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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综合分类模拟86

一、单项选择题

1.  犯罪嫌疑人刘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盗窃事实(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供认不讳,人民法院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但被告人刘刚要求适用普通程序。对此,人民检察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______

A.不应该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因为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对被告人不公正

B.不应该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因为被告人要求适用普通程序

C.应该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因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D.应该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因为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B

[解析] 被告人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时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处理形式

[解析] 《高检规则》第312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不建议或者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1)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对于案件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3)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4)被告人是否犯罪、犯有何罪存在争议的;(5)被告人要求适用昔通程序的; (6)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7)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8)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本题中,被告人要求适用普通程序,符合上述第五种情形,故正确选项是B。

2.  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下列哪项组合属于全国人大主席团的职权?    ①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议案②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请国务院组成人员的罢免案  ③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④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⑤确定国家主席、副主席的正式候选人名单

A.①②③④⑤

B.①②④⑤

C.①②③④

D.②③④⑤

正确答案:B

[解析]  全国人大主席团的职权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12条第1款的规定,全国人大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故①正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5条的规定,全国人大三个以上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人员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故②正确;根据《宪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的权力只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故③错;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全国人大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所以④正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3条的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入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故⑤正确。

3.  强律师,受被告人的委托担任其伤害一案的辩护人,在会见被告人的过程中,被告人不但向其讲清了伤害案件的经过,还告诉他还犯有盗窃罪,未被司法机关发现。对此强律师应当如何处理?

A.向公安机关揭发被告人的盗窃罪行

B.拒绝继续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C.继续就伤害罪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D.告诉被告人千万不要向公安机关自首盗窃罪的事实

正确答案:C

[解析] 辩护人的任务

[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的任务问题或者说是辩护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从辩护人的任务可得知,辩护人是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没有发现犯罪线索,充当控方证人的义务,所以A、B两个选项都不能选择。但是,辩护人在诉讼中也不能维护被告人的非法权益,所以D项也不能选择。

4.  王某与徐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王某和其女友赵某一起在房屋中居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迟延支付租金,徐某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B.王某在租赁期间死亡的,租赁合同终止,徐某可以收回房屋

C.如果王某签约时知道房屋为危房的,王某无权解除租赁合同

D.王某未经徐某同意,将房屋中的一间转租给黄某,徐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D

[解析] 租赁合同的解除

[解析] 《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该条规定,承租人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合理期限的宽限期,承租人在宽限期内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不是承租人只要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即可解除合同,所以A选项不正确。

《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根据该条规定,王某在租赁期间死亡的,赵某仍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所以B选项不正确。

《合同法》第233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根据该条规定,即使王某订立合同时知道房屋为危房,王某也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正确。

5.  某女与某男在初中、高中一直是同班同学。高中毕业之后,各自走上了工作岗位。高中同学聚会之后,某女与某男的联系增多,并逐渐确定了恋爱关系。3年后两人依法登记结婚。但婚后不久,两人便开始争吵。当女儿2周岁时,某男到海南做生意,某女仍在北京工作,一人抚养小孩。一年的春节期间,某女带着女儿去海南,发现某男在海南有同居的第三者。某女立即回到北京,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某男也同意离婚。但是,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分割分歧较大。那么,针对某男和某女的情况,法院以判决的方式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应遵守的原则是

A.根据双方未来收入情况,照顾收入低的一方原则判决

B.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C.根据共同财产的来源情况,谁的贡献大,就判决谁多得

D.根据双方的消费习惯,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活节俭,就判决谁多得

正确答案:B

[解析] 离婚时财产的处理主要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解析]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是调解离婚的,财产纠纷也是协商解决的。只有在诉讼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涉及法院应如何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人民法院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判决时应遵守以下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原则。二是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利益。如《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状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三是从财产的实际情况出发,有利于生产和生活,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四是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从提供的选项内容来看,只有B选项内容符合要求。因此,正确选项是B。

6.  以下对土地的利用方式符合法律的是

A.在某国有土地所有权上设定抵押权

B.某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本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与某公司联营

C.以某国有土地所有权入股

D.某村民把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某外村村民

正确答案:D

[解析] 土地的利用方式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7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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