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1. 兴华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增发新股,董事会拟订发行新股的方案,该方案中包含下列事项,请问其中哪一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A.为吸引更多的投资,拟按股票票面价值的九折发行
B.兴华糖业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C.所有新股均为无记名股票
D.所有新股的发行均由一家证券公司包销
正确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127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本题D项与《证券法》结合,《证券法》第32条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题目没有给出这一条件,所以,由一家证券公司包销并不违反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34条第4项规定,股份公司新发行股份(增资),原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故B项正确。在股份公司募集设立时,发行人认购的是记名股票,在公司成立以后,增资发行新股可以是记名股也可是无记名股,《公司法》第129条有明确规定。故C项正确。
2. 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公司决定发行一部分新股和债券。有关这两种融资证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股票可以溢价发行,也可以低于票面金额发行
B.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物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C.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D.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然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正确答案:BCD
[解析] 《公司法》第127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故A选项错误。《公司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故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156条规定,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故C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61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故D选项正确。
3. 甲、乙、丙、丁4个公司均打算发行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A.甲公司是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B.乙公司是3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C.丙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
D.丁公司是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只要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公司都可以发行债券,因此《公司法》上规定的公司类型均可发行公司债券,所以ABCD选项均正确。
4. 甲、乙、丙、丁四人拟设立福润股份有限公司,准备发行股票1000万元人民币,四位发起人准备购买200万元的无记名股票,为了提高效率,遂先行将200万元股票支付,再向社会公开募集800万元的股份,在招股过程中,只公告了招股说明书,并对购买者进行了登记,但没有制作认股书。问:在招股过程中,哪种程序不合法?
A.四位发起人购买的股份数量
B.四位发起人购买无记名股票
C.向四位发起人先行交付股票
D.没有制作认股书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公司法》第84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故4位发起人只认购200万元的股份未达到法定标准。《公司法》第129条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故4位发起人购买无记名股票不合法。《公司法》第13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故先行向4位发起人交付股票不合法。《公司法》第85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故题中未制作认股书不合法。综上所述,应选ABCD。
5. 甲、乙、丙、丁4个企业均为非国有企业。2004年2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正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新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净资产为6000万元,决定于2004年10月发行公司债券800万元,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股东会会议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为什么?
A.符合法律规定
B.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未达到发行债券所要求的最低限额
C.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发行债券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D.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正新公司不具备发行债券的主体资格
正确答案:A
[解析] 本题中公司的净资产达到6000万元,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并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所以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只有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况且,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然后报请核准,所以C选项不正确。
6. 以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的,不必经公司全部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即可转让
B.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过公司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
C.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公司其他股东不再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公司全体股东2/3以上同意的,股东如果转让股权,应当遵守该规定
正确答案:AB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71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因此,A项正确。依据该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B项正确。依据该条第3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C项错误。依据该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D项章程规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股东应当遵守。D项正确。
7. 以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说法错误的有:
A.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B.除了发起人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
C.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D.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该公司总经理离职后第6个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A
[解析] 依据《公司法》第141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故A项错误。依据《公司法》第137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B项正确。依据《公司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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