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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分类模拟7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关于司法改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不断改革、适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本途径

B.司法改革要学习西方先进思想,不能局限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是我们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谋划司法发展完善的根本依据和要求

C.司法改革要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

D.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主要围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四个方面

正确答案:B

[解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自我完善和自主创新的能力,注重借鉴历史上一切对我国有益的司法文明成果,吸收当今世界其他国家司法制度的成功经验,积极利用不同法系国家、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以及国际社会司法制度中的诸多长处,是秉持开放精神、博采他人之长的司法制度。不断改革、适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本途径。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改革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是我们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谋划司法发展完善的根本依据和要求。故B项说法错误。司法改革要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主要围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四个方面,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公开制度、司法考试制度,加强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建立党外人士行使民主监督司法职能的工作渠道和机制,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改革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等方面积极推进。因此,A、C、D选项说法正确,本题是选非题,故答案是B。

2.  S市T律师事务所W律师曾经担任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8年3月退休,2009年4月取得律师资格,2010年4月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在执业过程中为了扩大律师事务所的案源,W律师实事求是地向当事人介绍现任S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庭长、审判员都曾是自己的下级,在职时曾经对他们多方关照,现在也是有求必应,凡是S市法院管辖的案件,尽管推荐过来,保证可以维护其合法权益。W律师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违反法律职业道德的行为?______

A.曾担任法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B.与本案审判人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

C.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

D.在代理案件之前及其代理过程中,向当事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及其有关执法人员有特殊关系

正确答案:D

[解析] W律师2008年3月退休,2010年4月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很显然W律师是在退休2年后才从事律师职业的,故选项A表述与题干不符,题干中也没有描述W律师违反B、C项的行为,故也排除B、C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在代理案件之前及其代理过程中,不得向当事人宣称自己与受理案件法院的法官具有亲朋、同学、师生、曾经同事等关系,并不得利用这种关系或者以法律禁止的其他形式干涉或者影响案件的审判。”《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四)向委托人明示或者暗示自己或者其属的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具有特殊关系;……W律师“向当事人介绍现任S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庭长、审判员都曾是自己的下级,在职时曾经对他们多方关照,现在也是有求必应”的行为,显然是向委托人明示自己与S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具有特殊关系,故本题应选D项。

3.  下列关于法律职业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法律职业责任的主体是法律职业人员,即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依法从事法律职业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

B.法律职业责任的性质比较单一,一般说来就是其主管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处分,处分力度直至撤职、开除

C.承担法律职业责任的客观方面,必须是违反了与法律职业责任有关的法律和道德规范,而且必须产生相应的危害后果

D.追究法律职业人员的责任一般要求该主体对其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

正确答案:C

[解析] A选项中法律职业责任的主体是法律职业人员,即法官、检察官以及依法从事法律职业的其他人员,而不限于国家公职人员;B选项中法律职业责任的性质是多元性的,包括纪律处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C选项是正确的表述;D选项中追究法律职业人员的责任一般要求该主体对其行为主观上有过错,过失也可能要承担责任。故选C。

4.  关于法律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______

A.基于法律和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法律职业人员被要求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具有高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品行

B.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检察官、律师尊重法官的领导地位,在法庭上听从法官的指挥

C.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内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

D.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等

正确答案:B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法律职业道德和其他职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象征意义和感召作用,因为法律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公平与正义的体现,是规范社会、惩恶扬善的最后手段,也是最强有力的手段。而作为法律的实施者、执行者、裁判者的专业法律人员所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行必然要高于其他职业的道德要求,这是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故A项正确。

法律职业人员在人格和依法履行职责上是平等的,不存在“领导关系”、“指挥关系”,故B项“检察官、律师尊重法官的领导地位,在法庭上听从法官的指挥”的说法是错误的。

道德首先和主要关注内在动机,不仅侧重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在行为,且评价和谴责主要针对动机,这是道德作为内省自律控制方式的理由,因此成为促进人类自身提升和进步的深刻力量。在实践中,只有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内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法律职业者作为法律职业内化的主体,就应当有意识地将被动学习与主动学习结合起来。故C项正确。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主要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确立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信念、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锻炼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意志、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等方面。故D项正确。

5.  关于法官任免和法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唐某系某省高院副院长,其子系该省某县法院院长。对唐某父子应适用任职回避规定

B.楼法官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对其无须免除法官职务

C.白法官将多年办案体会整理为《典型案件法庭审理要点》,被所在中级法院推广到基层法院,收效显著。对其应予以奖励

D.陆法官在判决书送达后,发现误将上诉期15日写成了15月,立即将判决收回,作出新判决书次日即交给当事人。其行为不违反法官职业规范规定

正确答案:C

[解析] 《法官法》第十六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根据该条第(四)项,唐某父子并非上下相邻两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故不应适用任职回避规定,A项错误。

《法官法》第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楼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不能继续担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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