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有的权力?______
A.监督宪法实施
B.选举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C.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D.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正确答案:B
[解析] 选举国家主席和副主席是全国人大的权力,全国人大的人事任免权是选举权、决定权和罢免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是决定权和任免权,故B选项错误。
2.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哪一说法是不能成立的?______
A.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B.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C.我国的法律援助实行部分无偿服务、部分为“缓交费”或“减费”形式有偿服务的制度
D.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辩护而没有通知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检察院
正确答案:C
3.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5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表达的是禁止性规则
B.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
C.表达的是程序性原则
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B
4. 段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段某上诉后省高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发回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关于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另行组成合议庭
B.应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
C.应开庭审理
D.可直接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正确答案:D
[考点] 审理方式
[解析] A项:依据《刑诉法解释》第35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350第4项、第5项规定的案件除外即因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或因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可以不另行组成合议庭,所以A项错误。B项:另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由审判员3人或者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所以B项错误。CD项:根据《刑诉法解释》第353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只有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项。
5. 关于部门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反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暂扣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B.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规章制定部门职权的,可以设定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C.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D.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C
6. 甲国和乙国因边境资源开发发生争执,遂诉至联合国国际法院。其间,甲国发现国际法院中有一名具有乙国国籍的法官。另外,甲国和其他数个国家都存在边界划分争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如甲乙两国均不是联合国成员国,则国际法院不可能对该案件行使管辖权
B.如查明该具有乙国国籍的法官在就任前曾经参与过涉诉的边境资源开发项目,则甲国可申请该名法官回避
C.联合国秘书长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就边界划分争端发表咨询意见
D.如国际法院判决甲国败诉,但甲国拒不执行判决。乙国可以请求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强制执行该判决
正确答案:B
[考点] 联合国国际法院的法官、管辖权和判决效力等问题
[解析] 选项A错误。联合国国际法院对国家间的争端具有管辖权。这些潜在的管辖对象——“国家”包括三类。第一类,联合国成员国。第二类,不是联合国成员国但是《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第三类,既不是联合国成员国也不是《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但自愿交存声明,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由此可见,国际法院完全有可能对不是联合国成员国的国家行使管辖权。所以,A项错误。
选项B正确。联合国国际法院的法官通常不适用回避制度,除非该名法官就任前曾参与该案件。这个题目考查的就是“除非”中的内容。题干中明确表示该法官就任前曾参与该涉诉项目,所以可以对其申请回避。B项正确。另外还需注意,如果该法官确实不能适用回避制度。则甲国可以推荐一名法官参与审理,和正式的法官“同案同权”。这就是国际法院中的专案法官制度。
选项C错误。联合国大会、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等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这里可以简单记忆为“机构”可以提请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任何的国家、团体和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提请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所以C项错误。
选项D错误。国际法院的判决对争端当事国具有约束力。一方拒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联合国安理会进行申诉。由安理会作出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该判决。怎么记忆呢?拒不执行,就需要采取“行动”强制执行,那整个联合国谁有权决定采取行动呢?只有安理会。
7. 关于故意伤害罪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非法经营尸体器官买卖的,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B.医生明知是未成年人,虽征得其同意而摘取其器官的,成立故意伤害罪
C.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并不从中牟利的,不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D.组织者出卖一个肾脏获15万元,欺骗提供者说只卖了5万元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B
8. 出票人向受票人开出的,要求受票人于见票时或于指定的时间或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是什么?
A.支票
B.本票
C.汇票
D.信用证

泽熙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