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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分类模拟13

一、单项选择题

1.  法院就被告人“钱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检察院发现“钱某”并不姓钱,于是在确认其真实身份后向法院提出其冒用他人身份,但该案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可以建议检察院提出抗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B.可以自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C.可以撤销原判并建议检察机关重新起诉

D.可以用裁定对判决书加以更正

正确答案:D

[考点] 再审的程序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90条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被告人姓名等身份信息有误,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裁定对有关信息予以更正。”

本题中,钱某的身份信息错误,但是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法院对此可以通过裁定对有关信息进行予以更正。故,D项正确,A、B、C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2.  甲、乙为中国人,居住在A市,两人一同前往日本留学。在留学期间,甲伙同外国人丙绑架了乙,并以此要挟乙的家属索要赎金。案发后,甲和丙在中国B市进入中国国境,并居住C市。乙从D市入境。本案中,对甲和该外国人的犯罪行为,哪一法院没有管辖权?______

A.A市法院

B.B市法院

C.C市法院

D.D市法院

正确答案:D

[考点] 审判管辖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其入境地或者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9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或者被害中国公民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本案中,是中国人甲与另一外国人对中国人乙实施的犯罪,因此,对甲而言,有权管辖的法院有B市法院、A市法院。对该外国人犯罪而言,有权管辖的法院有B市法院、C市法院以及A市法院。

综上,本题答案为D。

3.  甲犯抢夺罪,法院经审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由检察院提出建议

B.如被告人已提交承认指控犯罪事实的书面材料,则无需再当庭询问其对指控的意见

C.不需要调查证据,直接围绕罪名确定和量刑问题进行审理

D.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庭宣判

正确答案:D

[考点] 简易程序

[解析] 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即检察院是否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并不影响法院对于简易程序的适用。

可见,如果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检察院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建议,而非必须由检察院提出建议。A项错误。

B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应当当庭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可见,必须当庭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B项错误。

C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5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对庭审作如下简化:

(1)公诉人可以摘要宣读起诉书;

(2)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

(3)对控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或者法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应当出示,并进行质证;

(4)控辩双方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没有异议的,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罪名确定和量刑问题进行。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可见,简易程序只是对法庭调查程序进行了简化,而非不需要调查证据。C项错误。

D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当庭宣判。”显然,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4.  下列哪一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______

A.甲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情节较轻,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B.乙抢劫案,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检察院未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C.丙传播淫秽物品案,经审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可能不构成犯罪

D.丁暴力取证案,可能被判处拘役,丁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正确答案:B

[考点] 简易程序

[解析] A项,《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1款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而A项中涉及国家秘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中级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可知其归中院管辖,因而不可适用简易程序。故A项表述错误。B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即检察院是否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并不影响法院对于简易程序的适用。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可以得出,可能判处的刑期在3年以上的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所以B项正确。

D项,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0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有重大社会影响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6)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7)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故CD项表述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B。

5.  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7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由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B.由与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C.被害人提出申诉同时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D.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D

[考点] 不起诉

[解析] A、B项,《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可见,被害人申诉应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A、B项错误。

C、D项,《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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