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刑法分类模拟35

一、单项选择题

1.  吴某没有固定工作,后经人介绍与外国人威尔逊联系,答应以获取20万元人民币为报酬,帮威尔逊收集、刺探并提供我国的军事秘密。对吴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投敌叛变罪

B.间谍罪

C.资敌罪

D.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正确答案:D

[考点] 犯罪概说

[解析] 吴某并不知道威尔逊是否是外国间谍,因此,接受威尔逊的任务并不构成间谍罪。吴某仅为了钱财,答应为外国人收集、刺探我国军事情报,符合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的犯罪构成。因此D项正确。

2.  甲对拆迁不满,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上用树枝点燃一个焰高约20厘米的火堆,将其分成两堆后离开。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甲的行为成立放火罪

B.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如认为甲的行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其行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放火、决水、爆炸等犯罪的,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正确答案:C

[考点] 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 甲在高速公路上点燃树枝的行为没有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难以认定为放火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针对甲点燃树枝这一行为,如认为该行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该行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无论是构成放火罪还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均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公私财产的安全构成了现实危险。本案中,甲的行为并不足以危害车辆的通行安全,事实上也很快被通行车辆轧灭。因此,甲的行为既不构成放火罪,也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此AB项错误,C项正确。不能认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整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兜底条款,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是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具有等价性行为的兜底。因此D项错误。

3.  甲盗窃了一批珍贵的古董文物,为避免罪行暴露被抓,将文物藏在自己的私密地窖内十年之久。多年之后,甲见文物被盗风波已经渐渐平息,遂将文物拿出。为方便携带和销赃,甲将部分文物砸碎。对甲盗窃珍贵文物行为和砸碎珍贵文物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砸碎文物的行为被盗窃文物的行为所吸收,只定一个盗窃罪

B.盗窃文物的行为和砸碎文物的行为,应分别定盗窃罪和故意损毁文物罪,实行数罪并罚

C.相对于盗窃文物来说,砸碎文物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D.甲盗窃珍贵文物后将珍贵文物放在地窖中十年之久,属于继续犯

正确答案:B

[考点] 罪数形态

[解析] 甲砸碎国家珍贵文物的行为侵犯了新的法益。因此,盗窃文物的行为和砸碎文物的行为,应分别定盗窃罪和故意损毁文物罪,实行数罪并罚。

4.  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工作人员识破甲的骗局并报警。根据司法解释,关于甲的刑事责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

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

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

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

正确答案:B

[考点] 犯罪未完成形态

[解析]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合同诈骗100万元显然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既遂,而另外120万属于未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根据这一规定,本案中,100万(既遂)、120万(未遂)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这一量刑幅度,根据该解释规定,应以合同诈骗100万既遂论处,当然,另外的120万元(未遂)作为情节加以考虑。因此B项正确,ACD项错误。

5.  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候,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______

A.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C.妨害公务罪

D.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D

[考点]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解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法院的裁决负有履行义务的人或单位。若行为人以暴力方式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致人轻伤的,仍应按本罪论处;如造成执行人员重伤、死亡的,按照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即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本题中,甲率领家人持棍棒在门口守候并将法院执行人员打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要求造成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且损失严重。因此BC项错误。

6.  甲与乙共谋杀害丙,但乙临时改变主意,并没有前往犯罪地点,最后,甲单独将丙杀害。对甲乙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构成共同犯罪

B.不属于共同犯罪

C.甲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

D.乙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A

[考点] 共同犯罪

[解析] 乙虽然没有前往,但没有阻止甲实施他们预谋的犯罪,因此,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7.  李某乘正在遛狗的老妇人王某不备,抢下王某装有4000元现金的手包就跑。王某让名贵的宠物狗追咬李某。李某见状在距王某50米处转身将狗踢死后逃离。王某眼见一切,因激愤致心脏病发作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刑法分类模拟35.docx¥4.00

周付会员¥3.00
月付会员¥2.00
季付会员¥1.00
已付费?登录刷新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泽熙美文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刑法分类模拟35

评论 抢沙发

更好的WordPress主题

支持快讯、专题、百度收录推送、人机验证、多级分类筛选器,适用于垂直站点、科技博客、个人站,扁平化设计、简洁白色、超多功能配置、会员中心、直达链接、文章图片弹窗、自动缩略图等...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