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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分类模拟题82

一、单项选择题

1.  关于注册商标,下列哪种说法正确?______

A.甲要在任何商品上使用商标,则必须先申请商标注册

B.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一般特征,便于识别

C.丙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丁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D.戊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可以注册

正确答案:C

[考点] 可作为注册商标的标识

[解析] 《商标法》第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我国实行商标的自愿注册为原则,强制注册为例外。故A项错误。

《商标法》第9条第1款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故B项错误,C项正确。

《商标法》第12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故D项错误。

2.  甲于2012年3月和乙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将自己继承舅舅的位于朝阳区的70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乙,房屋总价120万元,由于甲尚未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手续,于是约定等甲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过户,乙先支付10万元定金。4月份房价上涨,甲本来已经办理变更登记,但是借故手续颇费周折,暗中又通过房屋中介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交付了一半房款,但甲称要出差一段时间,回来再办理过户登记,因此双方办理预告登记。5月,眼看房价再次上涨,甲将房屋抵押给不知情的丁银行,准备贷款做房地产生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甲乙之间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B.丙有权主张房屋抵押无效

C.甲无权将房屋抵押给丁

D.丙无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D

[考点] 预告登记

甲因为继承取得房屋,其将房屋买卖的合同不属于无权处分,效力为有效。《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ABC正确,D错误。

3.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布料,合同中约定甲公司有权根据服装市场行情的变化,在不需要该批布料制作衣服时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于2013年1月5日按照合同约定向甲公司发货,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的第五天向乙公司发出解约函,声称目前服装市场发生变化,该批布料已不需要,故解除合同,请乙公司十天内将布料运回,否则一切后果由乙公司承担。但乙公司认为服装市场并没有如甲公司所说那样发生任何变化,甲公司无权解除合同。收到通知半年后,乙公司见甲公司迟迟不支付价款,便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未解除,甲公司应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该合同已依法解除

B.该合同未依法解除

C.乙公司应在收到解除函后一个月内向法院提出起诉,否则对解除不能再提出异议

D.甲公司违约,乙公司有权在两年诉讼时效期限内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解析] 对于解除的异议,《合同法解释(二)》第24条明文规定,当事人一方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在约定的异议期间内或者在没有约定时的三个月期限内向法院提出,超过期限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BCD均错误。

4.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向银行分别出具担保函:“在甲公司不按时偿还500万元本息时,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乙公司和丙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属于选择之债

B.属于连带之债

C.属于按份之债

D.属于法定之债

正确答案:B

[解析] 选择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有两个以上,当事人可以择一履行的债。本题中,保证债务仅针对500万元本息,不存在选择的问题,故A项是错误的。《担保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本题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为甲公司的债务提供保证,属于共同保证,且两公司均没有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故两公司的保证构成连带共同保证,因此,B项表述是正确的,相应地,C项是错误的。本题中保证债务是因保证人出具担保函而产生,属于当事人协商的结果,故属于意定之债而不是法定之债,故D项也是错误的。

5.  甲借了乙的1台掌上电脑,价值10000元,乙拾得甲的1部数码相机,价值12000元,甲要求乙返还数码相机,乙要求甲返还掌上电脑,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如果乙拒绝返还数码相机,甲可不返还掌上电脑,该行为属于行使抵销权

B.如果乙拒绝返还数码相机,甲可不返还掌上电脑,该行为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如果乙拒绝返还数码相机,甲可不返还掌上电脑,该行为属于行使留置权

D.如果乙拒绝返还数码相机,甲可不返还掌上电脑,该行为属于自助行为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A选项是错误的,抵销权应当是同种类、同品质的债权才能抵销。本题B选项是错误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必须存在双务合同关系,而且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本题C选项是错误的,留置权的行使,其要件包括债权到期、合法占有和同一法律关系,本处不存在同一法律关系。本题正确选项为D。

6.  下列行为,属于要约的是:______

A.发布拍卖公告

B.寄送商品价目表

C.在报纸上发布新书广告,称款到发书

D.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发布招股说明书

正确答案:C

[考点] 要约的认定

依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本题中,A、B、D项均属要约邀请,C项是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规定,视为要约。

7.  甲公司与乙运输公司订立一货物运输合同,由乙负责将甲的货物由重庆运往上海。后乙又与丙运输公司签订联运合同,由丙负责济南至上海段该货物的运输。在济南至上海途中,因可归责于丙的事由致货物毁损。对该部分毁损,应由谁对甲负责?______

A.乙

B.丙

C.乙、丙连带负责

D.乙先向甲赔偿,但乙可向丙追偿

正确答案:C

[考点] 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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