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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综合分类模拟108

一、单项选择题

1.  复议机关的下列哪些决定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①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②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但却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定性

③部分撤销了原具体行政行为

④变更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但却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定性

A.②③④

B.①③④

C.③④

D.②③

正确答案:C

[解析]  对“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理解

[解析]  对于何谓“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行诉解释}第7条有规定:行政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1)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是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主要证据的变更。二是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且对定性产生影响。如虽改变了原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但没有改变定性的,不视为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三是变更了处理结果的。(2)撤销或部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比照该条规定,本题选C。

2.  某市宾馆一客房内发生一起凶杀案,案发后侦查人员迅即来到现场,并收集到以下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中,不可能成为本案刑事证据的有

A.带有人的新鲜血迹的床单,但该血迹经查证不是被害人所留

B.尚有余温的一次性纸杯

C.被害人身边已被掏空的手提包

D.案发当日值班的宾馆服务员关于不知此事的叙述

正确答案:D

[解析] 证据的特性,重点考查了对证据相关性知识的一般性理解

[解析] 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特点:一是客观性,是指证据在客观上应是确实存在的事实,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真实情况,而不是脱离实际的主观臆想的产物;二是相关性,或称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同它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并且对证明案件事实具有某种实际意义和价值;三是法律性,或称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是依法收集、依法查证属实的事实。在刑事诉讼中,具备这三个特点的证据材料,才可以称之为刑事证据。本题中,选项D不具有成为刑事证据的可能性,因为该材料与本案事实之间没有相关性。

3.  王某到医院看病,医生安排他做了心电图和脑CT检测,最后根据这些结果为其开具了病历和处方。结果最后王某不治身亡,家属认为医院诊断有误,将医院告上了法庭。下列关于此案所涉及的一些证据说法正确的是

A.心电图检测图是视听资料,脑CT检测照片是书证,病历是物证

B.心电图检测图是书证,脑CT检测照片是视听资料,病历是书证

C.心电图检测图是视听资料,脑CT检测照片是书证,病历是物证

D.心电图检测图是书证,脑CT检测照片是视听资料,病历是书证

正确答案:D

[解析]  证据的种类划分

[解析]  物证是以其存在、外形、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证是以其记载的文字、符号、图形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视听资料则是用利用录音、录像以及电脑储存等方式记录和储存的资料和数据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它本身有可能属于物证或者书证,但是由于品质的特殊而由民事诉讼法单独作为一种证据种类。本案的病历无疑属于书证,心电图检测图也是用图形证明诊断结果,也是书证,脑CT检测照片属于视听资料,这和已经考过的x光片属于视听资料其实是一个道理。

4.  中国甲公司与智利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金枪鱼进口合同,约定的贸易术语为DES。该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起火,结果货物损失过半,应由谁来承担货物的损失?

A.买方中国甲公司

B.船公司

C.卖方智利乙公司

D.中国甲公司与智利乙公司分担货物的损失

正确答案:C

[解析]  贸易术语中的卖方责任与风险分担

[解析]  在DES术语下,货物的风险应在目的港交付时转移,因此,本题中,在运输过程中因失火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应由卖方智利乙公司来承担。故C选项是正确的。

5.  甲系合同制警察,一次值班与朋友打牌,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电话称其人身可能受到严重伤害,要求保护,甲没有立即采取行动,也未汇报,致使歹徒将该男子炸死。甲的行为构成

A.玩忽职守罪

B.滥用职权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正确答案:A

[解析]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问题

[解析] 参见《刑法》第397条。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00年10月9日《关于合同制民警能否成为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的批复》,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期间,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

6.  王某用自己所有的一头奶牛作为质押向李某借款,王某将奶牛交付给李某,借款合同到期后,王某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李某将奶牛交还王某,质押期间,李某共挤奶 100公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挤奶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B.李某挤奶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C.李某挤奶的行为是合法行为

D.李某挤奶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

正确答案:C

[解析] 质物所生孳息的归属

[解析] 《担保法》第68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根据该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因此李某的行为是合法行为,所以C选项正确。

7.  张某被某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并决定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认定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对李某的受伤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于是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没有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B.将案件转到人民法院民事庭继续审理

C.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D.仅对民事部分作出民事判决

正确答案:C

[解析]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问题、补充侦查的适用条件

[解析] 《刑诉解释》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故C选项正确。同时,考生必须特别注意补充侦查的适用情形,尤其是在审判过程中的退回补充侦查问题。

8.  下列法典是否有属于同一世纪的,请指出正确的选项

①《十二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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