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商法与经济法分类模拟6

(一)多项选择题

1.  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应给予下列哪些处罚?______

A.非法批准占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按非法占有土地处理

B.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单位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C.批准文件无效

D.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土地管理法律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于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而批准征用、使用或者超越批准权限批准的,一方面,对于行政管理人员要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另一方面,非法占用土地的当事人若拒不归还所占土地,则按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本题考查的是非法批准土地使用、征用的法律责任。

民事、行政、刑事三种责任既并存加重又递进加重。

2.  某公司生产销售一款新车,该车在有些新设计上不够成熟,导致部分车辆在驾驶中出现故障,甚至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事后,该公司拒绝就故障原因做出说明,也拒绝对受害人提供赔偿。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______

A.安全保障权

B.知悉真情权

C.公平交易权

D.获取赔偿权

正确答案:ABD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的权利。其中第七条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的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八条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十条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一条规定了消费者的获得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某公司生产的汽车因为设计上的缺陷导致驾驶故障,造成交通事故,危害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该公司事后拒绝就故障原因做出说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最后该公司拒绝对受害人提供赔偿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获得赔偿权。

3.  下列行为中,属于《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的有______。

A.某药品生产企业因拥有一项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品专利,占据了相关市场95%的份额

B.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之间达成联盟协议,共同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按统一的优惠价格向联盟内的企业供应药品,联盟内的企业按统一的零售价向消费者销售药品

C.某市政府在与某国有医药企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中承诺,该国有医药企业在本市医疗机构药品招标中享有优先中标机会

D.某省政府招标办公室发布文件称:凡不在本省纳税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省的招投标活动

正确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垄断协议。选项B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固定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选项C和D属于政府部门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的行为。

4.  某公司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提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求,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______

A.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请求免征企业所得税

B.经营一项农业项目的所得,请求减征企业所得税

C.投资经营一项无国家扶持基础设施项目的所得,请求免征企业所得税

D.开发一项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请求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正确答案:ABD

[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因此本题应选A、B、D。

5.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正确答案:ACD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6.  关于市场支配地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无滥用该地位的行为者,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B.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只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

C.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不影响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D.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有市场支配地位

正确答案:AD

[解析] 我国《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选项A正确。《反垄断法》第六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据此可知,《反垄断法》并不禁止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是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并无滥用其支配地位的行为的,是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的。

选项B、C错误。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除了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外,相关因素也很多,包括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二)该经营

商法与经济法分类模拟6.docx¥4.00

周付会员¥3.00
月付会员¥2.00
季付会员¥1.00
已付费?登录刷新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泽熙美文 » 商法与经济法分类模拟6

评论 抢沙发

更好的WordPress主题

支持快讯、专题、百度收录推送、人机验证、多级分类筛选器,适用于垂直站点、科技博客、个人站,扁平化设计、简洁白色、超多功能配置、会员中心、直达链接、文章图片弹窗、自动缩略图等...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