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甲公司的两个股东是张某和赵某。张某是控股股东,并派人担任甲公司董事长。后张某将甲公司的大部分资产无偿调用,并且该笔资金调用在甲公司财务上没有任何体现。待债权人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偿还货款时,发现甲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现债权人乙公司直接起诉张某,请求张某对甲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乙公司为原告,张某为被告
B.法院应告知乙公司追加甲公司为共同被告
C.法院应告知乙公司追加甲公司为第三人
D.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B
[考点] 公司法
[解析]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人格否认纠纷案件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形确定当事人的诉讼地位:(1)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享有的债权已经由生效裁判确认,其另行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列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2)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享有的债权提起诉讼的同时,一并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列公司和股东为共同被告;(3)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享有的债权尚未经生效裁判确认,直接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请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债权人释明,告知其追加公司为共同被告。债权人拒绝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本题中,债权人乙公司直接起诉股东张某,应适用上述第三种情形,法院应当向乙公司释明,告知其追加甲公司为共同被告,否则裁定驳回起诉。因此B项正确。
2.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之前,对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应当中止
B.继续进行
C.移交到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D.终结审理
正确答案:A
[考点] 企业破产法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故本题选A项。
3. 下列有关公司合并或分立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公司合并或分立均需由公司权力机关作出决议
B.公司合并或分立均经过清算程序
C.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公司合并产生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效力
正确答案:B
[考点] 公司法
[解析] B项错误,公司在解散时才需经过清算程序,公司合并或分立时不需清算。《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C项正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A项正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因此D项正确。
4.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双方约定,共同成立“玫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玫园公司”)。甲公司投入开发资金,乙公司负责将该土地上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然后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玫园公司。玫园公司与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由其派遣王某到玫园公司担任保洁员。不久,甲、乙产生纠纷,经营停顿。玫园公司以签订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将王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遂以此为由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关于王某劳动关系解除问题,下列选项错误的是?______
A.玫园公司有权将王某退回丙公司
B.丙公司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C.王某有权要求丙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D.王某如不愿回到丙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正确答案:B
[考点] 劳动法
[解析] 玫园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可以在情势变更的情况下,将劳动者退回用人单位,即作为劳务派遣公司的丙公司。因此A项正确。因用工单位原因导致被派遣的劳动者被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的丙公司不是必然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B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本案中玫园公司以签订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将王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遂以此为由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其性质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王某有权要求丙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王某不愿意回到丙公司,那么其有权要求丙公司支付赔偿金。因此CD项正确。
5. 下列船舶适用《海商法》的是?______
A.缉私船
B.军舰
C.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
D.10总吨的渔船
正确答案:C
[考点] 海商法
[解析] 《海商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C项中的海上钻井平台是海上移动式装置。因此C项正确。
6. 大学毕业生甲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专门提供中介咨询服务的个人独资企业。甲向该企业投资的2台电脑自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所有权属于?______
A.该独资企业所有
B.甲所有
C.既属于甲也属于该独资企业
D.该独资企业和甲共同所有
正确答案:B
[考点] 个人独资企业法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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