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______
A.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
C.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D.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C
[考点] 结婚和离婚
[解析]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所以,乙有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A项正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本题中,甲的行为属于虐待家庭成员。因此B项正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题不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形。因此C项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因此D项正确。
2. 甲与乙公司订立美容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为半年,服务费预收后逐次计扣,乙公司提供的协议格式条款中载明“如甲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并注明该条款不得更改)。协议订立后,甲依约支付5万元服务费。在接受服务1个月并发生费用8000元后,甲感觉美容效果不明显,单方放弃服务并要求退款,乙公司不同意。甲起诉乙公司要求返还余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美容服务协议无效
B.“如甲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的条款无效
C.甲单方放弃服务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D.甲单方放弃服务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B
[考点] 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解析]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本题中,乙公司提供的协议格式条款中载明“如甲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该“余款不退”的约定排除了甲的主要权利,应当认定无效。因此B项正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格式条款被认定无效的,不影响美容服务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因此A项错误。甲单方面放弃美容服务,实际上是甲单方面解除美容协议,甲在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权的情形下,单方面解除该协议,构成违约。因此C项错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据此,非金钱债务并不是均可以请求继续履行的。甲接受的服务具有劳务的性质,劳务之债属于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的情况。因此D项错误。
3. 甲的房屋与乙的房屋相邻。乙把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并为该房屋在A公司买了火灾保险。某日甲见乙的房屋起火,唯恐大火蔓延自家受损,遂率家人救火,火势得到及时控制,但甲被烧伤住院治疗。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甲主观上为避免自家房屋受损,不构成无因管理,应自行承担医疗费用
B.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乙是房屋所有人
C.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丙是房屋实际使用人
D.甲依据无因管理不能向A公司主张医疗费赔偿,因甲欠缺为A公司的利益实施管理的主观意思
正确答案:D
[考点] 准合同
[解析] 本案属于法考中最常见的既为自己也为他人考虑的现象。在法考中,为了混淆考生,经常特别强调救火是为了“唯恐大火蔓延自家受损”,按照法考的做题惯例,此种情形下均按照既为自己也为他人而救火,故应认定为符合无因管理的条件,构成无因管理。因此A项错误。甲救火本身,肯定有为房屋所有权人乙救火的意思,故对乙构成无因管理;丙为承租人,是现实的居住人,甲应当知道该房屋之上居住的是承租人丙,故甲也有为其管理事务的意思,故对丙也构成无因管理;A公司为保险公司,救火之人实施救火行为,一般不会为了保险公司的利益考虑,即欠缺为其管理事务的意思,故保险公司不能被认定为被管理人。因此,甲依据无因管理,可以向被管理人乙、丙主张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即向乙、丙主张医疗费赔偿,但不能向A公司主张无因管理的后果。因此BC项错误,D项正确。
4. 甲生前立有遗嘱,死后将自己的一套毛笔和砚台送给其学生小张。甲去世时,小张正在美国留学,1年后小张从美国回来,才知道甲已经去世,又过1年后,才知道甲曾立有将一套毛笔和砚台送给小张的遗赠。小张能否向甲的继承人请求该套毛笔和砚台?______
A.不能,因为小张没有在甲死亡后60日内表示接受遗赠,已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B.不能,小张向甲的继承人请求该套毛笔和砚台,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C.能,因为小张直到甲死亡后2年才知道甲的遗赠
D.能,因为遗赠优于法定继承
正确答案:C
[考点] 继承概述和法定继承
[解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毛笔和砚台送给其学生小张,小张为受遗赠人,但小张在甲死后2年后才知道甲的遗嘱,知道时小张未超过60日表示接受遗赠,其有权接受遗赠。故选C。
5. 甲半夜酒后驾车回家,在超速行驶的情形下,为躲避乙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将行人丙撞伤,丙治疗花费20万元。关于丙的损害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应承担全部责任
B.乙应承担全部责任
C.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应承担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D
[考点] 侵权责任概述
[解析] 本案中,甲、乙并无侵害丙的共同故意且各自单独的行为并不会导致丙的损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甲、乙应承担按份责任。故选D。
6. 甲为农场主,放牧过程中走失一只羊,乙捡到该羊,寻找失主未果后将其牵回精心照料,后该羊产下羊羔后病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因该羊病死,甲有权要求乙赔偿该羊的价款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该羊产下的羊羔
C.甲无须支付乙支出的必要费用

泽熙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