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1. 关于国际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
B.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是指禁止除国家对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行动以外的一切武力的使用
C.对于一国国内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根据
D.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家问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
正确答案:B
[解析]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国际法庞大规则体系中最核心和最基础的规范。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①被各国所公认,即国际法基本原则是被整个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原则,不只是部分国家或地区承认。②适用于国际法律关系的所有领域。它贯穿于国际法的各个方面,在国际法的一切领域都发挥作用。③它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础,表现为:它构成国际法其他具体原则的效力基础,是判断具体原则是否有效的依据和标准;基本原则是具体原则产生的基础,国际法的具体原则、规则都可由基本原则派生和导出;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国际法体系存在的基础,如果基本原则被破坏,将破坏和动摇整个国际法体系存在的前提和基础。④它具有强行法性质。国际法强行规则,是指在国际社会中公认为必须绝对遵守和严格执行的法律规范,不得被任意选择、违背或更改。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它“是指国家之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律始得更改之规律”。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强行法规则都是国际法基本原则,作为国际法基本原则还必须符合上述其他要求。故A项说法正确。
不得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原则,是指各国在国际关系上不得为侵害任何国家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的行为,或者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威胁或武力,不得以使用威胁或武力的行为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具体包括:①禁止侵略(军事侵略)。②禁止从事武力威胁和进行战争宣传。该原则并非禁止一切武力使用。下列行为是允许的:①国家自卫行动,其条件是:a.国家正在遭受攻击;b.使用武力自卫是必需的;c.武力的适用必须是适度和相称的,即与所遭受攻击的程度相适应。如我国的对印自卫反击战,对越自卫反击战等。②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之下的武力使用,即经过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的情况。故B项说法错误。
民族自决原则,是指在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和奴役下的被压迫民族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权利。民族自决权是各国人民自己选择政治和社会制度、经济模式和发展道路,反对任何外来侵略、干涉和控制,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神圣权利。民族自决原则中独立权的范围,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立。对于一国国内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根据。这个问题在国际法和国际实践中被认为是一国的内部事务,是一国国内法的问题,应该尊重国家主权及其全体人民的选择。国际法明确严格禁止任何国家假借民族自决名义,制造、煽动或支持民族分裂,破坏他国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任何行动。故C项说法正确。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家问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禁止将武力或武力威胁的方式付诸任何争端的解决过程。故D项说法正确。
本题答案为B。
2. 由于长久以来的民族矛盾被激化,甲国分裂为乙、丙两个国家。在甲国分裂为乙、丙两个国家后,丁国的下列哪项行为不属国际法上的承认?______
A.与戊、戌等国签订载有承认乙国条款的条约
B.接受乙国派驻丁国某市的领事
C.与丙国共同参加一项区域经济合作条约的议定和缔结
D.投票支持丙国加入联合国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的关键在于理解国家承认的方式。A项,数国签订载有承认新国家约定的条约是对该新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的认可方式。B项,接受一国派驻的领事构成对该国的承认,领事制度是在国家问为进行通商、护侨、航务等方面任务而建立的制度。丁国接受乙国在本国某市的领事即属承认乙国作为国家的地位。D项,联合国是国家间组织,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只有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家才可以加入该组织,既然支持丙国加入联合国,自然承认其国家的地位。根据现代国际法,新国家参加一个国际会议,或参加一项多边条约,并不构成其他国家对该新国家的默示承认,故C项当选。
3. 2012年,甲国新政府上台后,推行新的经济政策和外交政策,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应。乙国议会通过议案,谴责甲国的政策,并要求乙国政府采取措施,支持甲国的和平反政府运动;同时乙国记者兰摩也撰写了措辞严厉的批评甲国政策的文章在丙国报纸上发表;甲国的邻国丁国暗自支持甲国的反政府武装的活动。根据上述情况和国际法的相关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乙国记者的行为,涉嫌违反国际法
B.乙国议会的法案一旦被执行,则涉嫌违反国际法
C.丙国的行为涉嫌违反国际法
D.丁国的行为不涉嫌违反国际法
正确答案: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不干涉内政原则,其考点如下:
(1)内政就实质而言是国家在其管辖的领土上行使最高权力的表现。即凡是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规定的事项,即本质上属于国家主权管辖的事项都是国家内政。如决定本国政治制度、经济体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政策、社会进步、文化教育体制以及建立对外关系、缔结条约、参加国际组织、出席国际会议、宣战等等都属国家内政。
(2)内政绝不是一个单纯的地域上的概念,内政的范围不与领土的范围完全对应,即一个国家在本国境内的某些行为,也可能是违反国际法的,别国对此违法行为的干扰并不构成对内政的干涉。如某国在国内实施种族隔离,就不是内政。
(3)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在国际关系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的干涉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件;也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维持或改变被干涉国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
(4)国际法承认各国对他国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有权采取单独或集体行动,但这些行动必须具有公认的法律依据并且在国际法律框架中进行。以“人道危机”、“人权保护”为借口,按照某个或某些国家自己的价值判断,为了其自身的私利而对他国进行的干涉活动,是没有国际法依据的,也是非法的。
甲国新政府推行新的经济、外交政策,这属于一个国家的内政,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不得在国际关系中以任何借口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加以干涉。乙国议会通过议案,谴责甲国的政策,并要求乙国政府采取措施,支持甲国的和平反政府运动。因此,乙国议会的法案一旦被执行,则涉嫌违反国际法,B项正确。丁国暗自支持甲国的反政府武装的活动,同样是干涉别国内政的行为,违反国际法,故D项错误。
国际法调整的是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因此,非代表国家的个人实施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国家行为,也不属于国际法调整的范畴。本题中记者不能代表国家,因此其行为不能归属于国家,不属于国际法调整的范畴,违反国际法更无从谈起。因此,A项错误。
同样道理,丙国报社刊登文章的行为不等于丙国的行为,丙国报纸发行机构的行为不具有可归因于丙国的性质。因此,虽然丙国的报纸上刊载了乙国记者的相关言论,但丙国并无行为,其国家行为违法之说也就无从谈起,故C项错误。
本题答案为B。
4. 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此时乙国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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