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分类模拟题44

一、单项选择题

1.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无力清偿,且怠于行使对丙的15万元债权,甲遂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一审判决甲胜诉,丙应向甲给付10万元。乙、丙均提起上诉,乙请求法院判令丙向其支付剩余5万元债务,丙请求法院判令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关于二审当事人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B.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C.乙是上诉人,甲、丙是被上诉人

D.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A

[考点] 代位权诉讼中当事人的地位

[解析] 《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至此,明确排除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作为共同原告、共同被告或证人的说法,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作为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得到确认。但是,对债务人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属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仍存在争议。本书认为债务人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理由是债务人与债权人、第三人三者不存在共同的利害关系,只是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他有利害关系,即判决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可能解除或抵消一部分,如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小于债权人对他的债权,则可能抵消一部分,相反则可能是债权债务的消灭,故债务人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根据《民诉意见》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被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才有权提出上诉。因此,本案中乙不能成为上诉人。本案的上诉人应当是丙,而甲应当作为被上诉人,故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

2.  钱某将王某打成轻伤,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万元和精神损害1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钱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1万元,并驳回了王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钱某不服判决,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王某没上诉,但他在答辩状中向二审法院提出了钱某赔偿其精神损害1万元的请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对王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处理中,正确的是:______

A.可以不予审查

B.必须予以审查

C.一律不予审查

D.应当予以审查

正确答案:A

[考点] 二审审查范围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钱某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因此,二审的审理范围实际上已经限定在上诉一方请求的范围之内,本题中,王某并未上诉,只是在答辩状中再次提出了赔偿其精神损失的请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6条的规定,王某在答辩状中要求变更或补充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民诉解释》第32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因此,本题正确的选项为A。

3.  许建国和崔洁婚姻出现问题,许建国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许建国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则二审法院应当采取以下何种做法?______

A.只对准予离婚作出判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发回重审

B.通过调解解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C.直接改判离婚,并一并解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解决

正确答案:B

[考点]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案件的处理

[解析] 《民诉解释》第329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所以,B项正确,应当入选。

4.  甲起诉乙要求支付装修款。一审判决后,乙提起上诉,并提出甲在装修过程中偷工减料,房屋墙面装修效果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要求甲赔偿损失。下列关于二审法院处理本案方式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B.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C.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对赔偿损失的请求发回重审

D.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对赔偿损失的请求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D

[考点] 二审中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处理

[解析] 《民诉解释》第328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故选D。

5.  李某诉赵某解除收养关系,一审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赵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和解,维持收养关系,向法院申请撤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

B.二审法院可以依当事人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D.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

正确答案:A

[考点] 二审程序中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处理

[解析] 《民诉解释》第339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故本题应选A。

6.  王某诉于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于某不服对财产的处理提起上诉。二审审理期间,王某意外死亡,二审法院遂裁定终结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一审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B.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一审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C.一审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上诉期间是否届满,只要上诉期间届满,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D.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发生法律效力,而财产分割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B

[考点] 二审终审及诉讼终止

[解析] 在离婚诉讼审理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王某的死亡,法院应当终结诉讼。对于第一审的判决,由于当事人的上诉已生效,所以离婚判决并没有生效,当事人的婚姻由于王某的死亡而自然终止。

7.  陈国忠在安定庄有5间瓦房,陈国忠的儿子陈良在外地工作,2007年陈国忠去世,陈国忠的5间瓦房由其侄子陈治一家暂住。2008年陈治未经陈良同意,将房子卖给了同村的胡双龙,陈良听说后立即将陈治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治将卖房所得款项全部返还陈良,陈治不服提起上诉。在上诉审过程中,陈治提出反诉,要求陈良返还其对房屋的修缮金。问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陈治的反诉?______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分类模拟题44.docx¥4.00

周付会员¥3.00
月付会员¥2.00
季付会员¥1.00
已付费?登录刷新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泽熙美文 »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分类模拟题44

评论 抢沙发

更好的WordPress主题

支持快讯、专题、百度收录推送、人机验证、多级分类筛选器,适用于垂直站点、科技博客、个人站,扁平化设计、简洁白色、超多功能配置、会员中心、直达链接、文章图片弹窗、自动缩略图等...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