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分类模拟89

不定项选择题

1.  下列说法符合我国《选举法》规定的是:______

A.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候选人时,选民或选民代表10人以上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1/3~1倍,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公布

B.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口头或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C.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以实际投票人数计

D.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正确答案:D

[解析] A项根据《选举法》第31条第1款,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B项不可以口头委托;C项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D项符合《选举法》第44条第2款规定的间接选举全体过半数的要求,正确。

2.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是正确的?______

A.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B.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D.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正确答案:B

[解析]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无须报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所以A项错误。应该注意的是,虽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同属司法机关,但是二者在性质、上下级关系及其领导体制上是不同的。法院之间是监督关系,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因此,根据《宪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或者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故B项说法正确。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的选举和任免采用“谁选举,谁罢免”的模式,无须上级机关批准,更不用党委批准,故C项和D项说法错误。

3.  关于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A.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办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规定

B.年满18周岁的港澳居民,有权参选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C.代表候选人由选举会议成员10人以上联名提出,联名提名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D.选举结果由主席团予以宣布,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正确答案:CD

[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15条第3款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因此,选项A错误。年满18周岁的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才有权参选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因此,选项B错误。根据《选举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选举结果由主席团予以宣布,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故C、D项说法正确。

4.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些人员现在享有选举权?______

A.刘某今年17岁,因对他人造成伤害,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两年,现已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1年

B.李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现正在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法院或检察院没有决定暂停其选举权

C.张某年满19岁,因精神受重大刺激,患上精神分裂症,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D.王某因犯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2010年其服刑期满释放,2014年王某所在的县进行县人民代表换届选举

正确答案:BC

[解析] 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凡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A项中,由于刘某不满18周岁,故没有选举权。李某虽然涉嫌犯罪,但是并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故依然享有选举权。故B项当选。D项中,王某在2010年被刑满释放,要求附加五年,直到2015年才能有选举权,自然不能参加2014年的代表换届选举,故D项不当选。C项中,张某已年满19周岁,根据《选举法》第26条的规定,其享有选举权,虽然因患精神分裂症暂时不能行使选举权,但并不意味着其没有选举权。

5.  选民王某,35岁,外出打工期间本村进行乡人民代表的选举。王某因路途遥远和工作繁忙不能回村参加选举,于是打电话嘱咐14岁的儿子帮他投本村李叔1票。根据上述情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王某仅以电话通知受托人的方式,尚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

B.王某必须同时以电话通知受托人和村民委员会,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

C.王某以电话委托他人投票,必须征得选举委员会的同意

D.王某不能电话委托儿子投票,因为儿子还没有选举权

正确答案:AD

[解析] 《选举法》第40条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据此,委托投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经选举委员会同意;(2)以书面形式委托;(3)受托人必须是其他有选举权的选民;(4)受托人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本题中,王某是电话通知,是口头形式,并非书面形式,故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

王某的儿子仅14周岁,不具有选举权,因而不是选民,不能接受投票委托,故选项D正确。

6.  下列关于《选举法》的说法哪(一)些是错误的?______

A.由于某地行政区划变动,某地人大代表总名额依照《选举法》的规定可以重新确定

B.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不影响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

D.本辖区内的省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对乡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进行指导

正确答案:B

[解析] 《选举法》第13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依照本法的规定重新确定。故A选项正确。《选举法》第9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故B选项错误。《选举法》第1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故选项C正确。《选举法》第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分类模拟89.docx¥4.00

周付会员¥3.00
月付会员¥2.00
季付会员¥1.00
已付费?登录刷新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泽熙美文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分类模拟89

评论 抢沙发

更好的WordPress主题

支持快讯、专题、百度收录推送、人机验证、多级分类筛选器,适用于垂直站点、科技博客、个人站,扁平化设计、简洁白色、超多功能配置、会员中心、直达链接、文章图片弹窗、自动缩略图等...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