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凌晨2点便携带匕首到乙家寻仇,却发现乙与邻居四人打麻将,只得返回家中,甲的行为属于:______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意表示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考点] 犯罪预备的认定
[解析] 根据《刑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状态。已经进行犯罪的准备,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的,是预备犯。本题中甲因乙与邻居打麻将,不得已返回家中,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B项当选。
2. 谢某驾车在某乡村公路上超速行驶,拐弯时将路边正常行走的成某撞倒,成某当场昏迷,谢某赶紧将成某抱上车准备赶往医院,但途中谢某见成某停止了呼吸以为成某已经死亡,就想抛弃了事,于是将成某抱到一山洞下,离开时觉得成某动了一下,谢某吓了一跳,以为成某还没死,怕他叫唤引人发现,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成某的头部几十下后离去。后经法医和交警鉴定,成某系被谢某撞死,谢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谢某构成:______
A.交通肇事罪
B.故意杀人罪
C.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
D.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
正确答案:D
[考点] 对象不能犯的犯罪未遂
[解析] 谢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成某死亡,成立交通肇事罪。但后来谢某出于杀人的故意,对成某的尸体进行侵害,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应该数罪并罚。请注意:这种不能犯是相对不能犯,谢某仍然构成犯罪。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谢某很难准确判断成某是否已经死亡,其行为致成某死亡的危险性是非常大的。因此,谢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因此,D项当选。
3. 尹某一日深夜回家经过一黑暗小巷时,见前面行走的龙某穿花衬衣,长发飘逸且身材瘦弱,以为是单身女子,便将龙某扑倒在墙角,等尹某欲实施奸淫时才发现龙某是一男子。后发现,龙某被尹某扑倒时即受轻伤。尹某的行为属于:______
A.强奸预备
B.故意伤害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C.强奸未遂,对象不能犯
D.强奸中止
正确答案:C
[考点] 不能犯未遂
[解析] 尹某的行为应认定为强奸罪。不能犯未遂与不可罚的不能犯的区别在于从一般人角度看该行为是否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性与可能性。本题中长发、花衬衫的外形极有可能为女性,所以尹某行为有很大可能性侵害到女性性权利,只是偶然没有得逞,所以构成未遂。
4. 关于犯罪形态,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______
A.误将健身药当做毒药投入他人食物(该健身药周围没有毒药)的,不成立犯罪
B.同一行为既可能是某一犯罪的预备行为,也可能是其他犯罪的实行行为
C.产生犯意后又主动放弃该犯意的,成立犯罪中止,但既遂后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
D.由于所有的过失犯罪都要求发生实害结果,所以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
正确答案:C
[考点] 犯罪形态
[解析] 由于误将健身药当做毒药投入他人食物,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故该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不成立犯罪,选项A正确。
同一行为既有可能是某一犯罪的预备行为,也有可能是其他犯罪的实行行为,如为了实施故意杀人行为而购买枪支、弹药的行为,这是故意杀人的预备行为,也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的实行行为,选项B正确。
产生犯意后又主动放弃该犯意,还未实行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也就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选项C错误。
犯罪形态只能存在于故意犯罪中。过失犯罪没有未完成形态是因为过失犯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行为人不可能预先打算造成什么结果,如果预先打算了,就不是过失犯罪了。当然,过失犯罪也没有完成形态。过失犯罪只有成立与否的问题。选项D正确。
5. 王五和邓六是好朋友。某日,王五邀请邓六到家里参观新房子,当邓六走进王五的书房时,发现书房的办公桌上放了一块劳力士金表(价值2万余元),于是,邓六产生了非法占为己有的意图,趁王五不注意,将手表拿在手中,但是,碍于情面,觉得如果当场拿走手表可能会被王五发现,于是,将手表藏在王五家客厅的沙发垫子底下,打算日后拿走,待邓六走后,王五发现手表不见了,于是马上报警,警察在客厅的沙发垫子底下找到了手表。请问邓六的行为性质是:______
A.盗窃罪(既遂)
B.盗窃罪(未遂)
C.侵占罪
D.盗窃预备
正确答案:A
[考点] 犯罪既遂的标准与盗窃罪既遂、未遂的具体认定
[解析] 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法益发生了实际损害。本案中,虽然手表仍然在被害人家中,并且行为人最终也没有得到赃物,但是,由于手表是体积较小的财物,行为人将手表藏在沙发垫子底下,实际上已经表明被害人失去了对自己财物的控制,也就是说,被害人对该手表的所有权已经受到了实际损害,因此邓六的行为构成犯罪既遂。
6. 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______
A.单身汉甲以结婚为目的,向人贩子收买妇女,结果妇女在被领回家的路上便趁机逃走
B.乙携带大麻袋,潜入银行金库盗窃,结果金库中只有3元钱,乙将其拿走
C.丙对一路人实施抢劫,将其打成轻伤,但搜遍全身毫无收获,只能失望地离去
D.丁意图炸毁乡政府,在扛着炸药前往时,半路因形迹可疑而被警察扣留
正确答案:B
[考点]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解析] 从性质上说,犯罪未遂是“欲达目的而不能”的行为。从时间上说,犯罪未遂的起点是着手。另外,即使行为造成一定结果,但在刑法意义上,该结果并不具有重要性,则不能谓之既遂。
A项:就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而言,只要将妇女交付给收买者,即置于收买者的控制之下,就成立犯罪既遂。虽然事后妇女逃脱,但既遂状态并不因此而退回到未遂。
B项:虽然3元钱也是财物,但并不是刑法意义上值得保护的财物。另外,从乙携带大麻袋的行为来看,其主观上想偷的是巨额财物。因此,甲的行为依然构成未遂。
C项:根据司法解释,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
D项:如果犯罪行为在着手之前即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失败的,是犯罪预备。爆炸罪的着手,显然不应早于放置爆炸物或者引燃爆炸物。丁在扛着炸药前往犯罪地点时即被扣留,应当属于爆炸罪的犯罪预备。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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