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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分类模拟题26

一、单项选择题

1.  《著作权法》第2条第3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对该款的理解,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______

A.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保护期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计算

B.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C.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6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D.此处的“出版”可以采用任何一种形式,如复制、展览等

正确答案:B

[考点] 外国人、无国籍人作品的保护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著作权法》第2条第3款规定的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其著作权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保护。因此A项错误。该条例第8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故选项B项正确,C项错误。《著作权法》第58条规定:本法第2条所称的出版,指作品的复制、发行,因此并不是可以采取任何一种形式,故D项错误。

2.  2009年10月,李丽接受飞天电影公司的委托,将自己的同名小说《蝴蝶飞》改编成电影剧本拍电影。剧本完成后,李丽即出国旅行。后来,导演认为剧本的某些情节需要修改,由于无法联系上李丽,就让电影公司职员王希对剧本进行了一些修改。同时,导演还请作曲家邓迪为电影谱写了主题曲,并向邓迪支付了巨额报酬。电影制作完成后,上座率极高,飞天电影公司打算将剧本和主题曲与其他一些电影素材结集出版发行,但受到李丽、王希、邓迪的质疑,为此各方发生著作权争议。以下关于本案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剧本的著作权应当归李丽所有

B.王希对剧本和电影没有著作权,但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报酬

C.邓迪对该主题曲享有著作权,飞天公司未经其许可不得单独结集出版

D.该电影的著作权应当归飞天公司、李丽、邓迪共有

正确答案:D

[考点] 委托作品、电影作品

《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剧本、主题曲都是委托作品,没有约定的由受托人享有著作权,因此,剧本的著作权归李丽所有,A选项正确,不当选。主题曲的著作权归邓迪所有,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飞天公司不得单独出版,C选项正确,不当选。第15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可见,电影的著作权只能由飞天公司享有,D选项错误,当选。王希只是从事辅助工作,没有参与实质创作,对剧本不享有著作权,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

3.  甲参加当地电台组织的选秀活动,期间为积累人气,甲自己创作了一首歌曲并演唱,同时将歌曲录制成小样后发布在电台网站的宣传活动栏上。后来甲成功获得冠军,某音像公司看到这首歌曲广受网友的喜欢,便将该歌曲收录于其发行的流行金曲光盘上。该电台也在午夜的音乐节目中将其作为背景音乐播放。甲认为音像公司和电台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的下列认识中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是:______

A.音像公司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B.电台侵犯了甲的著作权和表演者权

C.音像公司收录该歌曲应经甲的同意

D.电台播放该歌曲应毋需经过甲的同意

正确答案:B

[考点] 邻接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40条规定,甲的作品非“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因此,A正确,不应选。根据第43条第2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故D正确,不选。但是音像公司收录该歌曲应经过许可,故电台播放该歌曲对甲不构成侵权,再依第43条第2款规定,B项不正确,当选。

4.  下列哪项行为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______

A.甲购买正版武侠小说用于出租谋生

B.乙购买正版杀毒软件通过QQ联系拷贝给需要的人使用

C.丙购买正版电影光碟用于录像厅出租

D.丁购买正版唱片用于超市的背景音乐

正确答案:A

[考点] 出租权

出租权的客体仅有影视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并没有规定文字作品及其载体,所以图书就不享有出租权。因此当事人购买了图书后可以用于出租,而无需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所以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因此A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BCD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

5.  大学生李方自己创作了一首校园歌曲,由其好友王曼演唱,后两人将该首歌曲录制并发布在某网站上,供喜欢音乐的网友交流。某音像公司看到这首歌曲广受网友的喜欢,便将该歌曲收录于其发行的2009年流行金曲卡带上。该市某音乐广播电台在午夜的音乐节目中将其作为背景音乐播放。李方、王曼二人认为音像公司和音乐广播电台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的下列认识中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是:______

A.音像公司侵犯了李方的著作权

B.音乐广播电台侵犯了李方的著作权和王曼的表演权

C.音像公司收录该歌曲应经王曼的同意

D.音乐广播电台播放该歌曲应向李方支付报酬

正确答案:B

[考点] 著作权、著作邻接权

《著作权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第3款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本题中,音像公司未经李方、王曼许可,擅自录制他人作品,侵犯了李方的著作权,A选项正确,不当选。第38条第1款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可见,在表演者权利中,并没有许可他人播放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这一项,故广播电台播放该歌曲未侵犯王曼的表演权,B选项不正确,当选。音像公司收录该作品的要经过王曼的同意,C选项正确,不当选。第43条第2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

6.  甲、乙、丙合作撰写了一篇文章,署名甲、乙、丙。甲提出将文章发表在某大学学报上,乙和丙提出反对意见。对此事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乙以该学报发表过批评他作品的文章为由反对发表,甲不能将该文章发表

B.丙以该文章的观点不成熟。需要继续修改为由反对发表,甲不能将该文章发表

C.只有乙和丙不提出任何反对意见,甲才能将该文章交学报发表

D.甲为第一作者,可以单独决定文章是否发表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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