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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面试热点解析(八).doc

第一题: 现在“网红带货”,出现网络直播、短视频这样的现象,有不少人销售网络虚假劣品这样的现象,你怎么看?
解析:
现如今网络无比发达,网购也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网红作为不少人的追捧的对象,特别是青少年追捧的对象,更不应该为了牟利。抛弃自己的原则与底线,为大家推荐一些没有品质保障的产品。
首先网红的吸引力本就很大,很多人买这些产品仅仅是出于对网红们的信任,那么这时,如果网红抛弃了自己的价值底线,为了逐利向大家推荐没有保障的产品,那么这些信任他们的人不仅仅身体会受到伤害,而且精神也会受到打击,那么长此以往咱们国家的社会信任感必然会下降;而且很多正规商家在看到不良商家的暴利之后,也有可能放弃自己的底线,追逐利益,放弃质量。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我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国家对于网红等新新事物没有严格的管理机制,网红平台准入门槛低;因而很多牟利者有空可入。第二,群众维权以及自我意识欠缺,盲目追崇网红;第三,网络平台对于直播内容没有严格的审核机制,对于推销不合格的商品的内容没有进行屏蔽。第三,国家监管局对于不合格的商品审查不够严苛,进而让这些产品有机可乘。第四,国家对于这类事件处罚机制不够严苛,进而让他们敢为敢做。
因而,要想杜绝这类事件的出现,我们就应该从多方入手。第一,加强对于网红的准入门槛,考察其学历,品质等多方面条件。第二提升群众自我意识,通过网络宣传或电视宣传的方式告知大家拒绝盲目追星。第三,建立健全法律监督以及惩罚机制,确保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第四,加强国家监管,对于不法的产品生产,积极查处。
《面试热点:“网课”变“游戏” 责任谁来担》。
【热点背景】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不耽误孩子的课程学习,很多学校以网上授课的形式进行教学。然而深圳市民梁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上小学六年级的12岁儿子在家以上网课的名义,拿着手机玩游戏、看直播。令人唏嘘的是,儿子拿着父亲的手机,在游戏平台花费1万多元充值了Q币,并给某网络平台的游戏主播打赏了12万元左右。
未成年人背着家长在网络平台或游戏公司巨额充值,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手机普及化、玩家低龄化、游戏设置虚拟现实化、支付终端便捷化等等,都导致了巨额充值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此管理部门也想了很多办法,去年11月,国家新闻出版署曾发出《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重申了注册实名制、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款服务等措施。但从效果来说,这些规定还是时有漏洞,深圳这个家庭的遭遇就是例子。
【命题预测】
疫情期间,许多学校为了不耽误孩子的课程学习,纷纷开设了网上教学,但也因此出现了孩子以上网课的名义玩游戏看直播,甚至打赏主播十几万元的事情。一时间,未成年人到底该不该玩游戏看直播的话题再一次引发人们的热议,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1、亮明观点。对于未成年人玩游戏看直播要理性看待,绝不能因噎废食,游戏并非一无是处,关键在于度的把握,不能沉迷。
2、分析积极意义。(1)放松身心;(2)锻炼孩子的团队协作能力,增强智力;(3)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
3、分析过度沉迷的危害。(1)有损身体健康,如视力、颈椎等;(2)耽误学业,不思进取;(3)影响良好性格的养成,会变得孤僻、自私、怯懦。
4、分析原因。(1)网游公司的防沉迷措施尚不够完善,甚至还有些游戏设置“玩的时间越长奖励越多”的机制;(2)孩子缺少正确的价值观念。未成年人尚未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容易被诱导;(3)根源在于家长的教育方式不正确。一旦发现孩子沉迷游戏,家长便采取高压政策,一概禁止玩手机。殊不知这样的方式,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会导致孩子的逆反心理,让事情变得更加棘手。
5、提出对策。(1)游戏公司要继续发力,在防沉迷系统上做足功夫,如开设定时强制下线功能,真正能够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此同时,网信办等相关监管部门也应负起监管职责,不能只做表面功夫。(2)家长则需要深入了解孩子的想法,如对哪些游戏或者直播喜爱,为什么喜爱等,了解之后的管理才能有的放矢。当然,也需要跟孩子讲明沉迷游戏直播的危害,一起商讨改进,让孩子自己想出防沉迷的办法,家长督促落实才能有效。除此之外,家长也要培养孩子正确的消费观,防止孩子养成随意打赏随意消费的习惯。
《从延长假期看工资应该如何发放的问题》。
2020年的春节,格外的不同,新型肺炎在今年春节前后蔓延,无数的医护人员部队官兵等奋战在第一线,新型冠状病毒传染之迅猛也在不断地被证实,春节后如何返工成为了外地务工人员最为关心的事情。2020年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迟复工和延长春节假期一样吗?企业不能提前复工,能不能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在家办公有没有加班费?房贷、信用卡能不能晚还?水电费、房租、社保费怎么交?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人社部还明确,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也就是说,如果你因为受疫情影响,暂时没有收入来源了,那么是可以合理晚还房贷、信用卡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所以根据法条规定,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的话,是可以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终结违法乱象、树立法律权威,不能再等了》。
热点背景:
