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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卷二》冲刺试卷一(题库)

[单选题]1.甲公司将自有商铺抵押给丙银行,用以担保其对丙银行200万元贷款,当日办理了抵押权登记。甲公司未经丙银行同意,将商铺转让给乙并交付(尚未办理过户登记),乙支付给甲180万元的价款。债务到期后,丙银行经多次索债无果后,对商铺主张抵押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向乙转让商铺的行为无效

B.因甲公司抵押物已经转让,丙银行不能对商铺主张抵押权

C.乙可以代替甲公司清偿丙银行的贷款本息而消除商铺的抵押权负担

D.丙银行可以主张甲就该180万元偿还自己的欠款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民法典》第406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因此,本案中甲向乙转让抵押物不因未经过债权人丙同意而影响转让效力,既不影响转让合同效力,也不影响丙的抵押权的存续,故选项A、B均错误。

《民法典》第524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本案中,乙作为抵押物的受让人对抵押物担保的债务清偿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了清除该商铺上的抵押权负担,乙可以代为清偿甲公司的债务。选项C说法正确。

《民法典》第406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本题中,并无证据表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因此,债权人丙银行不得直接主张甲就该180万元偿还自己的欠款。选项D错误。

[单选题]2.张三委托甲定作100件玉雕挂件,约定玉石原料由张三提供,张三提供样品,取货时付款。为赶时间,甲私自委托乙制作50件玉雕挂件。张三按时前来取货,发现乙加工的50件玉雕挂件不符合样品要求,遂拒绝付款。甲则拒绝交货。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张三可以甲擅自外包为由解除合同

B.如张三不支付报酬,甲可拒绝交付玉雕挂件

C.如张三不支付报酬,甲可以对玉雕挂件行使留置权

D.张三有权要求乙向其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承揽合同的问题。(1)《民法典》第772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所谓主要工作是指决定工作成果质量的工作,若所有承揽工作对工作成果的质量均无显著影响,则指大部分工作量的工作。本案中,甲擅自将承揽工作交给乙完成,定作人张三享有法定解除权,故选项A正确。

(2)《民法典》第782条规定,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虽然加工的50件玉雕挂件不合格,但是张三应支付相应的报酬(另外50件合格玉離挂件的报酬)。若张三拒绝支付,甲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留置权,拒绝交付玉雕挂件。故选项B正确。

(3)《民法典》第783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正确。

(4)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合同债权人无权请求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D。

[单选题]3.1998年3月1日,甲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约定租期22年。2017年3月1日,甲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18年3月1日,丙行使抵押权拍卖该房屋,丁以100万元的价格购得该套房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丁要求乙搬出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超过法定上限,超岀部分为不定期租赁

B.乙不应搬出房屋,并且有权请求丁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C.乙应搬出房屋,并且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乙应搬出房屋,并且无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租赁合同的法定最长期限以及买卖不破租赁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705条第1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故选项A错误。依据《民法典》第405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虽然,甲、乙之间的租赁关系成立在前,但是2018年3月1日,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已经无效。乙无权请求丁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也无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B、C均错误,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D。

[单选题]4.张三从李四处借款100万元,王五为其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王五要求张三提供反担保,遂张三请求赵六提供反担保。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王五的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

B.张三可以保证的方式为王五提供反担保

C.张三可以自有房屋为王五提供反担保

D.赵六可以保证的方式为王五提供反担保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第686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王五为张三提供保证时未约定保证方式,应当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选项A正确。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本题中,张三可以抵押或质押为王五提供反担保,或由赵六以保证、抵押、质押为王五提供反担保。故选项C、D正确,选项B错误。

[单选题]5.某乡政府为鼓励乡属矿石厂多创税利,乡长与矿石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该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3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问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第464条第1款的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而本题中合同主体是不平等的,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是一个行政合同。因此,D项正确。

[单选题]6.甲公司员工方某受公司委托前往乙地采购电视,方某经过考察发现此地的电脑物美价廉,便自作主张从当地丙公司处购进一批电脑,方某用盖着公司公章的空白文件起草合同文本。方某与丙公司私下约定将电脑的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150元,丙公司一次性给予方某2万元回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方某的行为属表见代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支付货款

B.方某与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利益,买卖合同无效

C.方某与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利益,两者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丙公司对甲公司存在欺诈行为,甲公司可申请撤销买卖合同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方某在实施代理行为时与相对人丙公司恶意串通,订立损害被代理人甲公司利益的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第154条的规定,该代理行为无效。选项A错误,选项D错误,选项B正确。《民法典》第164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选项C正确。

[单选题]7.甲门前公路年久失修,有一处深坑。某日,一货车经过甲门前,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甲拾得据为己有。甲发现有利可图,夜半时分将公路另一侧的浅坑挖深。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物。关于甲行为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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