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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综合分类模拟96

一、单项选择题

1.  某市混凝土公司新建临时搅拌站,在试运行期间通过暗管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周边,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公司经理还指派员工潜入当地环境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空气采集器,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有关部门对其处罚后,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拟裁员20人以上。关于该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如该公司应报批而未报批该搅拌站的环评文件,不得在缴纳罚款后再向审批部门补报

B.该公司将防治污染的设施与该搅拌站同时正式投产使用前,可在搅拌站试运行期间停运治污设施

C.该公司的行为受到罚款处罚时,可由市环保部门自该处罚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D.针对该公司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市环保部门可先行拘留责任人员,再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A

[考点] 环境保护法

[解析]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建设单位在被罚款之后是要求责令恢复原状。因此A项正确。试运行期间停运治污设施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因此B项错误。应该是从责令改正的次日起,而不是处罚之日的次日起。因此C项错误。执行拘留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市环保部门无权先行拘留责任人员。因此D项错误。

2.  我国作家程某创作完成的小说《天有多高》,出版后大卖,程某因此获得50万元稿酬,用该笔稿酬购买了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后该小说在国外获奖,由某国际组织发放奖金60万元,并被外国某电影公司购买了改编权,获得该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150万元。关于程某纳税的税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程某获得的稿酬应按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B.程某获得的奖金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C.购买新能源电动汽车应该免纳车船税

D.程某在国外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B

[考点] 财税法

[解析]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据此,外国组织发放的文化方面的奖金,属于法定免税范围,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B项正确。

3.  荣鑫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发起设立,公司章程中未对股权转让事项另作规定。甲以未评估的机械设备作价出资取得公司股权,在乙、丙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8年6月3日与丁达成转让协议,并变更了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2019年6月3日,乙、丙二人方获知该转让存在。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乙可以在2019年7月2日前行使优先购买权

B.丙可以只主张甲与丁达成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C.股权转让给丁后,若经法定程序评估发现甲转让的机械设备价额非因市场因素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无论什么情况,公司都可以请求甲补足出资

D.股权转让给丁后,若经法定程序评估发现甲转让的机械设备价额非因市场因素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无论什么情况,公司都可以请求丁补足出资

正确答案:C

[考点] 优先购买权、瑕疵股权转让的补足出资义务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相关知识点,通过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优先购买权效力、瑕疵股权转让的补足出资义务设计四个选项。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优先购买权的期限及优先购买权对第三人的效力,《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有进一步规定,考生应当注意;瑕疵股权的受让人为善意时,不承担连带出资不足的义务。

选项分析:

A选项考查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公司章程未对股权转让事项进行规定,则依据《公司法》第71条第3款,在股权对外转让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故乙、丙对甲的股权具有优先购买权:甲在乙、丙不知道的情形下转让了股权,违反《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7条第2款的“通知转让股权的同等条件”的义务,属于《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21条以欺诈、恶意串通以外的其他手段(隐瞒)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21条第1款,乙的优先购买权虽不因股权已经转让而消灭,但应在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1年内行使,即应在2019年6月2日之前行使,而非2019年7月2日。选项A错误,不当选。

B选项考查优先购买权被侵害的救济。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21条第2款,被侵害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仅提出确认股权转让合同及股权变动效力等请求,未同时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错误,不当选。

C、D选项考查瑕疵股权转让的补足义务。选项中的情形属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9条的情形,属于“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公司有权请求甲履行出资义务,甲的补足出资义务也不因股权转让给丁而消灭;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丁只有在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情况下,才应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4.  古某拖欠章某借款20万元,章某多次催要无果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古某偿还借款本息共计22万元。判决生效后古某拒不履行,章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黄某为古某的债务提供担保,法院暂缓执行6个月。期限届满后,古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黄某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保证书

B.章某应当向法院出具书面同意意见

C.黄某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供担保财产

D.法院应当将古某和黄某均列为被执行人

正确答案:A

[考点] 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执行担保)

[解析] 本题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担保规定》)为素材,对执行担保的程序、担保形式和恢复执行的启动方式等知识点进行考查。题目考查范围窄,选项内容基本是对上述规定的简单重复,难度不高。

选项分析:

《执行担保规定》第3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执行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并将担保书副本送交申请执行人。据此,担保人黄某必须向法院提交担保书。选项A正确。

《执行担保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执行担保,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同意意见,也可以由执行人员将其同意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申请执行人签名或者盖章。据此,原则上申请执行人应出具书面同意意见,但也允许口头提出。选项B错误。

《执行担保规定》第2条规定,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财产担保或者保证。据此,黄某可以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保证人身份提供执行担保。选项C错误。

《执行担保规定》第11条规定,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或者暂缓执行期间担保人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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