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某厂和某大学科研所订立了一份节能电灯技术转让合同,但合同中没有约定后续技术成果分享办法。2年后,该研究所在对原有技术进行改造的基础上,发明了更加环保的节能电灯2号。该厂对于此节能电灯2号技术,享有何种权利?______
A.某工厂可以有偿使用该项技术
B.某工厂可以无偿使用该项技术
C.某工厂对该项技术无任何权利
D.某工厂对该项技术有优先受让权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技术转让合同中后续成果的权利义务问题。依《合同法》第35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取得方所有,其他各方无权分享。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2. 甲与朋友乙丙商量合伙进行户外用具的加工,约定了各人的出资、分工和利润分配,但尚未签字。当年三人获得利润5万元,并按约定进行了分配。后由于质量问题,需要支付3万元赔偿款,乙丙称自己是受雇于甲拒绝赔偿,于是甲向客户进行了赔偿。根据以上案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甲乙丙之间没有形成合伙关系,应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B.甲乙丙之间已经形成合伙关系,甲独自承担赔偿后,有权向乙丙追偿
C.甲应该按照合伙人约定的相应份额进行赔偿
D.如果赔偿额超过了甲的出资额,甲有权拒绝赔偿
正确答案:B
[考点] 个人合伙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46条的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及第50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本案中,虽然甲乙丙三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上签字,但他们已经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了出资,并按约定进行了利润分配,所以应该认定他们通过口头约定的形式形成了合伙关系。所以A错误,B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所以CD选项错误。
3. 某公司为扩大生产,向甲借款30万元,并约定将该公司的厂房质押给甲。其后,该公司又向乙借款30万元,并以同一厂房为乙设立抵押权并办理了登记。此后,该公司又向丙借款30万元,并约定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变卖厂房所得由丙率先收场。后该公司未能按时还款,厂房变卖所得60万元。这60万元应当如何在甲、乙、丙之间分配?______
A.甲30万元、乙30万元、丙0万元
B.甲15万元、乙30万元、丙15万元
C.甲20万元、乙20万元、丙20万元
D.甲30万元、乙20万元、丙10万元
正确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5条的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物权法》第208条规定,质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和法律明定的权利。公司和甲有关质押房屋的约定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甲对该房屋不享有质权。另公司与丙关于丙对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约定,仅具有相对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公司为乙设立抵押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乙为房屋的抵押权人,对房屋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综上,就变卖房屋所得的60万元,抵押权人乙享有优先受偿权。剩余的30万元,根据债权平等原则,由甲和丙按照比例受偿。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4. 关于无因管理之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某日忽然狂风暴雨,甲担心乙家破旧的牛棚不堪风雨的袭击,会倒塌祸及自家的牛棚,便自己做主维修,后牛棚还是倒塌了,甲不构成无因管理
B.丙(13岁)一日放学回家,忽见张某家房屋着火,便用自家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因丙是未成年人,不构成无因管理
C.丁见女孩小丽落水,便奋不顾身相救,在救人过程中,因手表进水而损坏,丁有权要求赔偿,并支付自己相应报酬
D.戊见李某家院子里晾晒的黄豆有部分已生霉,便将生霉部分挑出,用清水清洗了,结果李某的黄豆是用来做黄豆酱使用的,就是需要滋生霉菌才可以制作,戊不构成无因管理
正确答案:D
[解析] A项,管理人既为自己,又为他人,具有管理意思,可以构成无因管理,故A项错误。B项,无因管理不要求行为能力,故B项错误。C项,管理人不得要求被管理人支付报酬,C项错误。D项,无因管理不得明显违背当事人的意愿,D项中戊的行为明显违背了李某的意愿,不构成无因管理,D项正确。
5. 甲、乙、丙三人雨中到森林打猎,看见猎物后各开一枪,猎物倒地后三人走上前去,发现乃是一老农,腿部中枪受伤,经医生诊断需要截肢。三人枪支弹药均为相同型号,关于责任承担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若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甲乙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B.若老农仅对甲提起诉讼,法院需将乙丙列为共同被告
C.若甲可以证明自己的枪支当天损坏不能发射子弹,可以免责
D.老农在诉讼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B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构成了共同危险行为,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时,应承担连带责任,A选项说法正确。《侵权责任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因此,在三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时,老农可以仅对甲提起诉讼,法院无须追加乙丙为共同被告,B选项说法错误。若甲能够证明自己没有发出子弹,则表明其行为与老农受伤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侵权行为,当然可以免责,C选项说法正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老农的健康权受到严重侵犯,甲乙丙三人的行为给老农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老农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D选项说法正确。
6. 李挺立没有其他亲人,只有一个侄子李小刚。李挺立已立有遗嘱将遗产交由李小刚继承。2004年5月李挺立遇车祸死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李小刚将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B.李小刚将作为受遗赠人继承其遗产
C.如李挺立未立遗嘱,李小刚也可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D.如李挺立未立遗嘱,李小刚也可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正确答案:B
[考点] 遗赠;遗嘱继承
[解析] 遗赠是指遗赠人用遗嘱的方式,将财产无偿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立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两者的区别在于:(1)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同。(2)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客体的范围不同。(3)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行使的方式不同。本题中由于李小刚并非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所以不能成为遗嘱继承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取得遗产。
7. 下列哪项为基于公信原则取得所有权?______
A.甲在路边捡到他人抛弃的旧录音机一台,据为已有
B.甲从乙处购买丙出借给乙的录音机一台,甲知录音机为丙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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