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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分类模拟50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某英籍人士安迪于2012年购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别墅一套。同年年底,因工作原因回国,将别墅卖给北京人刘某,签订合同但尚未交房。2013年房价上涨,安迪后悔,不愿履行合同。刘某欲诉至法院,双方协议于海淀区法院进行诉讼。请问,关于本案管辖的法院正确的是______。

A.昌平区人民法院

B.双方协议约定的海淀区法院

C.原告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D.被告住所地英国相关法院

正确答案:B

[考点]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解析] 本案一方当事人为外国人,且本案并不属于不动产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本案属于合同债权纠纷,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应当按照双方协议管辖的约定由海淀区法院管辖。故B项正确。

2.  甲因民间借贷纠纷对乙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乙偿还借款30万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乙相应价值的财产。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责令甲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A.甲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B.甲无力提供担保,遂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险人可以以其与甲签订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的方式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C.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甲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乙造成的损失,可以责令甲追加相应的担保;如果甲拒不追加,可以裁定解除保全

D.甲提供担保后,乙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乙提供的担保财产

正确答案:A

[考点] 考查财产保全的担保。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财产保全规定》)第5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30%;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30%,故A项错误。根据《财产保全规定》第7条的规定,财产保全担保可以以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形式进行,故B项正确。根据《财产保全规定》第5条第3款的规定,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67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D项正确。

3.  甲依法申请宣告乙失踪,法院经特别程序审理后宣告乙失踪,甲被指定为乙的财产代管人。后因为甲恶意处分乙的财产,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A.本案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甲的请求清理乙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甲为财产管理人

B.若甲申请更换变更代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

C.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

D.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需要来灵活确定适用的程序

正确答案:D

[考点] 特别程序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的财产管理人。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应当同时依照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故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故B、C项正确,D项错误。

4.  下列关于普通程序起诉与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原告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乙公司,起诉状中列写的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B.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经人民法院通知后仍不预交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C.原告撤诉后,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D.原告在起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C

[考点] 普通程序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原告在起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修改后提起诉讼。”因此不应为裁定驳回起诉。D项错误。

5.  甲有借条证明乙欠其1000元,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将乙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保全。人民法院受理后,考虑情况并不紧急,遂于受理申请后第3日作出保全决定:将乙家中新买的价值10000元的笔记本电脑扣押。乙不服提出了复议申请并要求暂停执行保全措施,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并暂停执行保全措施。本案中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______。

A.以决定的方式作出保全措施

B.扣押乙新买的笔记本电脑

C.由于本案情况并不紧急,法院在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的第3日作出裁定

D.暂停保全措施的执行

正确答案:C

[考点] 保全和先予执行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故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故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故D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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