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322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姜某的私家车投保商业车险,年保险费为3000元。姜某发现当网约车司机收入不错,便用手机软件接单载客,后辞职专门跑网约车。某晚,姜某载客途中与他人相撞,造成车损10万元。姜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后拒赔。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保险合同无效

B.姜某有权主张约定的保险金

C.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D.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正确答案:C

[考点] 保险合同如实告知义务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不选:《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包括:(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保险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双方就投保达成合意,又不具备合同无效的事由,故该保险合同有效,选项中的说法错误。选项B说法错误,不选;选项C说法正确,应选:《保险法》第52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姜某的私家车在投保时本没有用于网约车载客的目的,但是之后其辞去工作,以该车辆作为经营车辆作为收取收入的工具,作为一般代步出行的车辆与作为运营的车辆,两者在危险程度上明显不同,就好比一般私家车辆与出租车在保险费用的支出上也会有明显不同一样,故姜某将辞掉工作以该车辆作为运营车辆的行为使得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本来姜某负有通知保险公司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费或者解除合同。但是姜某并未履行通知义务,并且载客途中与他人相撞,属于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故B选项说法错误选项D说法错误,不选:根据《保险法》第52条规定,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取的部分后,退还给投保人。故选项D说法错误。许多考生认为进行网约车的行为并不会对危险程度的增加产生“显著性”的程度,但是从题干中我们可以获取的信息时,姜某辞去工作,专职利用该车辆进行运营,车辆使用的时间以及次数将大大增加,那发生事故的几率更是大大提高。即使在实践中,保险公司对用途不同的车辆在保费的收取上也是不同的,比如一般情况下,营运车辆跟私家车在保险费率上就有很大的不同,说明在营运车辆中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更高的,因为其使用的频率、环境等都增加了危险程度。

2.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______

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正确答案:C

[考点] 非全日制用工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2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选项B说法正确:根据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选项C说法错误:根据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故C项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说法错误,当选。选项D说法正确:根据第72条第2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考生注意《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3.  某基金管理公司在2003年曾公开发售一只名为“基金利达”的封闭式基金。该基金原定封闭期15年,现即将到期,拟转换为开放式基金继续运行。关于该基金的转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B.转换后该基金应保持一定比例的现金或政府债券

C.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该转换事宜的决定应经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D.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复制该基金的相关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正确答案:B

[考点]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不选:《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8条规定,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基金可以转换运作方式或者与其他基金合并。第86条第2款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但是,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3款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予以公告。故该基金的转换不需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只需备案。选项B说法正确,应选:《证券投资基金法》第68条规定,开放式基金应当保持足够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基金财产中应当保持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的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该选项说法正确。选线C说法错误,不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68条第2款但书规定,“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选项中“1/2以上通过”说法错误。选项D说法错误,不选:《证券基金投资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故转换为开放式基金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只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而不能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故该说法错误。本题考查的就是细节。“核准”还是“备案”;“二分之一”还是“三分之二”;公开募集基金和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知情权的范围亦有所不同。关于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重要知识点汇总:《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0条是关于公募基金的规定:(1)是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或特定对象累计超200人发行;(2)证监会注册;(3)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4)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第88条、92条、95条是有关私募基金的重点,包括:(1)累计不超过200人;(2)禁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3)禁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4)可买卖股票、债券、基金份额、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5)要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

4.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范围?______

A.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B.受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申请或者资本变更申请时,审查其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诚信状况等

C.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

D.接收商业银行交存的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金

正确答案:D

[考点] 银监会的职责范围

[解析] 选项A错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故A项属于银监会的职责范围,不当选。选项B错误:根据第17条规定,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国务院银行业监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322.docx¥4.00

周付会员¥3.00
月付会员¥2.00
季付会员¥1.00
已付费?登录刷新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泽熙美文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模拟题322

评论 抢沙发

更好的WordPress主题

支持快讯、专题、百度收录推送、人机验证、多级分类筛选器,适用于垂直站点、科技博客、个人站,扁平化设计、简洁白色、超多功能配置、会员中心、直达链接、文章图片弹窗、自动缩略图等...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