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甲向乙借款,以其自有房屋设定抵押并登记。后甲向丙借款,以该房屋为丙设定抵押并登记。后甲未经乙、丙同意,又与丁签订了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乙的抵押权消灭
B.丙的抵押权消灭
C.乙、丙的抵押权均不消灭
D.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C
[考点] 担保物权
[解析] 本题中甲先后将房屋抵押给乙、丙并均办理了登记,故两人均享有抵押权。现抵押人甲未经抵押权人乙、丙的同意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给丁,根据《民法典》的立场,抵押人出卖抵押财产,仅通知抵押权人即可,而不再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但抵押权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即抵押权继续存在。因此AB项错误,C项正确。由于在《民法典》的背景下,抵押人转让抵押物不需要抵押权人同意,故抵押人与第三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肯定是有效的。因此D项错误。
2. 关甲为帮助好友宋乙完成销售业绩,以其哥哥关丙的名义订购了一盒单价为2488元的茶叶,后宋乙将该茶叶送至关丙家中,关丙知悉后,遂向宋乙支付了2488元。本案中的合同效力状态是?______
A.合同无效
B.合同效力待定
C.合同关系成立且生效
D.合同关系成立但未生效
正确答案:C
[考点] 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解析] 《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本题中,关丙知悉后,支付了茶叶对价,可以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故此时合同关系成立且生效。故选C。
3. 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8万元违约金。后甲违约,给乙造成损失1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B.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
D.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及其利息
正确答案:A
[考点] 违约责任
[解析]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当事人在缔约时,约定了违约金或者约定了损失的计算方法的,以约定为准,但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本题中,甲、乙的买卖合同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向非违约方支付18万元的违约金,而实际造成的损失是15万元,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造成的损失多了3万元,多出的部分占损失的20%(3除以15),尚未超过30%,不构成司法解释规定的过分高于损失,因此不需要降低,应当按照约定来履行,甲应当向乙支付18万元的违约金。此外,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违约金的性质通常是补偿性的,功能和损害赔偿金相同,二者不能并用,因此在支付违约金后,甲不再需要进行损害赔偿。因此A项正确,BCD项错误。
4. 2019年4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年材料采购合同,总货款200万元于2020年4月15日前交付。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保证,与乙公司订立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1年,禁止债权转让。2019年12月1日,乙公司为融通资金,将其对甲公司债权中的50万元转移给丁公司,该转让取得丙公司经理的口头同意。2020年4月1日,甲公司仍无法全部还款,经过与乙公司协商,将100万元债务转移给戊公司,且戊公司加入乙对甲的50万元债权中,对价是甲公司某处厂房3个月使用权,丙公司对以上变动并不知情。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丙保证丁对甲的50万元债权
B.丙保证乙对戊的100万元债权
C.丙保证乙对甲的50万元债权
D.丙保证乙对戊的50万元债权
正确答案:C
[考点] 保证合同和合伙合同
[解析]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保证合同禁止债权让与,在未取得丙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形下,丙公司对丁公司的债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A项错误。《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乙未经丙书面同意便允许甲与戊的债务移转,对移转的债务,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B项错误。戊参与到乙对甲的50万债权中,丙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被保证人是甲而非戊。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5.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
B.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
C.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丙公司可就该违约赔偿金向甲公司追偿
正确答案:A
[考点]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权利义务的终止
[解析] 债务可由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清偿,称为第三人清偿。第三人代为清偿的要件有四:(一)债务的性质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具有专属性的债务,第三人不得代为清偿。(二)无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若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则不可。(三)须经债权人同意。第三人清偿时,若债权人拒绝,则第三人不得清偿;但是,若第三人就债务的清偿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债权人不得拒绝。(四)须第三人具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甲对乙的债务不具有专属性j丙替甲清偿债务的行为得到了债权人乙的同意,清偿有效。因此A项正确。第三人清偿的主要法律效果是:(1)因第三人清偿债务,债务人免除其债务,债权亦因此消灭。(2)第三人可基于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向债务人追偿;但第三人以赠与的意思代为清偿的,无追偿权。因此丙代为清偿后,有权依照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向甲公司追偿。因此B项错误。因乙接受丙的代为清偿,甲对乙的债务消灭,所以,若丙的履行有瑕疵,甲公司无须承担责任。因此C项错误。若丙公司有效地代为清偿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有权追偿的范围包括:甲公司因此免除的债务、利息和丙公司代为清偿的必要费用。若丙公司对乙公司的履行行为有瑕疵,丙公司为实现有效代为清偿而采取补救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丙公司无权向甲公司追偿。因此D项错误。
6. 朴某是枫蓝公司的业务经理。公司为方便朴某工作,特将公司的一辆特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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