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甲公司与乙公司双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后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货款,双方协商不成,拟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请求仲裁机构解决纠纷,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仲裁协议,进行民事诉讼则无需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进行民事诉讼的协议
B.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到法院另行起诉
C.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D.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应由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正确答案:B
[考点] 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解析] 仲裁实行或裁或审制度,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审理。故B项错误。
2. 下列关于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仲裁必须基于双方合意启动,而民事诉讼可依单方意志启动
B.仲裁庭人员可以由双方合意选定,民事诉讼中法官则是由法院指定
C.仲裁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以首席仲裁员意见为准;民事诉讼中的合议也可以依审判长意见为准
D.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法院审理案件时,也可以在部分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就某一部分先行判决
正确答案:C
[考点] 仲裁程序
[解析] 《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故C项错误。《仲裁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故D项正确。
3. 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甲县检察院认为乙县法院的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对其提出检察建议
B.丙市检察院就合同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要求重新仲裁
C.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受贿赂,向该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D.戊县检察院认为戊县法院认定某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决存在程序错误,报请上级检察院提起抗诉
正确答案:C
[考点] 审判监督程序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因此,对于乙县法院的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甲县检察院不能对其提出检察建议,而应当由乙县检察院对其提出检察建议。故A项错误。民事检察监督的对象是法院,检察院不能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故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丁县法院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受贿赂,丁县检察院可以向该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故C项正确。认定某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适用特别程序,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如果该程序存在错误,可以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即可,如果审判人员有违法行为,检察院可以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故D项错误。
4. 海昌公司因丢失票据申请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人申报权利,海昌公司遂申请除权判决。在除权判决作出前,家佳公司看到权利申报公告,向法院申报权利。对此,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______
A.因公示催告期满,裁定驳回家佳公司的权利申报
B.裁定追加家佳公司参加案件的除权判决审理程序
C.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D.作出除权判决,告知家佳公司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C
[考点] 公示催告程序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三款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申报期届满、除权判决作出前,家佳公司向法院申报权利,属于有效申报。因此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故C项正确,A、B、D项错误。
5. 薛某雇杨某料理家务。一天,杨某乘电梯去楼下扔掉厨房垃圾时,袋中的碎玻璃严重划伤电梯中的邻居乔某。乔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3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乔某应起诉杨某,并承担杨某主观有过错的证明责任
B.乔某应起诉杨某,由杨某承担其主观无过错的证明责任
C.乔某应起诉薛某,由薛某承担其主观无过错的证明责任
D.乔某应起诉薛某,薛某主观是否有过错不是本案的证明对象
正确答案:D
[考点]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七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由此可知,提供劳务的杨某造成乔某损害的,应由接受劳务一方薛某作被告。故A、B项错误。提供劳务致人损害的,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薛某主观是否有过错不是本案的证明对象,无需任何人承担证明责任。故C项错误,D项正确。
6. 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公司遗失的票据可以是不记名公司债券
B.甲公司应当向票据出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C.甲公司应当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D.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受理,并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
正确答案:C
[考点] 公示催告程序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而不记名公司债券不记名、不挂失,经交付即可转让,不适用公示催告程序,A项错误。公示催告程序的管辖法院应当是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B项错误,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D项错误。
7.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费。2003年12月,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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