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1. 甲房产公司在开发“玫瑰园”小区时与相邻的学校乙达成协议,乙20年内不得在校内兴建10层以上的建筑物,甲一次性支付1000万元作为补偿。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登记手续。“玫瑰园”开盘后很快销售一空。几年后,乙因招生规模扩大,为改善教学条件,在校内开工建造一栋15层的学生公寓。甲以及“玫瑰同”的部分业主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乙停止修建。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无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甲已非地役权人
B.业主无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业主不是地役权合同的当事人
C.业主无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地役权合同未经登记
D.涉及地役权的业主有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
正确答案:AD
[解析] 《物权法》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地役权的从属性,地役权人必须同时是需役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本题中,甲已将开发的房屋全部销售给了业主,甲既非需役地的所有权人亦非使用权人,甲的地役权消灭。A选项正确。《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第166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本题中,业主基于地役权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取得对乙的地役权,该地役权合同虽然未经登记,但由于乙不是地役权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业主享有的地役权对乙继续有效。B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2. 关于合同的分类,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张三与李四约定,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借期1年,利息5000元。后张三将10万元借款交付李四。该借款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B.甲、乙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则甲赠与乙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生效。该合同属于射幸合同
C.甲、乙约定,甲以一辆汽车给乙设立质权,半个月后甲交付汽车。甲、乙间的质押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D.甲、乙约定,甲向乙出售汽车一辆,价款20万元,乙分五期支付,每期4万元,于每年的1月1日支付。该买卖合同属于非继续合同
正确答案:ABC
[解析] 关于A选项,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在张三向李四实际交付借款之前,借款合同尚未成立。张三交付10万元借款的义务属于先合同义务,不是合同义务。借款合同成立后,仅李四负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张三不负担合同义务。所以,该借款合同属于单务合同,而不是双务合同。李某享有占有借款10万元1年的债权需要付出支付利息的代价,所以,该借款合同属于有偿合同。故A选项错误。
关于B选项,射幸合同,指合同成立之时,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尚不能确定,须依赖某不确定事实的发生尚能确定的合同。典型的射幸合同包括保险合同、彩票购买合同。甲、乙的赠与合同附生效条件,合同成立之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已经确定,只是合同是否生效不能确定。该赠与合同属于确定合同,而非射幸合同。故B选项错误。
关于C选项,所谓实践合同,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导致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合同。如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这表明质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以质物的交付为要件。质押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故C选项错误。
关于D选项,所谓继续性合同,指合同债务人不能通过一次性的履行行为清偿全部债务的合同。如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劳务合同。非继续性合同,指债务人可以通过一次性的履行行为清偿全部债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本题中,甲、乙间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属于非继续性合同。故D选项正确。
3. 下列选项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A.一日大雨,甲发现村外有一匹受惊的马好像是自家的,于是甲费尽周折将马牵回,此时才发现马是乙的
B.甲和乙共同租房,甲出外打工3月未归,乙帮甲交了房租。甲回来后,乙向其索要,甲却以他3个月不在根本不该交房租为由拒绝支付
C.甲在将乙丢失的狗带回家的途中,被乙的狗咬伤,狗也乘机逃走,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D.甲通过欺诈的方式获得乙的名画一幅,加以妥善保管,乙依法取回后,甲要求乙支付保管费
正确答案:BC
[解析] 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是:(1)管理他人事务。A项是误把自己事务作为他人事务,不成立无因管理。(2)为他人利益的意思。B项中乙根据一般人的需要帮助甲,具有为他人的意思。乙特定的管理意思不能否定甲行为的无因管理性质。C项中甲主观上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客观上的后果未实现不影响成立无因管理。D项中甲的行为是侵权行为。(3)无法律上的原因。
4. 甲厂向乙厂购买一批化肥,收货时甲、乙双方都没有发现,甲方的仓储人员丙点货时发现乙方多发货一车,丙出于“为本厂利益”考虑,没有说明。半个月后由于储存库发生火灾,化肥全部灭失。1个月后,乙厂盘账,发现多发货的事实,要求甲厂返还不当得利。下列关于该案件,表述错误的是:
A.甲厂无须返还,因为多发货物是乙厂自己造成的
B.甲厂无须返还,因为多发出货物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仍属于乙厂所有,根据天灾风险所有人自负的原则,乙厂应当自己承担火灾的后果
C.甲厂无须返还,因为货物全部灭失,甲厂并没有获得任何利益
D.甲厂无须返还,因为收货时候,甲厂是善恿的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恶意的受益人,其返还利益的范围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同时返还时应该附加利息。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之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所以甲厂应当返还多发的一车化肥的货款及利息。
5. 下列何种情况下,依合同法应认定合同有效?
A.某电脑公司甲销售1000台电视机给乙公司,后乙公司发现甲的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电视机的业务,即请求法院认定该买卖合同的效力
B.某公司董事长甲在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越权以公司的名义向不知情的某钟表厂购买了一批名贵手表,总计货款12万元,公司请求法院认定该买卖合同的效力
C.甲将其手表放在乙处保存,乙擅自将手表卖与丙,甲并不知此情况
D.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由乙在市中心制作某邪教的宣传雕像,市民丙知晓后,请求法院确认该合同的效力
正确答案:ABC
[解析] 依《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A中甲乙之间买卖电视机的合同虽超越了甲的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故合法有效。因此,A项应选。依《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B项中相对人为善意,该合同应有效正确,B项应选。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有效。因此,C选项应选。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D项中甲乙之间达成的在市中心制作某邪教的宣传雕像的合同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无效合同。因此,D项不选。
6.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有买卖合同,甲交付100吨水泥后,尚欠乙公司水泥20吨,同时乙公司尚欠甲公司150万元,乙公司分立为丙、丁两公司,则下列正确的是哪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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