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海王星号,运输一批小麦前往欧洲,但在起航前,发现该海王星号存货的冷库失灵,但由于当时正值冬季,于是对冷库失灵的现象未予理会,遂开航前往欧洲。但在经过中东地区之时,由于当地战乱频繁,附近海域不安全,海王星号船长临时决定改道绕行好望角,不料这一绕行耽误了时间,而且当地属热带气候,当海王星到达鹿特丹港后发现小麦已经部分严重变质,则该由谁来承担该责任?______
A.货主自行承担
B.中国远洋运输公司
C.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承担冷库失灵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绕航造成的损失
D.海王星号船长
正确答案:C
[考点] 承运人的责任
[解析] 根据《海商法》第47条的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故此,本题中海王星号冷库失灵,承运人应承担此部分责任。
《海商法》第49条第2款规定,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故此,本案中,绕航好望角属于合理绕航,对此部分的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2. A公司委托B班轮公司进行海上货物运输,B公司又将货物运输委托给C班轮公司,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不可免责的毁损,A公司可以向谁要求赔偿?______
A.只能向B公司要求赔偿
B.只能向C公司要求赔偿
C.既可以向B公司也可以向C公司要求赔偿
D.只能同时向B公司和C公司要求赔偿
正确答案:C
[考点] 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的责任
[解析] 《海商法》第60条规定,“承运人将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委托给实际承运人履行的,承运人仍然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对全部运输负责。对实际承运人承担的运输,承运人应当对实际承运人的行为或者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的行为负责。”C选项正确。
3. 某船舶在海上运输货物时突遇暴风雨,船上甲托运人的货物被淋湿,为了船舶的安全,船长命令将乙托运人的货物抛弃,船舶的航期被耽误,丙托运人的货物腐烂,丁托运人的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后市场价格已经大大下跌,以上各项属于共同海损的是:______
A.甲托运人的货物损失
B.乙托运人的货物损失
C.丙托运人的货物损失
D.丁托运人的行市损失
正确答案:B
[考点] 共同海损的范围
[解析] 《海商法》第193条规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根据该条的规定,共同海损必须是为了共同安全采取合理措施直接造成的损失,本题中甲、丙、丁托运人的损失都不是为了共同安全采取合理措施直接造成的损失,所以ACD选项不正确,乙托运人的货物被抛弃是为了船舶和货物等的共同安全有意采取的合理措施造成的损失,应列入共同海损,所以B选项正确。
4. 东方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外贸服装的企业,2014年6月11日,东方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远航船务公司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远航船务公司将东方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3000套制衣托运至非洲,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双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远航船务公司的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后,东方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解除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但东方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远航船务公司支付约定运费的一半
B.远航船务公司的船舶开航后,东方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不能解除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C.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因另一家船务公司的船舶驾驶失误与该托运船舶相撞,导致船舶破损,无法起航,则东方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和远航船务公司均可以解除合同,货物的卸船费用则由东方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D.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突遇海啸无法起航,则东方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和远航船务公司均可以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
[考点]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解析] 《海商法》第89条规定,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约定运费的一半,所以B是正确的,A是错误的。第90条规定,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货物已经装船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装卸费用;已经签发提单的,托运人应当将提单退还承运人。所以C和D都是正确的。
5. 美国A公司以海运方式向中国B公司出口一批精密仪器,委托日本C远洋运输公司承运。C公司接货并且检验后,向A公司签发了提单,并记载了收货人的名称。B公司收到提单后,遇到D公司向其追讨欠款。于是欲将该提单转让给D公司以清偿欠款。根据《海商法》的规定,B公司应采取下列哪种方式?______
A.通过记名背书转让
B.通过空白背书转让
C.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D.不得转让
正确答案:D
[考点] 提单的转让
[解析] 根据《海商法》第79条的规定,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1)记名提单:不得转让;(2)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3)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本题中的提单为记名提单,因而不得转让。C项指的是不记名提单;A、B项是指示提单的转让方式;所以D为正确答案。
6. 甲船运公司将自己的“黑沙”号船舶抵押给乙公司,之后甲公司又将该船舶抵押给丙公司,再之后甲又将该船舶卖给了丁,并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那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假设乙、丙的抵押权未登记,则乙、丙无权追及于丁,乙、丙的债权转化为普通债权
B.假设乙、丙的抵押权均登记,则乙、丙可追及于丁拍卖该船舶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C.假设乙、丙的抵押权未登记,但仍然可以对甲享有优先权
D.假设乙的抵押权登记,丙的抵押权未登记,在乙追及于丁拍卖船舶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后所余部分价款,丙有权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A
[考点] 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之间的关系
[解析] A项答案错误,当选。乙和丙的抵押权仍然是担保物权,所以乙和丙的债权并非转变成普通债权。B答案正确,不选。因为抵押权都登记了,所以设定在先权利在先,可以对抗丁。C项答案正确,不选。乙、丙的抵押权虽然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但仍属担保物权,所以乙、丙的债权并非转变成普通债权,仍具有优先性。D项正确,不选。乙的抵押权登记,丙的抵押权未登记,在乙追及与丁拍卖船舶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后,所余部分价款,丙有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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