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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分类模拟125

一、单项选择题

1.  因曾某自幼父母双亡,故法院指定其祖父母为其监护人。从16周岁起,曾某开始独立谋生,半年后其工资收入已经成为其主要的生活来源。17岁那年,因曾某要外出打工,故欲将其从父母处继承的三间房屋出租给同村村民杨某。曾某的祖父母得知此事后,明确表示反对,并认为因曾某尚未满18周岁,故曾某无权决定出租事宜。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曾某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不经曾某所在村委会而直接向法院申请为曾某指定监护人

B.若曾某的祖父母非为维护曾某利益而处分曾某的财产,则曾某对其祖父母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因法定代理尚未终止而中止

C.曾某在17周岁时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曾某与杨某的房屋租赁合同因其祖父母明确表示反对而无效

正确答案:A

[解析] 《民法总则》第31条第1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据此可知,村委会指定并非指定监护的必经前置程序。因此,A项正确,当选。

《民法总则》第19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据此可知,既然被监护人对监护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代理关系终止时才开始起算,那么在代理关系尚未终止时也就不会发诉讼时效的中止问题。因此,B项错误,不当选。

《民法总则》第18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可知,曾某在17周岁时已经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C项错误,不当选。

《民法总则》第18条第1款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既然曾某已经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其有权自主决定与杨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该合同的效力不会因曾某祖父母的反对而无效。因此,D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选A。

2.  定居北京的中国公民张某通过美国亚马逊网站购买了一副高档AR眼镜用于日常消遣。在使用过程中该眼镜发生故障,丧失了AR功能。张某和眼镜的销售商——位于纽约的美国马克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后在北京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马克公司根据合同承担该眼镜的维修工作。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_

A.张某和马克公司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B.张某可以单方面选择适用美国法

C.如果张某没有对所适用的法律进行选择且马克公司在中国有经营活动,则应适用中国法律

D.如果张某没有对所适用的法律进行选择且马克公司在中国没有经营活动,则应适用美国法律

正确答案:A

[考点] 消费者合同的法律适用

[解析] 这道题必须首先判断考的是消费者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还是一般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根据题干中李某买来眼镜是用来日常消遣可以判断这个合同是一个消费者合同。考试中有一个小窍门:排除特殊,就是一般。整个国际私法特殊合同就两个,一个是劳动合同,另一个是消费者合同,只要能排除这两个特殊的,那就是一般合同的法律适用。当然前提是问的“合同”。

选项A应该选。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大家注意,这个规定可以解析为两个层次。(1)有消费者单向选择适用提供地法律的,适用提供地法律;(2)消费者没有选择的:①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有经营活动的,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②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经营活动的,适用提供地法。

由此可知,消费者合同中双方是不能协议选择所适用法律的。所以A项中的表述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应该选。

选项B不应该选。如A项解析所述,消费者可以单方面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B项的表述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应该选。

选项C不应该选。如A项解析所述,在消费者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有经营活动的,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题干中说明消费者张某的经常居所地在北京,在没有选择且在中国有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应适用中国法。C项的表述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应该选。

选项D不应该选。如A项解析所述。在消费者张某没有选择且在张某经常居所地中国没有经营活动的时候应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即美国法。D项的表述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应该选。

3.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梁某想养只犬,为了自己以及他人的方便与安全,梁某向李律师咨询了有关饲养动物的相关问题。对于李律师给出的下列答复,于法无据的是:______

A.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海淀区禁止饲养藏獒,所以当你饲养的藏獒给他人造成损害时,你没有任何的免责事由

B.即使你将自己饲养的犬遗弃,你也应当承担该犬在遗弃期间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C.若因第三人挑逗而使你养的犬给他人造成损害,则受害人依然有权请求你来承担赔偿责任

D.若因受害人的一般过失而致你所养的犬将其咬伤,则你可以主张减轻你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80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可知,饲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侵权的,采绝对的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没有任何的免责事由。因此,A项于法有据,不当选。

《侵权责任法》第82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可知,饲养的动物在遗弃期间侵权的,原饲养人仍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B项于法有据,不当选。

《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据此可知,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动物侵权的,受害人可以选择向饲养人或第三人主张权利。因此,C项于法有据,不当选。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据此可知,动物侵权的免责事由是受害人故意,减轻责任的事由只能是重大过失,一般过失不是减轻责任的事由。因此,D项于法无据,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选D。

4.  甲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液晶电视的买卖合同,A公司依约开具了信用证,B公司发货后向银行交单收款时,因存在单证不一致的瑕疵导致银行拒绝付款,且B公司交付的部分货物还存在质量瑕疵,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并依照合同约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银行审单发现单证不一致的,没有义务通知A公司是否接受不符点

B.若银行审单后通知A公司单证存在不符点,A公司同意接受的,银行应付款给B公司

C.B公司单证瑕疵导致银行拒付,因A公司已履行开证义务,故A公司收货后无义务再付款给B公司

D.由于货物存在质量瑕疵,A公司可以要求开证银行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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