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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类模拟题99

一、单项选择题

1.  甲拐骗乙(女,12周岁)、丙(男,13周岁)、丁(男,15周岁)、戊(女,16周岁),并将其四人分别卖给四个家庭。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构成拐卖儿童罪

B.戊属于拐卖儿童罪的行为对象

C.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D.丁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行为对象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客观方面中的行为对象。“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儿童”指不满14周岁的男童或女童,拐卖妇女、儿童不包括已满14周岁的男子。

2.  《刑法》总则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于本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无论是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实施了犯罪,还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都能适用该款前段的规定

B.该款规定意味着教唆犯也可能是从犯

C.唆使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因而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时,也应适用该款后段的规定

D.该款中的“犯罪”并无限定,既包括一般犯罪,也包括特殊身份的犯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

正确答案:D

[解析]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句话的意思是,在被教唆者实施了被教唆的罪,因而与教唆犯成立共同犯罪(包括既遂与未遂)的情况下,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就以主犯论处;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则以从犯论处。A项说的是,无论是甲教唆乙实施了犯罪,还是甲、丙二人共同故意教唆乙实施犯罪,对甲、乙、丙都应当按照他们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显然是正确的。如前所述,教唆犯既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B项正确。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里的未满18周岁的人是否包括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其实这个问题是有争议的。张明楷教授认为包括。如教唆13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或许有人认为,这种情形属于间接正犯,不应当适用教唆犯的规定。但张明楷教授认为“即使肯定这种行为属于间接正犯,但由于间接正犯与教唆犯并不是对立关系,相反应当认为这种情形的间接正犯也完全符合教唆犯的成立条件,故应当对其适用上述规定。否则会导致刑法的不协调。”按照张明楷教授的这种观点,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既属于间接正犯,也属于教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情形,对教唆者也应当从重处罚。C项正确。

教唆犯属于共犯的一种。根据《刑法》第25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所以,第29条第1款中的“犯罪”只包括故意犯罪,不包括过失犯罪。也就是说,只有教唆他人实施故意犯罪,才成立教唆犯。D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D。

3.  甲公司为了解决资金不足,以与虚构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的方法,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300万元,并将该款用于购置造酒设备和原料,后因无法打开销售市场,连年亏损,导致银行贷款无力偿还。关于甲公司获得银行贷款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构成贷款诈骗罪

B.构成合同诈骗罪

C.构成骗取贷款罪

D.民事欺诈,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考点] 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罪、民事欺诈的区分

[解析] A项错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单位实施贷款诈骗,不构成贷款诈骗罪,符合合同诈骗罪的,以合同诈骗罪论处;B项错误,甲公司骗取贷款后购买造酒设备和原料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能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C项当选,D项错误,依据《刑法》第175条之一规定,没有非法占有目的,采取欺骗的方式骗取贷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骗取贷款罪,符合本题。

4.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刑法中的主刑的种类?______

A.死缓

B.有期徒刑

C.管制

D.无期徒刑

正确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对我国刑罚种类的记忆。我国的五种主刑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死缓,是我国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不是单独的刑种。

5.  犯罪特殊主体是指:______

A.凡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犯罪行为而构成的犯罪主体

B.必须具备特定的职务或身份的人才能构成的犯罪主体

C.除具备一般主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特定职务或身份才能构成的犯罪主体

D.法律有特别规定,不需要具备一般主体的条件即可以构成犯罪的主体

正确答案:C

[考点] 犯罪主体

[解析] 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又分为一般犯罪主体和特殊犯罪主体。特殊身份,是指行为人在身份上的特殊资格,以及其他与一定的犯罪行为有关的、行为人在社会关系上的特殊地位或者状态,如男女性别、亲属关系、国家工作人员等。具有特殊身份的自然人犯罪主体,简称为特殊犯罪主体,是指我国刑法要求在自然人具备一般主体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某种特殊身份才能构成犯罪的犯罪主体。特殊身份,包括自然身份和法定身份。因此,本题应当选C项。

6.  下列情形中,哪种行为不成立侵占罪?______

A.金某在马路上捡到1个钱包,打开后发现里面有1000多美元,遂据为己有。后失主多次登报寻包,金某看到后均未理睬

B.旅客离开宾馆时将装有数万元现金的密码箱遗忘在房间中,被服务员发现后藏起来私吞。后来旅客回来寻找,服务员害怕被告发,主动归还

C.王某在出差前将电脑放在邻居钱某家,钱某擅自将电脑变卖,私吞钱款。王某回家后,钱某谎称电脑被盗

D.白某在饭店吃饭,离开时将手提电脑遗忘在饭桌上,被店主藏匿。白某发现后回来寻找。店主谎称没有发现,拒不交出

正确答案:B

[考点] 侵占罪

[解析] 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两种行为:一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二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据此,AD两项属于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C项属于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B项虽有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但不是拒不交出,不构成侵占罪。故依题意,只有B项为正确答案。

7.  假如甲罪的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下列关于量刑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如果法官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判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属于从重处罚;如果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属于从轻处罚

B.由于甲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时,所以,法官不得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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