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项选择题】下列有关孳息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质押财产所产生的天然孳息,归质押权人所有
B. 动物腹中的胎儿,属于天然孳息
C. 出租展柜所得的租金,属于法定孳息
D. 质押财产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归质押权人所有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民法典》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是需要注意,质权人依法收取孳息时,并不当然取得所有权。《民法典》第321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因此选项A、选项D都不准确。选项B中,动物腹中的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尚不属于孳息。因此本题答案为C。
2.【单项选择题】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民法上的添附的是:( )
A. 甲误将他人的糖倒入自己的咖啡中
B. 甲购买木地板后,自行在自家进行铺设
C. 甲擅自取乙的油漆来漆自己的骑车
D. 丁村的河滩地因洪水改道与丙村的河滩地挤压相连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添附问题。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添附是指两个以上不同所有权人的财产因附合、混合、加工而形成新的财产。A选项属于动产与动产的混合,正确B选项中的地板和自家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同一人,因此不满足条件,B选项错误。
3.【单项选择题】甲、乙、丙共有一块价值100万元的玉石原料,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玉石的价值,甲主张将此玉石进行深加工,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加工玉石
B.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2/3,故甲、乙可以加工玉石
C.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加工
D. 若甲、乙坚持加工玉石,则需先分割该玉石原料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按份共有人共有权的行使问题。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对共有物的改良行为及处分行为应取得占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本题中,甲、乙、丙各享有1/3的份额,甲乙二人的应有部分已占共有财产份额的2/3.应按照甲乙二人的意见对玉石进行加工。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4.【单项选择题】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和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B. 业主可以放弃对共有部分的权利而不行使相应的义务
C. 区分所有人对整个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权
D. 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分担,由各区分所有人按其专有部分所占比例分担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的性质问题。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外,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业主的外,属于业主共有;而建筑区划内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不能因放弃对共有部分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建筑物区分所有中的共有权具有从属性,对该共有部分,共有人不得单独转让、不得抵押、不得请求分割、不得抛弃。区分所有人对于建筑物享有区分所有权,而非共同所有权。对于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负担,依照《民法典》第283条的规定,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5.【单项选择题】朱某和何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炒房”,二人约定各自对该房屋享有一半的份额。后何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则关于其份额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朱某可以其与何某具有共有关系为由,主张对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B. 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属于其遗产,在何某与朱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先按民法典处理
C. 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归其继承人继承
D. 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消灭,朱某取得对该房屋的完整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共有人死亡后共有份额的处分。根据《民法典物权编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当何某死亡时,其享有的房屋份额应当自动归属于其财产。在其生前与朱某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该份额应当排除朱某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6.【单项选择题】甲的儿子今年即将参加高考,其邻居乙是一个京剧爱好者,每日清晨会定时在房间内练嗓子。甲遂与乙达成协议,约定乙每日上午只能在7点半以后练嗓。5月初,乙外出探亲,将自己的房子借给其外甥丙居住。丙是一个二胡爱好者,每晚9点会练习二胡一小时。甲及其儿子不堪丙的骚扰,遂与乙、丙产生纠纷。对此,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 甲有权请求丙停止每日练习二胡
B. 甲有权要求乙停止侵害
C. 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D. 甲无权请求丙停止每日练习二胡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合同的相对性及相邻关系问题。根据《民法典》第288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题中,甲、丙为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丙每日在家练习二胡,侵扰了甲的儿子备考,甲有权请求丙停止侵害,故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乙与甲达成了只能在每日上午7点半以后练嗓的协议,该协议只能约束甲和乙,对丙不具有约束力,故甲无权因为丙的行为而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C选项错误。在丙使用不动产期间,甲无权请求乙停止侵害,故B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
21.【多项选择题】2018年5月,甲委托乙保管一台笔记本电脑。保管期间,乙谎称电脑为自己所有,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期间,乙因缺钱,又谎称电脑为自己所有,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经乙指示,丙将该电脑交给丁。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 电脑所有权归属于甲
B. 电脑所有权归属于丁
C. 乙对电脑为有权占有
D. 甲可以向丁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B,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动产的善意取得。甲把电脑委托乙保管,乙对电脑的占有具有占有权源,为有权占有,C选项正确。乙把电脑出卖给丁的时候,乙为电脑的间接占有人,间接占有亦属“权利外观”,足够提供支撑动产所有权善意的公信力。因此,乙将电脑卖给丁,丁构成善意取得,丁取得了电脑所有权,甲不得向丁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因此,B选项正确,AD选项错误。
22.【多项选择题】下列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法的有:( )
A. 由于甲欠赵某维修款,赵某将机器留置
B. 钱某通过其姑姑的遗赠获得了名画的所有权
C. 孙某在工作坊中购买了刚刚制作的陶艺工艺品
D. 李某取得出租房屋所得到的租金
正确答案:B,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A选项中,赵某获得机器留置权,而留置权并非所有权,故A项不当选。B选项中,钱某通过遗赠获得名画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故B选项当选。C选项中,工艺品在制作出来这一刻其所有权由制作者原始取得,孙某购买工艺品属于继受取得,故C选项当选。D项中的刘某取得孳息是以原始取得的方式取得的,故D项不当选。
本题正确选项为BC。
23.【多项选择题】对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泽熙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