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被害人方某对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不服,向县人民法院申诉被驳回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因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也被驳回。王某继续申诉。对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王某的继续申诉,其他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B.对王某的继续申诉,其他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C.王某无权继续申诉
D.王某的申诉有时间限制
正确答案:B
[解析] 对申诉的处理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303条的规定,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对经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可以不再受理。
2. 《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这一条款属于我国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确定上的
A.一般管辖原则
B.推定管辖原则
C.默示协议管辖原则
D.特殊管辖原则
正确答案:B
[解析] 我国国际民事案件管辖原则
[解析] 题中所列条款的管辖依据是有关国际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进行了实体答辩,并且没有就法院的管辖权问题提出任何异议,从而推定了当事人双方都承认,特别是被告方承认我国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因此属于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中的推定管辖原则,B为当选项。一般管辖原则是指以被告住所地为管辖的依据,即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特别管辖原则是指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有关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只要满足某种情形,人民法院就有权管辖;协议管辖原则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确定争议管辖的法院,但在我国只承认书面形式确定的协议管辖,默示协议管辖是不存在的。
3. 对于全民所有制经济这个问题,同学们展开讨论,下列看法不正确的是
A.在我国,所有的自然资源和财富均归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制是我国的经济基础
B.强调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基础地位并不排除或限制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C.全民所有制经济包括国有自然资源、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等
D.在我国,矿藏和水流只能为国家所有,不能归其他组织和个人所有
正确答案:A
[解析] 全民所有制经济
[解析] 《宪法》第9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因此在我国并非所有的自然资源和财富均归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制经济包括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等部分。另外,强调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基础地位并不排除或限制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因此答案为A。
4.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批发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应于2005年9月1日向甲公司交付1万件毛绒玩具,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2005年9月20日向丙公司交付5000件毛绒玩具,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公司交付玩具,甲公司尽全力寻找其他货源,未果,甲公司无法于2005年9月20日向丙公司交付玩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对丙公司违约是由于乙公司的违约行为所致,甲公司没有过错,不应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证明自己对丙公司违约是由于乙公司的违约行为所致,自己没有过错,有权不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虽然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违约不是由于自己的过错,但是按照公平原则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D.虽然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违约不是由于自己的过错,但是甲公司仍应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解析]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规定,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当事人只要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不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违约虽然是乙公司的违约行为所致,甲公司没有过错,但是甲公司仍应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 D选项应选。
5. 审理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不能采用下列哪一种方式进行?
A.书面审查
B.开庭审理
C.调解
D.复议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
正确答案:C
[解析] 行政复议的审理方式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22条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因此本题中,A、B、D项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的审理方式,但调解则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不适用的方式,本题选C。
6. 甲公司以公司的车辆作为质押向银行借款,约定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银行即取得车辆的所有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无效
B.质押合同部分无效
C.质押合同效力待定
D.质押合同可撤销
正确答案:B
[解析] 流质契约
[解析] 《担保法》第66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该条规定了我国担保法禁止签订流质契约,流质契约即是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根据该条规定,有如此约定的,质押有效,该约定无效,所以B选项正确。
7. 关于举证时限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时限的,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可,人民法院认可的期限无明确规定
B.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时限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
C.当事人因故意逾期提供证据的,与案件基本事实无关的,法院不予采纳
D.当事人非因故意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进行罚款、训诫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举证期限。举证期限的确定方式主要包括两种: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第一种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此种方式确定的举证期限长短无法定限制。可见,A选项正确。第二种由法院指定,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二审案件不少于10日。可见,B选项正确。《民诉解释》第102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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