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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分类模拟131

单项选择题

1.  已婚的甲男骗乙女与自己谈恋爱,后乙知道事情真相,甲主动提出赔偿青春损失费5万元,并写下欠条允诺一年内赔偿。但是甲一年以后也没有赔偿,乙就纠集多人将甲挟持到某处关押,逼迫甲赔偿乙的青春损失费5万元。甲无奈,只好让其妻子送来5万元赎自己。关于乙的行为,成立何种罪?______

A.非法拘禁罪

B.抢劫罪

C.绑架罪

D.敲诈勒索罪

正确答案:A

[解析] 甲主动提出赔偿青春损失费5万元算是单方允诺之债,根据《刑法》第238条第3款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非法拘禁罪)处罚”。其中“债务”的含义按照司法解释规定既包括合法之债,也包括非法之债。因此,单方允诺之债也属于债务的一种,所以乙只成立非法拘禁罪。综上A选项正确。

2.  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0月5日上午10时被刑事拘留。下列哪一处置是违法的?______

A.甲于当月6日上午10时前被送至看守所羁押

B.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考虑通知家属有碍进一步侦查,决定暂不通知

C.甲在当月6日被送至看守所之前,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讯问

D.讯问后,发现甲依法需要逮捕,当月8日提请检察院审批

正确答案:B

3.  关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人权的法律化表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

B.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

C.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

D.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是法律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

正确答案:A

[解析] 法律与人权关系

人权是指人依其自然本性和社会本性而应该享有和实际享有的各项权利,因此人权概念的层次划分为应有权利、法律权利和实有权利,人的“应有权利”被法律确认“法定权授”后才有实现的可能,因此A项错误。人权是法的源泉,不体现人权要求的法律就不是好的法律,是永远不会产生促进法制秩序的法律,而体现人权精神和内容纳法律,一般来说都是好的法律,是体现社会进步的法律,因此C项正确。法律是认可和保障人的应有权利的最重要手段,法定权利是应有权利的法律化,法律通过立法形式、执法和司法形式来保护人权。但是,有时因为种种原因人权仍不免遭到侵犯,这时就需要司法手段来救济,因此D项正确.法治的内容是依法治国,保护公民权利等,因此B项正确。

4.  在涉外仲裁中,如果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应该如何处理?

A.仲裁庭可对于当事人的证据保全请求作出决定

B.仲裁庭应该将当事人的证据保全请求提交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C.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保全请求,仲裁委员会应该提交仲裁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D.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保全请求,仲裁委员会应该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正确答案:D

[考点] 涉外仲裁中的证据保全

[解析] 《仲裁法》第68条规定:“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5.  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李某和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B.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C.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

D.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

正确答案:A

[考点] 行政诉讼证据

[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三)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四)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六)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七)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由此可知,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在本案中,甲工厂工人李某的证言却是证明对甲工厂不利的事实,并不符合该条规定,法院不能因为李某是甲工厂的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A项正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件数、种类等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据此可知,无须加盖法院印章。”B项错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五)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六)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八)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九)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本案中,张某是被告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与提供证言的行政机关存在密切的利害关系;谢某的证言则是由甲公司提供的,而谢某是甲工厂当地居民,并无密切利害关系。因此,应当是谢某的证言应当优于张某的证言,而非张某证言优于谢某证言。C项错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D项错误。

6.  下列哪一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______

A.区公安分局对涉嫌诈骗犯罪的甲实施拘留

B.市律师协会因乙未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而拒绝办理实习律师资格证

C.县环保局对产生机器噪声污染的丙企业实施提醒告诫

D.街道办事处与丁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正确答案:B

[解析] A选项中,区公安分局对涉嫌诈骗的甲实施拘留的行为属于刑事司法行为,是刑事侦查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实施刑事犯罪行为的嫌疑人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该种行为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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