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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分类模拟21

不定项选择题

1.  奇峰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持有本公司20%以下股权的股东不得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陈某持有该公司15%股权,于2020年9月1日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查阅公司2020年账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公司有权依据公司章程拒绝陈某的请求

B.陈某可以委托律师单独至公司查阅公司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C.陈某因行使知情权而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D.若陈某被公司拒绝,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知情权,并确认相应章程条款无效

正确答案:D

[考点] 股东知情权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法解释(四)》第9条规定:“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规定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股东陈某作为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账簿,公司章程以持股比例为理由实质性剥夺了股东的知情权是违法的,故A项错误。此外,《公司法解释(四)》第7条第1款规定:“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据此,陈某行使知情权受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章程实质性剥夺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规定无效,故D项正确。

《公司法解释(四)》第10条第2款规定:“股东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在该股东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由会计师、律师等依法或者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本题中,陈某委托律师查阅公司股东会决议,陈某应当在场,不能委托律师单独至公司查阅。故B项错误。

股东因行使知情权而发生的费用由股东自己承担。故C项错误。

2.  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______

A.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

B.申请法院公示催告

C.向法院提起诉讼

D.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D

[考点] 票据丧失

[解析] 《票据法》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是法条的直接考查。故D项错误。

3.  某经营高档餐饮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最近四年来,因受市场影响,公司业绩逐年下滑,各董事间又长期不和,公司经营管理几近瘫痪。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可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

B.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C.可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D.如法院就解散公司诉讼作出判决,仅对公司具有法律拘束力

正确答案:B

[考点] 公司的司法解散

[解析] 《公司法解释(二)》第2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民法典第70条、公司法第183条和本规定第7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故A项错误。

《公司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故B项正确。

《公司法解释(二)》第4条第1、2款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故C项错误,司法解散的被告是公司,张某只能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不能列为共同被告。

《公司法解释(二)》第6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故D项错误。

4.  润土商贸有限公司因管理混乱经营陷入困境,于2019年1月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天明律师事务所被指定为破产管理人。2019年3月底,经债权人会议决议,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后春水公司与天明律师事务所接洽合作事宜,准备受让润土公司全部的库存和营业事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项表述是错误的?______

A.债权人委员会应包含一名润土公司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

B.天明律师事务所应将与春水公司的合作事宜事先制作财产管理或者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通过

C.若天明律师事务所的方案未被债权人会议通过,其可以提交给债权人委员会进行表决

D.天明律师事务所在实施与春水公司的合作方案前,应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正确答案:C

[考点] 债权人委员会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6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据此,债权人委员会中应当有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故A项正确。

《破产法解释(三)》第15条第1款规定:“管理人处分企业破产法第69条规定的债务人重大财产的,应当事先制作财产管理或者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管理人不得处分。”《企业破产法》第69条规定:“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三)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据此,春水公司受让润土公司全部的库存和营业事务,属于《企业破产法》第69条的重大资产处分,管理人需要事先制作财产管理或者变价方案,并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故B项正确。如果债权人会议未通过管理人的方案,此处分不得进行。债权人委员会作为债权人会议的常设机关并非上级机关,不能推翻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故C项错误。

《破产法解释(三)》第15条第2款规定:“管理人实施处分前,应当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9条的规定,提前10日书面报告债权人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债权人委员会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要求管理人对处分行为作出相应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依据。”故D项正确。

5.  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______

A.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

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D.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

正确答案:B

[考点] 公司分立

[解析] 《公司法》第175条第2款规定:“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由该条可知,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甲。故A项正确,不当选。

《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公司在合并的情况下,债权人要在接到合并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可见,公司合并才有对债权人的特殊救济规定。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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