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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分类模拟148

单项选择题

1.  关于犯罪主体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15周岁)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导致被运送人10人死亡,甲不承担刑事责任

B.乙(不满16周岁)携带自制火药枪进行抢夺,但未使用该凶器的,仍旧构成抢夺罪

C.丙过14岁生日的当天晚上,和几个同学一起去网吧打游戏。凌晨2点多,丙因花光了身上的钱,就拿出一把水果刀,逼迫网吧收银员给其200元,几人打车回家。丙构成抢劫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丁(不满15周岁)数次教唆他人制造、走私和贩卖毒品,丁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

[考点] 刑事责任能力

[解析] 依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因此,A项中的甲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导致被运送人死亡,属于过失致人死亡,不承担刑事责任。故A项正确。据《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构成抢劫罪,其中的“携带”不要求行为人显示该凶器,也不要求行为人向被害人暗示自己携带凶器,更不要求行为人使用所携带的凶器。故B项中的乙符合上述情形,应构成抢劫罪,B项错误。C项中的丙,在过14岁生日的当天晚上凌晨2点多使用水果刀逼迫收银员交出200元钱,14岁生日晚上24点以后即表明丙已满14周岁,凌晨2点已经是丙14岁生日的次日,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又据《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C项错误,是“应当”而非“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D项中的丁因不满15周岁,只对贩卖毒品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构成贩卖毒品罪;不对制造、走私毒品的行为承担罪责,D项错误。本题A项当选。

2.  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

C.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正确答案:D

[解析] 选项A,因为是自诉案件,被害人称之为自诉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在本案自诉人可以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选项A错误。

选项B,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的权利是证人的权利而非被害人的权利。选项B错误。

选项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7条规定,可知,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被害人可以申请复议,但是需要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选项C错误。

选项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可知,选项D正确。

3.  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走私罪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走私涉危物种、麻醉药品等进出口禁止类货物、物品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

B.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C.武装掩护走私的,按照走私物品涉及的相关罪名从重处罚

D.在走私货物、物品的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按照走私物品涉及的相关罪名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B

[考点] 走私类犯罪

[解析] 依据《刑法》第151条第3款规定,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A项行为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A项说法错误。根据《刑法》第156条的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因而,B项说法正确。根据《刑法》第157条第1款的规定,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151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因而,C项说法错误。根据《刑法》第157条第2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而不是按照走私物品涉及的相关罪名从重处罚。因而,D项说法错误。

4.  陈某欲制造火车出轨事故,破坏轨道时将螺栓砸飞,击中在附近玩耍的幼童,致其死亡。陈某的行为被及时发现,未造成火车倾覆、毁坏事故。关于陈某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

B.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基本犯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

C.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基本犯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

D.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

正确答案:C

[解析] 破坏交通设施罪,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中,如果陈某破坏轨道后导致火车出轨致人死亡,将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但陈某在破坏轨道时将螺栓砸飞,击中幼童致其死亡,有很大的意外成分,陈某对幼童的死亡也不存在犯罪故意,因此不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而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当从一重罪处罚。因此,ABD错误,C正确。

5.  关于现代刑事审判模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今,纯粹的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和纯粹的职权主义模式都已不复存在

B.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体现了由职权主义向控辩式的发展

C.我国由于历史的影响,刑事审判模式仍有很多职权主义的特点

D.当事人主义的审判模式不利于打击犯罪

正确答案:D

[考点] 刑事审判模式

[解析] A项正确,二战以后,各国在审判模式方面出现了互相吸收借鉴的趋势,所以说纯粹的当事人主义或纯粹的职权主义模式都不存在。B项正确,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有助于辩方进行询问强化控辩双方的对抗,体现了由职权主义向控辩式的发展。C项正确,我国历史上民刑不分,职权主义明显,现在仍有职权主义的影子。D项错误,无论是当事人主义模式还是职权主义模式都追寻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都赞同实体真实和程序正义。当事人主义模式只不过更加倾向于保证人权和程序正义,不能说当事人主义模式不利于打击犯罪。

6.  下列哪一行为不成立使用假币罪(不考虑数额)?

A.用假币缴纳罚款

B.用假币兑换外币

C.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

D.与网友见面时,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

正确答案:D

[考点] 使用假币罪

[解析] 无论是用假币缴纳罚款,还是用假币兑换外币,或者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都是将假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置于流通领域,危害货币的公共信用,因而都属于“使用”假币。与网友见面时,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该行为并未将假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置于流通领域,客观上也不会扰乱金融秩序,故不属于“使用”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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