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项选择题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B.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诉
C.第三人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当事人为公民的案件,应由原审法院管辖
D.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本题答案:D
2、不定项选择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关于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有效
B.无效
C.可变更
D.《合作协议一》被《合作协议二》取代
本题答案:A
3、单项选择题 黄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陈某返还借款。送达支付令时,陈某拒绝签收,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12天后,陈某以已经归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黄某表示希望法院彻底解决自己与陈某的借款问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支付令不能留置送达,法官的送达无效
B.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期间是10天,陈某的异议不发生效力
C.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二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因而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本题答案:D
4、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还款计划书,约定在2012年7月30日归还100万元,8月30日归还200万元,9月30日归还300万元。丙公司对三笔还款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后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三笔还款均顺延3个月,丙公司对此不知情。乙公司一直未还款,甲公司仅于2013年3月15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丙公司保证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300万元
B.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500万元
C.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600万元
D.因延长还款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本题答案:A
5、多项选择题 2012年1月,中国甲市公民李虹(女)与美国留学生琼斯(男)在中国甲市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2014年2月,李虹提起离婚诉讼,甲市B区法院受理了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本案的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
B.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对李虹与琼斯可采取同样的方式
C.不服一审判决,李虹的上诉期为15天,琼斯的上诉期为30天
D.美国驻华使馆 法律参赞可以个人名义作为琼斯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本题答案:B, D
6、不定项选择 甲家正在施工,邻居乙因身体不好正在家休养,看到甲家很忙碌就说,我来帮忙吧。甲说,不用了,人手已经够了,你需要休息。后来,乙看到邻居都来帮忙,非常不好意思,还是来帮忙了。乙在施工过程中不小心将小孩丙推,致其骨折;后飞起的铁屑又将乙自己的头打破,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对于乙对丙所造成的损害,甲应该进行赔偿
B.对于乙对丙所造成的损害,甲不承担赔偿责任
C.对于乙所遭受的损害,甲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D.对于乙所遭受的损害,乙应该自负其责
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题中,对于乙的帮工要求,甲说“不用了,人手已经够了,你需要休息”,表明甲对乙的帮工进行了明确拒绝,之后,“乙看到邻属都来帮忙,非常不好意思,还是来帮忙了”,也是以甲明确拒绝为前提,且在本题中,无法得知甲系默认乙帮工的意思表示,因此,依照上述的法律规定,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乙在施工过程中不小心将小孩丙推倒,致其骨折”,应该由乙自行承担责任。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是正确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正如上文分析,甲已经明确拒绝了乙的帮工,对于“飞起的铁屑又将乙自己的头打破”所造成的损害,甲也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应该当选。但依据法律的规定,甲可以在收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赔偿。因此,选项C也是正确的,应该当选。
7、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小轿车,约定7月1日预付10万元,10月1日预付20万元,12月1日乙公司交车时付清尾款。甲公司按时预付第一笔款。乙公司于9月30日发函称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需提高小轿车价格。甲公司于10月1日拒绝,等待乙公司答复未果后于10月3日向乙公司汇去20万元。乙公司当即拒收,并称甲公司迟延付款构成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则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不构成违约
B.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C.乙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乙公司可要求提高合同价格
本题答案:A
8、多项选择题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人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重要之处就是享有诸多“特权”,以下哪些是有限合伙人享有而普通合伙人不享有的“特权”?
A.有限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
B.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有限合伙人将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不必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也不必通知
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4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A项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1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B项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0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C项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3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D项错误。
9、单项选择题 甲电视台经过主办方的专有授权,对篮球俱乐部联赛进行了现场直播,包括在比赛休息时舞蹈演员跳舞助兴的场面。乙电视台未经许可截取电视信号进行同步转播。关于乙电视台的行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侵犯了主办方对篮球比赛的著作权
B.侵犯了篮球运动员的表演者权
C.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
D.侵犯了主办方的广播组织权
本题答案:C
10、多项选择题 在参与分配过程中,对分配方案的异议,可能会导致诉讼程序的发生。下列有关参与分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债权人应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提出诉讼
B.案件管辖法院为执行法院
C.诉讼期间对于争议的款项,应当予以提存
D.异议人应当在收到反对意见通知的15日内进行起诉
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执行解释》第26条规定:“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或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依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诉讼期间进行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将与争议债权数额相应的款项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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