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丙并进行了过户登记。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甲、乙是继承房屋的按份共有人
B.加盖的房屋应归甲所有
C.加盖的房屋应归甲、乙共有
D.乙有权请求丙返还所购三间房屋
正确答案:B
[考点] 房屋所有权;公示公信原则;共有
[解析] 甲、乙共同继承的房屋在遗产分割之前属于共同共有,故A项错误。甲加盖的房屋与甲乙共同共有的房屋相互独立,甲原始取得其加盖房屋的所有权,故B项正确,C项错误。甲对其加盖的房屋有处分权,而对其与乙共同共有的房屋无处分权,但由于甲为三间房屋的登记所有人,且丙为善意,所以根据公示公信原则,丙善意取得三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返还,故D项错误。
2. 甲乙二人各以30%和7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作门店经营之用。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
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且两人地位平等
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权利优先于丙的权利
正确答案:D
[考点] 优先购买权
[解析] 根据《物权法》9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本题中,甲乙各自以一定的份额享有所有权,属于按份共有的情形。根据《物权法》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题中,甲乙是按份共有人,因此当甲欲转让其共有份额时,乙享有优先购买权。
又根据《合同法》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丙作为承租人,在房屋租赁的情形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而关于两种优先购买权的效力位阶,通说认为物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债法上的优先购买权。本题中,乙作为按份共有人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承租人丙的权利。故D项正确。
3. 甲、乙二人各出资5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轮流居住,在甲居住期间因连降大雨,房屋倒塌,砸伤行人丙。丙应当向谁主张权利?______
A.甲、乙按出资比例对丙负责赔偿
B.甲对丙负责赔偿
C.甲、乙对丙负连带赔偿责任
D.甲、乙分别对丙负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考点] 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义务
[解析] 这套住房属于按份共有。依《物权法》第102条可知,共有财产对外造成损害时,应当由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内部为按份责任。
4. 按份共有人,依法不可以:______
A.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B.在其他按份共有人出售其份额时,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C.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
D.把共同财产分割成若干份,各享一份所有权
正确答案:D
[考点] 按份共有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96条的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物权法》第101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可推知A、B、C均合乎法律规定。而根据《物权法》第100条的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可知按份共有的财产分割应视情况而定,因此D选项过于片面。综上,本题的应选项为D。
5.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应归谁所有?______
A.三人共同共有
B.三人按份共有
C.三人区分共有
D.甲有所有权,乙丙有使用权
正确答案:B
[考点] 按份共有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共有形式的问题。根据《物权法》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由此可知,甲乙丙三人既然属于共有关系,又没有作出明确约定,应当视为按份共有。故B项正确。
6. 农民贾某因其邻居谢某越界建房侵入自己的宅基地而诉请法院保护,谢某的行为侵犯了贾某的何种权利?______
A.住宅所有权
B.相邻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宅基地所有权
正确答案:C
[考点] 宅基地使用权
[解析] 本题涉及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农村居民为居住使用,可依法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并可拥有建筑于其上的住宅所有权。但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公民个人在我国不具有土地所有权主体资格。相邻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比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一方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享有要求另一方提供便利或接受限制的权利。本题中,村民谢某越界建房侵入贾某的宅基地,侵犯的是贾某对其宅基地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而非相邻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7. 关于地役权,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B.不动产包括土地和建筑物
C.地役权合同为非要式合同
D.地役权设立采登记对抗主义
正确答案:C
[考点] 地役权
[解析] 《物权法》第156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因此,A项的表述是正确的。土地及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B项说法正确。
又《物权法》第157条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利用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由此可知,C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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