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定项选择题
1. 在下列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予经济补偿金?______
A.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解除劳动合同
C.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D.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参见教材的有关叙述。
2. 下列选项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是______。
A.家庭雇佣劳动关系
B.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
C.社会保险机构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D.企业与个体经营者之间的加工承揽关系
正确答案:B
[解析] 《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由此可知,家庭雇佣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A选项不当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B选项当选。社会保险机构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C选项不当选。企业与个体经营者之间的加工承揽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D选项不当选。
3. 华丰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问题准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8月20日召开会议,于8月10日向所有记名及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并同时公告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甲、乙、丙公司均系该公司的记名股东,其中甲公司持有1%的股份,乙公司持有1.5%的股份,丙公司持有0.8%的股份,三家股东联合向董事会提交了临时提案,要求更换公司董事王某。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作出了两项决议:(1)从房地产经营中抽回部分资金,准备向农产品开发领域投资;(2)更换了公司董事王某。会议结束后2个月零5天,公司的无记名股东张某提出,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不合法,所作决议无效。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会议通知记名股东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B.会议通知无记名股东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C.甲、乙、丙无权联合提出临时提案
D.张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决议
正确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本题中,公司董事会决定于8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0日向所有记名及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故A、B选项不应选。《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题中,甲、乙、丙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达到3.3%,所以有权联合提出临时提案,C选项表述错误,应选。《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由此可见,张某对于程序违法的股东大会决议主张撤销的期间限制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本题中,会议结束后2个月零5天张某已经无权主张撤销会议决议,D选项表述错误,应选。
4.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均明文禁止的行为?______
A.甲省政府规定,凡外省生产的农用车,必须经过本省交管部门的技术安全认证,领取省内销售许可证以后,方可在本省市场销售
B.乙省政府决定,在进出本省的交通要道设置关卡,阻止本省生产的肉鸡运往外省
C.丙省政府规定,省内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公务接待等活动时需要消费香烟的,只能选用本省生产的“银孔雀”牌香烟,否则财政不予报销
D.丁省政府规定,外省生产的水泥等建材在本省销售的,一律按销售额加收15%的环保附加费
正确答案:BC
[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
(一)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
(二)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三)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四)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
(五)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
选项A错误。甲省政府的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被明文禁止。
选项B正确。乙省政府的决定属于地区封锁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二款和《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中均被明文禁止。
选项C正确,丙省政府的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中被明文禁止,在《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中被明文禁止。
《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选项D错误。丁省政府的规定在《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中被明文禁止,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被明文禁止。
5. 下列有关保险利益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B.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C.公司对员工具有保险利益,可以为自己的员工投保,但有一定的限制,即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D.如果被保险人同意,即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正确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保险利益的确定标准。《保险法》第十二条前两款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故A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应选。对于财产保险,只要求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即可,而不是“保险事故发生之前”就具有保险利益,故B选项错误,不应选。《保险法》第十二条第六款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可见,并非经过他人同意,即对他人有保险利益,因为这种利益并不能为法律所承认,故D选项错误,不应选。《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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