自从疫情暴发以来,随着各地防控措施的不断升级,一些防控方面的违法现象就不断发生,在个别地方还愈演愈烈。违法的主体,有个别地方政府,也有众多的基层社区、村委会;违法行为的种类,从罚款、殴打、强制“学习”、游街示众等个人行为到“一律劝返七省市人员”的政府行为,不一而足;违法行为的性质,从剥夺居住权已经演变为对基本生存权、人格尊严的广泛侵害;违法行为的受害者,有居家打麻将、打扑克的普通群众,有下班不能回家的医护人员,有被迫“高速流浪”的外地司机,更有手持外地身份证被拒之小区门外的庞大群体。可以说,在防控疫情名义下,法治的毁坏,在一些地方已是不争的事实,所激起的社会群体的对立情绪不容忽视。
更令人担忧的是,在违法行为的发生地和互联网上,许多人对上述做法的违法性质并非无知,而是在心知肚明的情形下仍然持高度认同态度。从一些媒体的批评之声所激起的反弹情绪看,许多人对过度防控、层层加码造成的违法现象举双手赞成,认为是理所当然。有人认为,那些被拒之家门外的人是活该,疫情都这么厉害了还“乱跑”;有人认为,基层不采取极端做法,如何能遏制住疫情蔓延,如果放宽造成疫情蔓延“谁来负责”;有人认为,违法防控,不过是疫情期间的权宜之计,不必大惊小怪,过度苛责只能让防控一线拼死拼活的工作人员寒心;还有人认为,“什么时候了还讲法治”。言下之意,在举国防疫的重要时刻,法治是可以被牺牲、被搁置的。
热点预测:
疫情期间,一则视频引起社会关注,一家三口正在家里打麻将,戴着红袖章的防控人员突然闯入,将麻将机抬走、打砸毁坏,并对拒绝服从的年轻人连打几个耳光。有人认为,违法防控,不过是疫情期间的权宜之计,不必大惊小怪;还有人认为,“什么时候了还讲法治”。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我不赞同题干中的两个人的观点,我认为违法防控要不得。其与当代中国的发展格格不入,与现代文明社会的准则背道而驰,与我们生活在一个向现代化高歌猛进的国家相背离。
防控疫情,只能是依法防控,不能存在“法外之地”,也不存在什么“无法无天”的防控工作。防控与法治并不矛盾,当前各地采取的大部分防控措施,包括对居民外出的限制措施,对特定场合个人防护的要求等等,正是在传染病防治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的授权下进行的,并非什么权宜之计。在法律的授权下,各地可以要求公民配合疫情防控,在特定时间内让渡一定的权利,但这种让渡并非永无止境,也不能越过相关法律的授权。个人的核心权利,包括基本生存权和人格尊严,是不能被让渡的,它永远都是法律的保护对象,即使在紧急状态下也是如此。否认这一点,将使原本合法有序的疫情防控滑向不可预知的方向,甚至对社会成员造成严重危害。“家庭打麻将被暴力制止”的视频,所透露出的危险信息正是如此。
当然,在当下这个特殊时期,我们确实不能过多苛责疫情防控一线人员。面对世所罕见的疫情,一些地方初期本能的反应过度是可以理解的,更何况一些地方基层的法治环境本就粗糙,应对疫情的法律本身也存在一些盲点,加之面临巨大压力,做出一些过激举动也是在所难免。但是,当下一些地方法治的困境已经到了不得不纠偏的时候,必须发出声音:及时止损!
决策层始终对疫情防控中的违法乱象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针对一些地方层层加码、过度防控的现象,发改委等部门明确表示否定其做法;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明确要求,“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
因此,首先,必须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一些媒体平台发声,让这样的声音穿透疫情造成的慌乱与迷雾,凝聚成新的共识,落实到疫情防控一线,终结违法乱象,让疫情防控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其次,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相关法律部门,不能保持沉默,必须行动起来切实把依法防控落到实处,对各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叫停、纠偏,并及时补上法律的漏洞。我相信,只有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防控疫情的工作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才能够最大程度地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够提振信心,走向胜利!
《共享员工》。
【热点背景】
掌勺的做起了生鲜分拣,做酒店的转行生产空调,干房产销售的送起了快递……新冠肺炎疫情中,“共享员工”这种新型用工模式悄然兴起。据记者调查,最早招收“共享员工”的是在线零售行业,之后逐渐推广至物流、制造业等行业。“共享员工”是疫情之下的权宜之举,还是未来社会发展趋势?
共享经济又添新伙伴。当前,餐饮、旅游等企业遭遇复工难,电商、快递等企业却面临用工荒,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共享员工模式由此开启。员工被“借”走后,多方受益:借入企业得到了人员补充,借出企业减轻了用工成本,员工获得稳定就业和劳动报酬。疫情面前,共享也是共担,救人亦是自救。
尽管这种跨行业互助自救方式一时走俏,但它毕竟是特殊情形下产生的一种临时用工模式,随着复工复产加速推进,共享员工正面临着何去何从的问题。据报道,3月2日,最早“借人”的某新零售平台在全国除武汉以外的城市恢复正常运营,配送也普遍恢复了首单免运费。曾参与该共享用工计划的员工,最近陆续返回原企业。
对待新兴现象、新生事物,不妨多一些耐心,别捧杀,也别棒杀。客观讲,共享员工走向常态化的确面临不少困难,一方面高门槛岗位难以开放,绝大部分参与者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工作,另一方面还考虑临时劳务关系涉及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复杂法律问题。但是也要看到,用工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灵活用工模式已成为主流,共享员工模式也可以期待。
说到底,共享员工是特殊时期市场自发形成的新业态、新模式,今后能否走向常态化,究竟能走多远,终究还要取决于市场。对此,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社会舆论,都应秉持审慎、包容的态度,要允许它发展,也要防止其野蛮发展。电商、网约车、移动支付等业态都是这么发展起来的。总之,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市场的力量和智慧。
【题目预测】
疫情管控当前,餐饮、旅游等企业遭遇复工难,但电商、快递等企业却面临用工荒,共享员工模式由此开启。有人认为共享员工模式是人力资源领域一次巨大变革,即将常态化;也有人认为共享员工只是是特殊时期大家抱团取暖的过渡措施,而且存在一些不可控的法律风险。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要点】
一、亮明自身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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