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关于合议庭的组成,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合议庭最多由5个审判员组成
B.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时,可以由5个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简易程序不能由合议庭审理
D.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应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
正确答案:A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或者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或者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或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可见,A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9条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可见,B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故C项错误。本题应选A。
2. 王某被逮捕后,于2008年6月10日被第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王某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法院应当如何将王某交付执行?
A.于2008年6月10日将王某交付公安机关执行
B.继续关押至2008年6月21日将王某交付公安机关执行
C.将王某立即释放,至2008年6月21日再将王某交付公安机关执行
D.先将王某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至2008年6月21日再将王某交付执行
正确答案:D
[解析] 《刑诉解释》第134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3)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一审法院应当先行变更刑事强制措施,至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因此,本题中D选项是符合新解释精神的。
3. 在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某甲的抢劫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本案被告人不仅有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盗窃行为,而且还涉嫌另一起抢夺案件。检察机关要求延期审理,以便对此进行补充侦查。下列关于本案补充侦查,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B.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必要时检察机关可以予以协助
C.应当由检察机关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应当由公安机关侦查
正确答案:C
[解析] 《高检规则》(2019版)第422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补充提供证据。
4. 周某因实施抢夺行为被某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前审查阶段,下列哪项不属于审查的内容?
A.本院对于该案件是否有管辖权
B.起诉书中是否写明被告人的身份,是否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
C.本案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
D.侦查程序中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齐全
正确答案:C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180条的规定:“对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书(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和案卷、证据后,指定审判人员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属于本院管辖;(二)起诉书是否写明被告人的身份,是否受过或者正在接受刑事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三)是否移送证明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决定和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四)是否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物,并附证明相关财物依法应当追缴的证据材料;(五)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是否附有证人、鉴定人名单;是否中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并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是否附有需要保护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名单;(六)当事人已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已接受法律援助的,是否列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七)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列明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是否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八)侦查、审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齐全;(九)有无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题中,ABD选项的说法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在C选项中关于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这属于开庭审理的内容,作出判决所要达到的要求,不属于庭前审查阶段需要审查的内容。故本题的答案为C。
5. 张某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涉嫌贪污罪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发现张某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经报请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此监察机关存在异议,此时监察机关的正确做法是?______
A.向同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
B.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
C.向同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
D.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
正确答案:B
[考点] 不起诉
[解析] 本题考查监察机关异议权的问题。《监察法》第47条第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因此答案应当选B。
6. 下列属于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的是:
A.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辩解笔录复印件
B.公安机关组织辨认时,被害人指认某甲抢夺自己的手机
C.鉴定人关于尸体系自杀而死的鉴定意见
D.目击证人关于肇事车辆牌号的证言
正确答案:D
[解析] (1)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证明关系的不同进行的分类。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也就是说,某一项证据的内容。无须经过推理过程,即可以直观地说明犯罪行为是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刑事诉讼中的直接证据主要有:①被害人指认犯罪分子的陈述;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③现场目击者指认出犯罪分子并陈述犯罪过程的证言;④记载有关犯罪内容的书证:⑤某些通过监控设备摄录的能够再现犯罪经过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间接证据必须与案内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形成一个证据体系,才能共同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刑事诉讼中存在广泛的间接证据,如反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过现场的痕迹物品、犯罪工具,反映犯罪动机、目的的证据,认定案发现场的勘验笔录等。
(2)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材料来源不同进行的分类。
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如证人根据亲自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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