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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三分类模拟题模拟104

不定项选择题

1.  关于简易程序中的送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间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

B.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应诉通知书,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C.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D.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D

[解析] 在A项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简易程序规定》)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者捺印确认。故A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简易程序规定》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故B项和C项说法正确。(2)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故D项说法错误。本题选非,故D为正确答案。

2.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B.当事人对基层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通过协议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且不得延长

D.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是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第19条第1款“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的限制。选项B正确。《民事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民诉解释》第25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选项D错误。《民事简易程序》第1条第(4)项规定,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3.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2004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机器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如何处理?

A.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

B.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提起普通程序之诉

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

D.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D

[解析] 《民诉解释》第25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注意:必须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才能延长审理期限,故A项错误。

4.  张强与张达二兄弟因分割父母遗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决定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在开庭审理时先进行了调解

B.经调解,张强与张达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在制作调解书时对事实部分进行了简化

C.调解书送达后,张强以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了异议,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根据调解协议作出裁定,补正了调解书和相关内容

D.调解书补正后,张达一方拒不履行,张强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经审查后对调解书进行了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民事筒易程序规定》第14条的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故A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简易程序规定》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故C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简易程序规定》第32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故B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简易程序规定》第15条的规定,调解协议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故D项说法正确。

5.  某大学教授在讲授民事诉讼法课程后,要求学生归纳简易程序的法律特点,某学生回答了下列几点,你认为哪些是正确的?

A.当事人各方可以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

B.当事人可以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常应当一次开庭审结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常应当当庭宣判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据此,AB两项正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所以,C选项正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审判。所以,D选项正确。

6.  黄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黄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A.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解决

B.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C.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通过调解解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D.只对离婚事项作出判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329条第1款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所以,本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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