腿仍被咬伤,并且因为受刺激而早产,生下不足7个月的儿子丙。丙因未足月,患上各种先天性疾病。甲丙二人遂将乙告上法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藏獒属于法律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故乙承担无过错责任
B.甲可以要求乙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但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C.丙的早产是因为甲的奔跑行为所致,与乙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丙在受侵害之时尚未出生,所以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权要求乙进行赔偿
正确答案:A
[考点] 动物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民事权利能力
《侵权责任法》第80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藏獒属于危险动物,乙应当对其饲养动物的致害后果承担无过错责任,故A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同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甲的右腿被咬,受到严重精神损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故B项错误。C项涉及因果关系的判断问题。胎儿因为孕妇受惊吓而早产,其原因包括惊吓、奔跑等多种因素,即便是奔跑,也是孕妇面对危险时的自然反应,不会阻断乙的加害行为与丙的受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故C项错误。D项涉及胎儿的权利能力和利益保护问题。《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据此,胎儿没有权利能力。但是依照民法原理,关于胎儿利益的保护,视为胎儿既已出生。胎儿不因其尚未出生,而不受保护;胎儿出生之后,可以就其出生前所遭受的损害主张损害赔偿。故D项错误。
4. 甲、乙、丙三人雨中到森林打猎,看见猎物后各开一枪,猎物倒地后三人走上前去,发现乃是一老农,腿部中枪受伤,经医生诊断需要截肢。三人枪支弹药均为相同型号,关于责任承担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若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甲乙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B.若老农仅对甲提起诉讼,法院需将乙丙列为共同被告
C.若甲可以证明自己的枪支当天损坏不能发射子弹,可以免责
D.老农在诉讼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B
[考点] 共同危险行为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0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构成了共同危险行为,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时,应承担连带责任,A选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13条规定: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因此,在三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时,老农可以仅对甲提起诉讼,法院无需追加乙丙为共同被告,B选项错误。若甲能够证明自己没有发出子弹,则表明其行为与老农受伤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侵权行为,当然可以免责,C选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老农的健康权受到严重侵犯,甲乙丙三人的行为给老农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老农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D选项正确。
5. 某甲将房屋租与乙使用,租用期间乙在阳台的廊檐上摆放数只花盆。一日大风,一只花盆坠下楼去,砸伤小孩丙,花去医疗费1000元。该笔医疗费应由谁承担?______
A.甲承担
B.乙承担
C.乙与小孩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D.甲、乙与小孩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B
[考点] 物件致人损害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的搁置物发生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本题中,乙在阳台的廊檐上摆放花盆。本身具有致人损害的危险性,其具有主观过错。大风只是导致花盆坠落的条件,而非原因,因此,乙应当对此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故B选项正确。此外,甲虽然为出租人,即房屋的所有人,其对花盆的坠落不存在任何过错,其不承担责任,故A、D选项不正确。花盆坠落将小孩砸伤,小孩的监护人不存在任何未尽监护义务的情况,故小孩的监护人不承担责任,因此C选项不正确。
6.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哪些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______
A.甲为乙的仇敌,在乙死后不久便四处张贴大字报称:“乙的死是作孽太多的缘故,是报应,快哉快哉!”
B.甲非法偷盗死者乙的遗体并出售器官牟利的
C.著名小说家甲将死者乙生前告诉的隐私写入自己创作的长篇小说中,但隐去死者姓名
D.某殡仪馆因工作疏忽提前焚烧了即将举行追悼会的死者甲的遗体,无奈只有以死者乙的遗体冒充,追悼会举行过程中此事为甲的家属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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