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项选择题】某法院研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发挥现代科技在辅助法官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的作用。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官采用智能辅助系统办案,可以不承担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B.运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有助于实现减少对法院的司法监督
C.办案系统有助于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减少司法任意性
D.在证据审查上采用统一标准,不利于量刑规范化,防范冤假错案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智能辅助系统办案是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嵌入案件办案系统中,辅助法官对证据进行审查、检验、排除或者确认,为法官提供法律文件检索、专业知识解决方案、类案剖析等服务,辅助其进行采信证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但是,案件最终还是由法官审理和裁判的,法官仍然必须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错案承担责任,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A选项错误。
司法监督在过去3年都没有考查,并不等于这部分不重要。考生需要对这部分内容有所了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是为了破除各种潜规则,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表明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司法监督包括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全面监督,主要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惩治司法掮客行为。法院运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进行办案,只是提高了办案的技术手段,并不能减少相应的司法监督。B选项错误。
办案系统在对证据进行审查、检验、认定标准上可以实现一定的标准化,这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特别是刑事证据标准,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减少司法任意性,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C选项正确。
在证据标准上采用统一标准,不是不利于而是有利于量刑规范化,排除法官的主观任意,促进类案同判。这也有利于防范冤假错案,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实现对人权的司法保障。D选项错误。
2.【单项选择题】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情况下,必要时,行政机关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地增加公民、法人的义务
B.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所有人员的法律责任
C.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D.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大量增加执法人员和执法队伍种类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A项错误。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B项错误。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C项正确。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D项错误。
3.【单项选择题】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对此,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A.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B.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必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C.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必须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
D.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必须加强法律研究队伍建设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A项正确),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必须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C项正确),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B项正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D项错误,没有所谓的“法律研究队伍”)。
4.【单项选择题】1903年5月1日,《苏报》刊载邹容的《革命军》自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革命,排斥满人。5月14日,《苏报》又指出:《革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华。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当局严加查办,于6月底逮捕章炳麟,不久,邹容自动投案。由谳员孙建臣、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人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人进行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清廷实行公开审判原则
B.外国人在租界内对中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
C.外国人在租界内的领事裁判权受到了限制
D.这表明清廷变法修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领事裁判权是外国侵略者在强迫中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一种司法特权。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不受中国法律管辖,只由该国的领事或设在中国的司法机构依其本国法律裁判,领事裁判权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随着鸦片战争开始,外国侵略者在华领事判决不断扩充。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在租界内设立了一种特殊的审判机构,即会审公廨。凡涉及外国人的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凡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诉讼案,由本国领事裁判或陪审,甚至租界内纯属中国人之间的诉讼也由外国领事观审并操纵判决。
本题题干材料所反映的正是在英租界的会审公廨审理中国人诉讼的情况,表明了外国人在租界内对中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故B项正确。
A、D选项与题目无关。
C项不是外国人受限制,而是领事裁判权对中国司法独立的限制,故C选项错误。
5.【单项选择题】武昌起义后,清王朝于1911年11月3日公布《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关于该宪法性文件,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缩小皇帝的权力
B.扩大人民的权利
C.扩大议会的权力
D.扩大总理的权力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的出台背景很关键,其诞生于武昌起义爆发,各省纷纷独立,清政府的统治土崩瓦解之时。“十九信条”本是清政府试图在乱局中挽救自身风雨飘摇统治的救命稻草,可这一仅用三天时间就仓促出台的宪法性文件却充分暴露出清政府的不可救药和取死有道,在“十九信条”中,清政府只是在形式上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然强调皇权至上。更为重要的是,对人民的权利只字未提,是一部愚蠢透顶、虚伪至极的宪法性文件。故B选项错误,ACD正确。
6.【单项选择题】甲租借丙的房屋后将房屋作价人民币12万元卖给乙,乙明知该房屋属于丙却仍然与甲签订购房合同并付款,丙将甲、乙二人告至法院,法院确认甲、乙二人侵权成立,其购房合同无效,且向丙支付赔偿金3000元。就法律关系而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中的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仅仅是有关的法律事实
B.本案中法院确认购房合同无效,这说明法律关系的形成只跟国家意志相关,而与参与者无关
C.本案的诉讼法律关系中,丙仅享受获得赔偿的权利而无需履行任何义务
D.本案的诉讼法律关系是由甲、乙二人的侵权行为引起的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前提有二:①法律规范;②法律事实。A项错误。
法律关系的形成既与国家意志有关,也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有关。B项错误。
C项说法割裂了权利、义务的结构依存性,丙须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如举证等。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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