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司法卷四分类模拟题模拟123

赵某与谷某原为同一单位的同事,后双方共同成为单位下属某天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并各占50%的股权比例,并约定其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分取红利。一开始双方合作尚可,后随着合作的深入以及企业的发展,双方之间的矛盾逐渐暴露并加深。赵某坚持认为,公司必须解散,故其将谷某列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其主要的理由是:第一,谷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后,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第二,谷某接手公司后,未给赵某进行分红,侵害了股东权益;谷某未将两笔业务款交由公司财务入账,侵害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第三,谷某成立的某公司经营范围与天成公司完全相同,谷某将天成公司业务转至该公司,导致天成公司收入缩水;谷某还将家中亲戚招至公司上班。

问题:

1.  《公司法》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人的人数有什么规定?

正确答案: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  本案赵某与谷某约定其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分取红利,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合法。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3.  本案中赵某可否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可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4.  本案中赵某将谷某列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正确。因为在原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时,应当将公司列为被告。

5.  司法解散公司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对于赵某请求解散公司,法院能否支持?

正确答案:

构成要件为:(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即要“用尽公司内部救济”。天成公司经营管理权在两股东之间的交接尚不满1年,二股东虽存在矛盾,但未能证明该矛盾对公司或者股东产生了何等现实损害或影响,即不能证明存在上述三种情形,故对于赵某请求解散公司,该院不予支持。

6.  公司解散后必须要适用清算程序吗?

正确答案:

公司除因合并或者分立解散无须清算,以及因破产而解散的公司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外,其他解散的公司,都应当按《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7.  解散中的公司,其法人资格是否存在?

正确答案:

解散中的公司,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但公司的权利能力仅限于清算活动必要的范围内。

2012年3月25日,甲公司通过场上交易已持有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3.78%,并与其关联企业丙幼儿食品公司和丁电子公司约定,由该两家公司分别持有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2.56%和1.47%。之后,甲公司继续收购,到3月28日,甲公司才下单收盘,并作出公告,公告其所持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并要求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但此时,甲、丙、丁三家共持有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数已达到12.51%。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选举赵某为董事长。赵某上任后不久,有下列行为:(1)甲公司董事长徐某为购买豪华住宅,要求赵某以乙公司的红旗轿车一部作质押,向不知情的王某借款100万元。(2)赵某操纵董事会决定投资500万元研制开发一套游戏软件,只有董事王某反对。后由于这套软件带有色情色彩,被国家有关部门取缔,造成公司直接损失700万元。(3)与丁公司签订协议,以低于市场20%的价格向丁出售电脑配件,以帮助丁公司抢占市场份额。此外,赵某对乙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解散监事会,设两名独立董事兼任监事,并且董事会不再设常务秘书。赵某的一系列行为引起了广大股东的不满。他们联合起来多次要求召开股东会,但都被董事会拒绝。

问题:

8.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在3月25日后,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合法。甲公司应该停止买卖该股份并在3日内公告。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持有股份达到5%时必须公告,而甲及其关联企业丙和丁在3月25日时持有的股份已达到7.81%。

9.  假如甲公司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后继续收购,并向乙公司发出收购要约。在要约有效期内,乙公司被其担保公司戊公司诉至人民法院,那么甲公司能否撤回其收购要约?假如甲公司以此为由,对股民张某的股票以要约中规定价格的70%收购,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在收购要约有效的期限内,甲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甲对股民张某的股份压价收购也是不正确的,因为收购要约中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10.  在徐某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王某能否就乙公司的该红旗轿车行使质押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可以。因为王某属于善意第三人,该质押有效。

11.  对乙公司因为投资开发软件所造成的损失,董事会是否要负赔偿责任?董事王某能否因其未同意该项计划而免责?

正确答案:

董事会要负赔偿责任。首先,投资计划应由股东会作出决定,董事会没有决定权;其次,该项计划因违法而被国家取缔,因此董事会因对此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董事王某可以因其不同意该项计划而免责。

12.  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对于乙公司受到的损害,按照法律途径应当如何救济?

正确答案:

有效。乙公司可以要求赵某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监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乙公司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丁公司和赵某向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3.  董事会拒绝召开股东大会的做法正确吗?股东可采取何种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

不正确。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应当召集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履行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监事会不召集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14.  赵某对乙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要求?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符合。第一,公司董事不得兼任监事;第二,上市公司应当设董事会秘书。

司法卷四分类模拟题模拟123.docx¥4.00

周付会员¥3.00
月付会员¥2.00
季付会员¥1.00
已付费?登录刷新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泽熙美文 » 司法卷四分类模拟题模拟123

评论 抢沙发

更好的WordPress主题

支持快讯、专题、百度收录推送、人机验证、多级分类筛选器,适用于垂直站点、科技博客、个人站,扁平化设计、简洁白色、超多功能配置、会员中心、直达链接、文章图片弹窗、自动缩略图等...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