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1. 张某,甲市人,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黎明号”货轮船员。“黎明号”航行在公海时,张某因与另一船员李某发生口角将其打成重伤。货轮返回中国首泊丙市港口时,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该案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______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正确答案:C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4条的规定,正确答案应当是C。
2.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案件的规定,下列各项论述中正确的是:
A.王某长期以来在家中受到其儿子及儿媳的冷遇,某日,王某昏倒在地,经检查为帕金森综合症,其儿子、儿媳得知病情后,将其遗弃,王某将其儿子和儿媳告上法庭,人民法院认为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予以立案审理
B.被害人郑某有证据证明被告人龙某对其故意伤害,应当依法追究龙某的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做出口头决定,对龙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郑某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自诉案件予以受理
C.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合议庭均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协议不成的,由合议庭宣判
D.甲某状告被告人乙某侵犯自己通信自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并且提供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正确答案:D
[考点]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解析] 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1条规定,遗弃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因此该人民法院受理该案的理由错误。B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1条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对被告人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而该项中为口头决定。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但是第204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除外。
3. 某工厂因经营不善长期停产。厂里的四对青工夫妇为求刺激,相约在一座空厂房玩“换妻”游戏,带齐干粮后进驻该厂房,一起看淫秽录像带,然后相互交换性伙伴。第三天,被巡查的厂联防队员发现。他们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不构成犯罪
B.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C.聚众淫乱罪
D.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聚众淫乱罪
正确答案:D
[解析] 参见《刑法》第301、364条。
4. 下列选项中有关行政强制执行特点的论述错误的是:
A.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前提是相对人不履行应履行的义务
B.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特定的行政机关
C.行政强制执行不得进行执行和解
D.行政强制执行是现代行政强制的最基本的类型
正确答案:B
[解析]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义务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活动。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是依行政机关的申请所作的执法行为,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延伸和继续。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是:(1)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应履行的义务,是适用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2)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由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实施;(3)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保障行政义务的履行;(4)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具有广泛性;(5)行政强制执行不得进行执行和解。应注意: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由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实施,而非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因此,B项不正确,本题答案为B项。
5. 在审查起诉中,甲市乙区检察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张某私分罚没财物案,发现其没有私分罚没财物的犯罪事实,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B.李某放火案,发现李某没有实施放火行为,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C.王某贩毒案,发现贩毒并非王某所为,需要重新侦查,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D.赵某抢夺案,发现公安机关采取疲劳审讯获取供述,应当依法排除该供述并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进行讯问
正确答案:B
[解析] 《高检规则(试行)》第402条规定:“公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四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据此,鉴于私分罚没财物案属于检察院自侦案件,发现其没有私分罚没财物的犯罪事实,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故A项错误。
《高检规则(试行)》第40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放火罪、贩毒罪属于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故B项正确。C项中缺少“应当作出不起诉”,故C项错误。
《高检规则(试行)》第37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的,应当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据此,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故D项错误。
6. 某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4年,犯盗窃罪有期徒刑9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赵某提出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判处刑罚不当,犯诈骗罪应处有期徒刑9年,犯盗窃罪应处有期徒刑4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将诈骗罪改判9年,将盗窃罪改判4年,合并执行还是11年
B.二审法院直接维持原判
C.二审法院将诈骗罪维持原判,将盗窃罪改判4年,合并执行判了7年
D.二审法院以本案量刑不当为由发回重审,由一审法院将其进行改判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上诉不加刑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5条的规定:“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一)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二)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三)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四)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五)原判没有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六)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七)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根据上述第3项的规定,可知本案要受到上诉不加刑的原则限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数罪中都不能加重,但是该减的还是要减,所以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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