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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商经法与国际法学分类模拟17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关于管理人职责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向工商银行贷款并以破产企业的一套设备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

B.决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C.为了使破产企业获取利润以偿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决定继续破产企业的营业

D.为了使破产企业获取利润以偿债,决定继续履行其未履行的合同

正确答案:D

[考点] 管理人的职责

管理人不能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否则有违债权平等性原则,故A项错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1、115条的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提交人民法院认可,故B项的做法是违法的。该法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因此,管理人可以决定继续履行合同,D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6条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管理人决定继续债务人的营业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故C项错误。因此,本题应选D项。

2.  在企业破产宣告后,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是:______

A.破产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

B.企业破产前受让他人财产并依法取得所有权但尚未支付价款的财产

C.破产人的托儿所,没有必要续办并能整体出让

D.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已经由破产人使用的房屋

正确答案:D

[考点] 破产财产的范围

《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债务人财产,是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本题中,只有D项因破产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项。

3.  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管理人查明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下列哪一观点正确?______

A.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10万元破产债权

B.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20万元破产债权

C.甲煤矿必须偿还20万元债务,并拥有40万元破产债权

D.甲煤矿在抵销后无须偿还债务,也不拥有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B

[考点] 抵销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0条的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因此,本题中B项正确。

4.  宏达公司被宣告破产,下列哪项费用不属于破产费用?______

A.清算组拍卖甲企业的房产时发生的费用

B.清算组人员张某因劳累过度病倒,张某的医疗费

C.破产案件的受理费

D.清算组聘请律师的费用

正确答案:B

[考点] 破产费用的范围

《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8条规定:“破产费用包括:(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二)破产案件的受理费;(三)债权人会议费用;(四)催收债务所需费用;(五)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由这两条规定可知,A、C、D选项属于破产费用,B选项中的费用不是破产费用。

5.  下列有关债权人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在债权人会议中,仅有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B.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包括有表决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

C.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全体债权总额的2/3以上

D.债权人会议主席由全体债权人民主选举产生

正确答案:B

[考点] 债权人会议

《企业破产法》第59条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因此A项说法错误。该法第64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因此,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3以上。因此,C项说法错误。根据该法第60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因此,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应选B项。

6.  甲企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经法院裁定并予以公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重整期间,对甲企业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一律暂停行使

B.重整期间,甲企业的出资人乙公司和丙公司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C.甲企业转移、隐匿其财产,债权人遂向人民法院请求终止重整程序,则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整,宣告甲企业破产

D.甲企业提交的重整计划经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正确答案:C

[考点] 重整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5条的规定,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的权利的除外,因此,A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7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因此,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8条第2项规定,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的,经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因此,C项说法正确。根据该法第89条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D项的说法错误,故本题应选C项。

7.  田园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10月1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指定了管理人,并于10月13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要求该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为2个月,并定于12月17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于本案,以下哪个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本案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不合法

B.本案中管理人成立的时间不合法

C.本案中债权申报的期限不合法

D.本案中田园公司可以自己提出重整申请

正确答案:D

[考点] 人民法院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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