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共60题,共60分)
(1.)某工程项目,工程费用为255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5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50万元,建设期货款利息为100万元,基本预备费率为8%,则该工程项目的基本预备费为()万元。
A. 224
B. 348
C. 216
D. 340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该工程项目的基本预备费=(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费率=(2550+150)×8%=216(万元)。工程费用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
(2.)关于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
B. 招标人可以设标底
C. 招标控制价可适当超过审批部门批准的投资概算
D. 招标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人的最高投标限价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竹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可以设标底。当招标人不设标底时,为有利于客观、舍理地评审投标报价和避免哄抬标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人的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交易价格。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振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因为我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实行的是投资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
(3.)某施工企业从银行取得一笔借款5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8%,期限为2年,每年计算并支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企业所得税率为25%,则在财务上这笔借款的资金成本率为()。
A. 2%
B. 6%
C. 8%
D. 12%
正确答案: B
参考解析:资金成本率的计算500*8%*(1-25%)/500*100%=6%。
(4.)某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为350元,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为406元,则工程变更后的综合单价调整为()元。
A. 402.50
B. 406.00
C. 466.90
D. 470.95
正确答案: A
参考解析:406/350=1.16,偏差为16%;P0>P2×(1+15%),该项目的综合单价P1按照P2×(1+15%)调整,即350×(1+15%)=402.50(元)。由于406大于402.50,故该项目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调整为402.50元。
(5.)某技术方案有年折旧费为120万元,该技术方案正常生产年份的原材料费用为1000万元,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为100万元/年。则上述构成固定成本的费用额为每年()
A. 100万元
B. 120万元
C. 220万元
D. 1000万元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固定成本是指在技术方案一定的产量范围内不受产品产量影响的成本,即不随产品产量的增减发生变化的各项成本费用,如工资及福利费(计件工资除外)、折旧费、修理费、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费、其他费用等。故本题中构成固定成本的费用额=年折旧费+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120+100=220(万元/年)。
(6.)某施工企业发行债券产生的手续费,应该计入()。
A. 人工费用
B. 企业管理费
C. 财务费用
D. 失业保险费用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相关的手续费(发行债券或其他融资、担保等活动所需支付的手续费,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内容。
(7.)下列定额中,()通常是以独立的单项工程或完整的工程项目为对象编制确定的生产要素消耗的数量标准或项目费用标准,是根据已建工程或现有工程的价格数据和资料,经分析、归纳和整理编制而成的。
A. 国家定额
B. 企业定额
C. 投资估算指标
D. 行业定额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投资估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通常是以独立的单项工程或完整的工程项目为对象编制确定的生产要素消耗的数量标准或项目费用标准,是根据已建工程或现有工程的价格数据和资料,经分析、归纳和整理编制而成的。
(8.)某企业需向银行贷款,现有4种借款方案,甲银行贷款年利率8%,按季计息;乙银行贷款年利率8%,按月计息;丙银行贷款年利率7.8%,按季计息;丁银行贷款年利率7.8%,按月计息,则该企业应向()银行进行贷款。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

(9.)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害及其费用增加,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是()。
A. 工程本身的损害
B.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损坏
C. 发包方现场的人员伤亡
D. 工程所需修复费用
正确答案: B
参考解析: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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