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______
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
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
正确答案:A
[考点] 自诉案件相关程序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7条的规定:“被告人实施的2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可以进行以下分析:被告人实施了2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1)人民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原告人提起自诉案件的,法院可以对原告人提起的自诉案件一并审理;(2)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人有属于公诉案件的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新发现的案件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处理。
本题中,法院审理的是属于自诉案件的伤害案,而发现的抢劫行为属于需要立案侦查才能查明的公诉案件,依据管辖分工的有关规定,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将抢劫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对伤害案继续审理。所以A项正确,B、C、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
2. 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在侦查阶段,甲父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
B.审查应不公开进行
C.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
D.如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的,应由检察长批准
正确答案:C
[考点]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析] A项:根据2019年《高检规则》第575条规定:负责捕诉的部门依法对侦查和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知,由捕诉部门负责。故A项表述错误。
B项: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5条的规定:“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可知,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只有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查,即检察院对羁押必要性案件以公开审查为原则,不公开审查为例外。本题是盗窃罪,不属于不公开审查的情况,故B项表述错误。
D项: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12条规定:“经初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情形之一的,检察官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
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或者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未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或者没有新的理由而再次申请的,由检察官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可知,如甲父的申请理由有问题的,应由检察官批准不立案。故D项表述错误。
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第13条: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二)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
(三)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
(四)听取现阶段办案机关的意见;
(五)听取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的意见;
(六)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况;故知检察院有权通过上述方式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所以答案为C。
3. 桥西区法院在开庭审判许某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许某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请求重新勘验。依照法律规定,法庭正确的做法是:______
A.应当决定延期审理
B.应当决定中止审理
C.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D.可以决定中止审理
正确答案:C
[考点] 本题考查调查新证据、延期审理的问题。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第198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因此选C项。
4. 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关联性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即具有可采性
C.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据证明力的大小
D.类似行为一般具有关联性
正确答案:C
[考点] 证据概述
[解析] 刑事证据具有以下三个紧密联系的基本属性:
(1)客观性。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2)关联性。关联性也称为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对证明刑事案件事实具有某种实际意义。
(3)合法性。合法性是指对证据必须依法加以收集和运用。证据的合法性是证据客观性和相关性的重要保证,也是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条件。在这三性中,关联性最容易被考查。
A项,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但这种客观联系不一定是因果关系,譬如,犯罪嫌疑人实施杀人行为时穿一双白色袜子,“白色袜子”可能与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具有关联性,但不能说因为犯罪嫌疑人穿了白色袜子,所以其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A项错误。
B项,证据的可采性也被称为证据资格、证据能力,是指在诉讼中有关人员所提出的证据材料能否被采用作为定案根据的标准,是某一材料能够用于严格的证明能力或者资格。证据材料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性才具有可采性,仅与案件事实具有相关性不一定意味着证据具有可采性。譬如,通过刑讯逼供方式获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即使与案件事实相关,该供述也会被依法排除而不具备可采性。B项错误。
C项,在证据规则理论体系中,关联性规则与证据能力和证明力都相关。有关联性,才能有证据能力,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越大,证据的证明力就越大。反之,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越小,证据的证明力就越小。C项正确。
D项,关于关联性:
(1)品格材料不具有定罪的关联性。品格材料指的是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品性道德状况的材料。此类材料被认为同其是否及如何实施犯罪行为没有关系。譬如,公诉人指控说:“被告人一定是盗窃犯!”法官问:“为什么?”公诉人道:“因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一贯表现恶劣,小学就被开除,没有正常工作,游手好闲。所以这次盗窃犯罪极可能就是他干的”。显然,被告人品质如何与这次盗窃是否系他所为没有关系。
(2)类似行为材料不具有定罪的关联性。指的是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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