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关于仲裁制度及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仲裁员应当独立公正,不受仲裁委、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B.如果仲裁员尚未审结的案件已满20件,则不应当再接收新的仲裁案件
C.某仲裁机构直接根据网络借贷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签订的调解协议制作先予仲裁裁决书
D.被当事人指定的仲裁员,若与案件有个人利害关系,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披露,但无需回避
正确答案:A
[考点] 公证员职业道德
[解析] 《仲裁法》第八条规定:“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A项正确。《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第三条规定:“仲裁员应诚实信用,只有确信自己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接受当事人的选定或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指定:(一)能够毫不偏袒地履行职责;(二)具有解决案件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三)能够付出相应的时间、精力,并按照《仲裁规则》与《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提高仲裁效率的若干规定》要求的期限审理案件;(四)参与审理且尚未审结的案件不满10件。”因此B项错误。最高法就广东高院《关于“先予仲裁”裁决应否立案执行的请示》作出批复,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仲裁机构可以仲裁当事人间已经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此,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构在纠纷发生前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因此C项错误。《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因此D项错误。
2. 司法活动的公开性是体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方面,要求司法程序的每一阶段和步骤都应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据此,按照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除依法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外,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均应在互联网公布
B.检察院应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窗口等方式向社会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
C.监狱狱务因特殊需要不属于司法公开的范围
D.律师作为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其制作的代理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应向社会公开
正确答案:A
[考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解析]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有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除外。因此A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窗口等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以及办理其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可见检察院应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窗口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的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而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因此B项错误。监狱狱务属于司法公开的范围。因此C项错误。律师的代理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则不属于司法公开范围。因此D项错误。
3. 下列哪一情形下律师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______
A.律师与委托当事人系多年好友
B.接受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系该案件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但委托人知悉且同意
C.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民事案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代理人
D.委托关系停止后两年,律师就同一法律业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委托
正确答案:C
[考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解析] A项可以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因此BD项可以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五)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因此C项不能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因此选C。
4. 下列表述中,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______
A.被开除公职的人不得担任公证员
B.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一律不得担任公证员
C.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担任公证员
D.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公证员
正确答案:B
[考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解析] 《公证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因此选B。
5. 关于公证制度和业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设立的公证处,其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国内其他公证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
B.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有权任命公证员并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变更执业公证处
C.黄某委托其子代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其住所地公证处可受理其委托公证的申请
D.王某认为公证处为其父亲办理的放弃继承公证书错误,向该公证处提出复议的申请
正确答案:C
[考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解析] 《公证法》第七条规定,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因此A项说法前半句正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证机构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文字组成,并不得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设立的其他公证机构的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因此A项说法后半句错误。因此A项错误。《公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由此可知,公证员由司法部任命,但是可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颁发执业证书和变更执业机构。因此B项错误。《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房屋买卖手续不在禁止委托代理的范围内,其子向房屋所在地公证处申请公证,符合规定。因此C项正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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