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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综合分类模拟94

一、单项选择题

1.  彭某在被聘民营深圳原野公司董事长期间,于某年春节前后与米某等人在深圳市怡景花园其家中聚赌,欠下米某赌债人民币29万元。次年,彭某为还赌债,先后与原野公司下属的原野物业发展公司的经理张某和美乐实业公司经理董某联系,提出以美乐实业公司的名义向原野物业发展公司借款,从原野物业公司转出款归其使用,李某、董某均表示同意。事后,由原野物业发展公司借出人民币49万元,其中29万元直接汇人米某指定的账号,用于归还彭某赌债,其余由彭某支配使用。彭某的行为构成哪种犯罪?

A.挪用资金罪

B.职务侵占罪

C.贪污罪

D.侵占罪

正确答案:B

[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及其与侵占罪、贪污罪、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解析] 本题中,彭某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故不构成贪污罪,侵吞单位资金,并无归还之意,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彭某利用身为董事长的便利条件,将下属公司的29万元用以偿还赌债,20万元用以自由支配,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2.  美院毕业生孙某虽然画艺超群,但是因为无人赏识,穷困潦倒,孙某与李某约定,如果李某同意孙某在李某的房屋中免费居住,孙某可以每月无偿为李某画一幅油画,李某表示同意,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

A.互易合同

B.承揽合同

C.赠与合同

D.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A

[解析]  租赁合同

[解析]  《合同法》第17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该条规定,互易合同是互相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李某仅是同意孙某在自己的房屋中居住,并不是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孙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

《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是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并且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本题中李某不是定作人,对孙某创作油画没有要求:孙某也不是按照李某的要求完成工作,所以不是承揽合同。

《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本题中孙某为李某画油画是以李某提供房屋给孙某居住为对价的,不是无偿的,所以不是赠与合同。

《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金一般以现金的方式计算,但是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以实物为租金,本题中孙某和李某约定孙某以油画作为居住李某房屋的对价,油画即为孙某租赁李某房屋的租金,所以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租赁合同。

3.  甲、乙两国共同发射一颗气象卫星,则该卫星的登记应遵循下列哪个选项的要求?

A.甲、乙两国分别进行登记

B.由甲、乙两国共同将有关情况报告联合国秘书长,并由联合国秘书长决定在何国进行登记

C.由联合国秘书长在其保存的总登记册里进行登记

D.由甲、乙两国共同决定在其中的一个国家进行登记

正确答案:D

[解析] 外空登记制度

[解析] 外空活动的主要法律制度包括登记制度;营救制度和责任制度。对于空间物体的登记,应遵循如下几条规则:(1)发射国应对其发射的空间物体进行登记,包括将该空间物体载入其所保存的适当内容的国内登记册,同时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将有关情况报告联合国秘书长,以便在其保存的总登记册里进行登记;(2)空间物体若由两个V2_k发射国发射,应由其共同决定其中的一个国家进行登记;(3)外空物体的登记国对该外空物体拥有所有权和管辖控制权; (4)若登记国切实知道其所登记的物体已不复在轨道上存在,也应尽快通知联合国秘书长。所以,甲、乙两国共同发射的卫星,应由甲乙两国共同决定在其中的一个国家进行登记,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联合国秘书长,由联合国秘书长在其保存的总登记册里进行登记。

4.  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下列哪个机关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较大的市、省会城市的人民政府

C.县、自治县、不没区的市人民政府

D.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A

[解析] 行政许可的停止实施

[解析] 经常性行政许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法律、国务院以行政法规、有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地方性法规来设定。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效力等级来确定。即上一个等级没有设定的,下一个等级才可以设定。对于国务院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可以通过前述设定的优先原则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经过报国务院批准的程序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许可法》第21条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因此,本题选A。

5.  离婚案件中原告李某是个常年患有精神病的无行为能力人,其父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却在开庭当日在法庭上由于和媳妇一言不合争吵起来,愤而不听法官劝阻离开了法庭。对于此案,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A.拘传原告

B.拘传原告法定代理人

C.对原告缺席判决

D.按原告撤诉处理

正确答案:D

[解析] 离婚案件原告法定代理人中途退庭的情形的处理

[解析] 《民诉意见》第1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该意见第15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从这两条的规定上我们可以看出本案还是应该适用第159条的规定,即按照原告撤诉处理,因为本案的法定代理人不是不能到庭,而是中途退庭,不愿再出庭,这和不能到庭是有本质区别的,因此答案应该选D。

6.  下列关于自首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丙故意杀人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了,在一审判决之前又供述的,所以不能认定丙自首

B.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一定情况下,也可以免除处罚

C.甲、乙共同实施盗窃行为,后来甲经亲友规劝去公安机关投案,但只如实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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