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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刑事诉讼法分类模拟题24

一、多项选择题

1.  张某涉嫌抢劫罪,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拘留张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B.拘留后对张某的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

C.拘留张某后,应在12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

D.因怀疑张某携带枪支,拘留时公安机关无需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

正确答案:ABC

[解析]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1条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紧急情况下,对于符合本规定第120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可知,特殊情况下还是可以先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审查。可知选项A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6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可知选项B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2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可知选项C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可知选项D正确。

2.  被告人刘某在案件审理期间死亡,法院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其亲属坚称刘某清白,要求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B.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刘某无罪

C.根据刘某亲属要求,改判无罪

D.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可以以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该案

正确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了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知,本案被告人死亡,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又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41条第1款第9项的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因此,A、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

3.  某地法院审理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作证人员的保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可指派专人对被害人甲的人身和住宅进行保护

B.证人乙不可申请不公开其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

C.法院通知侦查人员丙出庭说明讯问的合法性,为防止黑社会组织报复,对其采取不向被告人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的措施

D.为保护警方卧底丁的人身安全,丁可不出庭作证,由审判人员在庭外核实丁的证言

正确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了证人的特殊保护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根据第(四)项规定,可知选项A正确。根据第(一)项规定,可知选项B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2款规定,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选项C中的情况并非是警察目击的犯罪的情况,因此不适用证人相关规则。选项C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可知选项D正确。本题选答案AD。

4.  甲采用向计算机植入木马程序的方法窃取乙的网络游戏账号、密码等信息,将窃取到的相关数据存放在其租用的服务器中,并利用这些数据将乙游戏账户内的金币、点券等虚拟商品放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售卖,获利一万元。下列哪些地区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______

A.甲计算机所在地

B.乙计算机所在地

C.甲租用的服务器所在地

D.经营该网络游戏的公司所在地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了计算机犯罪案件的审判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地区管辖的主要原则是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

在本案中,从题干所给信息并不能看出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所以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而犯罪地究竟为何地,《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条给予了明确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结合本案,甲计算机所在地为网络接入地,乙计算机所在地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甲租用的服务器所在地为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经营该网络游戏的公司所在地为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因此A、B、C、D四个选项均正确。本题答案为ABCD。

5.  关于审判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下面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______

A.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移送至该法院管辖

B.涉外刑事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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